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5篇)

最新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

  一、工作原則

  (一)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三)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險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在縣、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四)在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工作中,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給予表彰;對翫忽職守,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有關部門要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地質災害等級和災情報告

  (一)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以上、500萬之以下的

  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二)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縣、鄉(鎮)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局報告。其他部門或基層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縣、鄉(鎮)人民政府。

  速報制度:發生特大、大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接到報告10分鐘內以電話等方式速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在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必要時可越級速報隴南市國土資源局,以後每4小時向國土資源局和有關部門報告一次工作進展情況,直到調查結束。

  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於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同時速報縣國土資源局。

  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所在鄉(鎮)應在4小時內向縣國土資源局報告。

  (三)發現地質災害或潛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各鄉鎮或者村委會要在1日內將險情和採取的應急防治措施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和鄉鎮政府。國土資源局邀請專家進行鑑定。

  三、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平時為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武裝部部長、國土資源局、民政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發改委、財政、交通、水利、氣象、衛生、食品藥品監督、建設、公安、武警縣中隊、縣消防大隊、農牧、廣電、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教育、旅遊、經貿、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

  (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職責:

  1、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採取切實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審定各有關部門制定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督促落實並進行檢查;

  3、配合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工作;

  4、發生地質災害時,組織各成員單位趕赴現場,指揮地質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應當成立相應的救災應急指揮機構。其職責是:

  1、執行上級政府和縣救災應急指揮部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指令;

  2、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轉移人口、行動路線、安置地點的具體規劃和實施;

  3、責自然災害情況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

  4、負責自然災害的預防處理、調查核實與上報工作。

  四、地質災害處置

  (一)發生地質災害時,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組織搶險並作出應急處理,並速報縣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局。

  (二)發生地質災害時,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即轉為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

  (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的職責:

  1、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職責

  ①制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計劃、對策和措施;

  ②組織實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指揮、協調、實施各項搶險救災工作;

  ③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地質災害發生地政府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④負責組織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採取措施對水、電、路、通訊實施有效管理,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2、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①與省人民政府和各鄉(鎮)搶險救災指揮所保持緊密聯絡,及時通報搶險救災資訊;

  ②負責救災物資、資金的籌集、安排和調運;

  ③負責瞭解、收集和彙總災情,並向社會發布經稽核批准的搶險救災簡報;

  ④組織、協調各專業組工作,保障資訊暢通;

  ⑤負責處理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3、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職責

  搶險避災和災民轉移安置組由縣武裝部、民政、發改委、經貿、財政、教育、公安、武警縣中隊、武警縣消防大隊、農牧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人員疏散避險、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

  ②及時設定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調配發放救災物資;

  ③做好救災物資的組織、供應、調撥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處理死難者善後事宜。

  4、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職責

  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由縣國土資源、建設、水利、交通、旅遊、氣象、環保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對已發生地質災害的規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確定災害等級、成災範圍,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及引發因素,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

  ②對可能出現險情的隱患點,分析發生前兆特徵,判斷災害發生的可能性、等級和影響範圍,採取切實有效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③為地質災害救助做好氣象預報服務;

  ④編寫地質災害速報報告和應急調查報告。

  5、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職責

  基礎設施搶險和應急恢復組由縣交通、公路管理段、電信、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力、水利、農業、建設、公安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儘快搶修恢復通訊裝置和線路,保障搶險救災通訊暢通;

  ②儘快搶修恢復遭受損失的公路、橋樑、鐵路及有關設施,確保災區搶險救災、物資運輸以及災民疏散道路暢通;

  ③儘快搶修供電、供水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災和災民基本生活。

  6、醫療衛生防疫組職責

  醫療衛生防疫組由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疾控中心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

  ②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負責災區所需藥品和醫療裝置組織調配。

  7、治安保衛組職責

  治安保衛組由縣公安部門和武警縣中隊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②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

  8、後勤保障組職責

  後勤保障組由縣財政、民政、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災區村委會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安排、落實搶險救災人員的食宿和後勤服務等;

  ②24小時值班,保障搶險救災工作物資需要。

  9、宣傳報道組職責

  宣傳報道組由縣宣傳、廣電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向社會發布災情和相關資訊;

  ②負責災情、搶險救災錄影、攝影等工作;

  ③透過新聞媒體刊發救災報道,呼籲社會各界提供救災援助。

  五、應急保障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緊密協調配合,確保防災救災工作順利開展,縣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氣象、民政、財政、公安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把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本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備案。各村委會要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方案、措施,落實到災害危險區,責任落實到人。對地質災害及其隱患點要先定人員和財產的避讓地點和疏散路線,並設立醒目的標誌。災害前兆或緊急情況出現後,監測人員要及時報告,併發出預警訊號,組織群眾按預定地點和路線撤離。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全面、細緻地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預防工作。

  (四)建設、交通、水利、旅遊等部門對所管轄的建設專案、公路幹線、旅遊區(點)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建設過程中引發地質災害,並對出現的險情及時採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關部門要做好災害應急、救助和資金、物資的準備工作。

  六、宣傳報道

  (一)地質災害的宣傳報道,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小型地質災害不作宣傳報道,中型地質災害做適當報道;大型地質災害宣傳報道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

