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資訊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樑工程建設,建築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築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釋出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稽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後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傷亡人員、善後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資訊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透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禦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資訊後,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資訊報告與處置

  1、資訊釋出程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資訊後,按照預警資訊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資訊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後,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資訊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資訊上報

  (1)事故資訊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資訊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資訊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許可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後,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准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後,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資訊釋出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資訊,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釋出對外資訊;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釋出事故資訊。

  七、 後期處置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汙染物處理

  (二)事故後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後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幹,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並確定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後,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製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後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專案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許可權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呼叫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釋出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絡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翫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並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式的瞭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透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排程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裝置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佔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鍁、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餐飲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群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資訊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群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資訊資料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訊和資訊網路;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區安監局。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群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資訊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援。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裝置、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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