  (二)各新聞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新聞紀律,確保新聞報道的真實性、準確性。

  七、災後恢復與重建

  (一)地質災害發生後,搶險救災指揮部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為災後恢復重建提供決策依據。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分級負責、各盡其職的原則,領導和組織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由相關部門組織治理;治理難度大、經濟效益比較差、已無治理必要的,要統一規劃,實施異地搬遷重建。

  (四)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建設部門督促責任單位完成治理任務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救災紀律

  (一)凡進入災區的救災人員、裝備、物資、車輛必須到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動,未經同意,不得離開救災現場。

  (二)災情、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由指揮部宣傳報道組釋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

  (三)進入災區的各專業組、各單位,在救災工作結束時,應向指揮部辦公室提交報告或工作總結。

  (四)因救災需要,臨時呼叫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裝置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五)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資訊、不服從指揮排程、不認真負責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影響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

  為切實做好我校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確保大風、暴雨、洪澇和地質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組織搶險救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條例的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演練預案。

  一、地質災害搶險工作方針

  地質災害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二、領導成員及職責

  1.如發生地質災害和出現嚴重地質災害險情時,白雲小學立即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於xx

  副組長:韋xx姚xx

  成員:xx小學全體教師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達的地質災害防治救災任務。

  2.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引導學生疏散組、治安保衛組、各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校長於以佳負責。

  主要職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負責協調、落實並督促、檢查各項應急工作;有關資訊收集、彙總上報和現場聯絡等工作。

  2)現場搶險組:由教務主任韋昌貴、安全管理員姚福洲和少先隊輔導員沈定翠負責。

  主要職責: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和必要的裝置,搶救被壓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3)引導學生疏散組。由生管老師及各班班主任擔任。

  主要職責:負責清點班級學生人數並組織本班學生有秩序逃。

  4)治安保衛組:由體育教研組吳炳雲、數學教研組組長楊天壽、語文教研組組長吳蕾和門衛陳支書負責。

  主要職責:迅速組建現場治安隊伍,維護校園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組織現場保護,疏散受災校園內無關人員,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擔負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的老師和個人,必須服從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領導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三、險情彙報和搶險處理程式

  (一)險情彙報

  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有地質災害險情,學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災情須向當地政府和鎮中心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彙報,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避險預案。

  (二)搶險處理程式

  1、當地質災害險情發生時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根據險情擬訂搶險方案、採取必要措施,並指派教師在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其他各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2、當重大險情發生時我校地質災害搶險協調領導小組協調各成員單位協同行動。

  3、轉移訊號、路線及地點當險情發生時,由學校向全體師生髮出險情訊號,並按指定的線路、地點進行緊急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3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學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學校財產以及師生生命安全,以及學校的穩定、發展等。因此,我校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明確防地質災害工作的意義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它關係到一方的穩定,社會的進步,特別是學校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重大問題。為此。每一位教職員工,特別是學校行政,應時時刻刻裝著防地質災害工作,具有強烈的防地質災害意識,將防地質災害工作納入學校的議事日程,併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做到長抓不懈,一抓到底。樹立起防地質災害責任重於泰山的防地質災害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

  二、加強領導,成立各應急小組

  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通力合作,將防地質災害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防地質災害指揮小組:

  由xx組長,xxx為成員。負責整個防地質災害災害的搶險工作,並迅速向當地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2、搶險疏散小組:

  由xxx任組長,xxx為成員。具體負責發生暴風雨等防地質災害時的人員疏散,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等工作,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地為火車站前的空曠地帶。

  3、後勤保障小組:

  由xx組長,xxx為成員。具體負責整個搶險工作的物資經費的準備工作,從物資和經濟上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增強意思、採取措施、減少損失

  學校發生防地質災害將會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到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因此,全體教職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必須樹立防地質災害工作責任重大的意識。

  1、定期檢查:

  學校應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間的每個月特別是暴風雨季節對學校內的房屋、校舍、圍牆、用點裝置設施、排洪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消除防地質災害可能帶來得隱患。

  2、積極搶險: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各小組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迅速趕到學校,隱的時間上的主動在搶險中,首先搶險小組應及時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險的人員,特別是學生。同時,在保證搶險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禁令減少財產損失。

  3、及時上報: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彙報,爭取得到他們的大力支援。

  總之,在防地質災害,在防地質災害工作中,全體教職工不能有絲毫的麻痺,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樹立責任重與泰山的意識,增強防地質災害意識,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4

  我鎮地處皖南山區,地質構造比較複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災害點位於鎮村小河裡組,災害型別為滑坡,規模主軸長100米,最大寬為300米,估計厚5—10米,體積1.68萬立方米,誘發原因為強降雨,威脅小河裡組25戶130人,約125萬元財產。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誌牌,同時發放群防群測“明白卡”,加強農戶特別是受威脅物件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資料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採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責任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情況進行統計,判斷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群眾發出警告,要求儘快疏散,儘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責任,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責任,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裡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後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後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儘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儘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小學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衛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後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後情況進行統計上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儘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5

  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後,進入臨災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後,進入災害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於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型別,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割槽、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洩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衛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後、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訊、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範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徵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裝置、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眾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災情,並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啟動並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式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型別、規模、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定危險區警示標誌;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訊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範。

  2、迅速查明災害型別、影響範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群眾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訊、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群眾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資訊,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援。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准,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當宣佈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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