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

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1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後,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併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後,本單位指揮部併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後,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於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並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鬥,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洩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後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洩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排程命令後,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並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定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洩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裝置,包括呼機、手機等通訊工具;車輛熄火,並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汙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複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誌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採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於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定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溼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裝置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後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儘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洩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後,要清點人員和裝備,並進行洗消。

  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2

  1目的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範圍

  適用於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範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範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範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並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託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後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稽核、釋出、演練和總結;

  b)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5.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專案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資訊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a)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c)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核實應急終止條件並嚮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於洩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並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應急響應

  8.1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洩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定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洩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定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洩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執行等。堵漏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洩漏處。

  (3)洩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洩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洩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後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採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訊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訊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並應經常演練)。

  (4)消滅餘火

  火災撲滅後,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後,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築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資訊報告和釋出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彙報指揮中心。事故資訊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資訊披露程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資訊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

  9培訓與演練

  10.1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後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應急演習結束後,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3

  2005年3月29日晚,發生在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的一輛35噸液氯槽罐車與一輛貨車相撞,導致槽罐車液氯大面積洩漏,造成公路旁3個鄉鎮大量村民中毒,京滬高速公路宿遷至寶應段關閉20個小時。事故中造成28人中毒死亡,360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疏散村民上萬人。這起危險品運輸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後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車駕駛員逃逸,延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機。事故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危險化學品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複雜性、潛在的高危險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得到控制並儘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筆者認為,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應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係:

  一、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關係

  現在還有不少運輸企業對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把它作為應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年審把關、責任追究的擋箭牌。不少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自身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危害型別、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認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較嚴重的僥倖心理和無所謂心理,總覺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要求高、監管嚴,出事故的機率低,如果真的發生事故,也只能聽天由命,編制預案作用也不大。在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多缺少化工方面專業人員或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為完成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這一“規定動作”,而去拼拼湊湊,矇混過關。近年來,隨著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頻繁發生,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預案編制工作都委託安全中介評估機構進行。由於現有的安全中介評估機構少且幾乎都是從事化工行業工作的,缺少交通運輸生產和管理經驗,編制出的應急預案缺少交通行業特點,針對性不強。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後,沒有認真組織單位從業人員系統地進行學習、消化,因而一旦發生事故自然束手無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既是法律法規對運輸企業的要求,也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防止和減輕重、特大運輸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援預案”職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裝置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作為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一定要站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認識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實現從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轉變,這是搞好編制的前提。

  二、場所固定性與移動性的關係

  危險化學品運輸是一種動態危險源,發生事故涉及面廣,危害性重,對社會公共安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既不同於單純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場所相對固定,也不同於普通的貨運企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一般不會造成嚴重的危險和危害。事實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要複雜得多。既包括企業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違章行為和失誤因素、車輛技術狀況及設施裝置的缺陷、道路狀況、地形、人群、天氣的因素,還包括交通事故引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救援不當導致的事故擴大等等。且運輸距離越長,不確定性越多;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品種越多,不確定性越多;車輛變換運輸的品種越頻繁,不確定性越多。據統計,有50%以上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技術狀況是引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技術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確定危險源點,增強預案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和前提。同時,場所相對固定的地方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對預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當地的消防、環保、安監、醫院、行業主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就足夠了,而後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區變化的車輛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就顯得束手無策,特別是運輸劇毒氣體時,最好要有沿途縣鄉政府的電話號碼,以便能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裡,通知當地組織有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現在,不少運輸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時,沒有對運輸車輛的位置移動和移動過程中的複雜性給予充分的重視,對沿途危險路段調查不夠,對不在運輸企業所在地沿途需要經過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等的聯絡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發生事故,運輸企業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鞭長莫及,不利於及時搶險、救援和採取控制措施,常常會擴大事故後果。

  三、應急自救與社會救助的關係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貨物的多次搬運裝卸,環境溫度或壓力的變化,操作不當,包裝容器的反覆回收使用,桶蓋墊圈的.失落,安全閥的變形斷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氣體洩漏擴散,液體滴漏滲逸,固體破漏散落等危險化學品洩漏。及時正確的最初應急行動可以在事故升級前極大地降低事故的後果。由於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爆、易燃或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特別是在運輸中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化學危險品事故,如甲苯,實際上它同時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質,所以儘可能詳細敘述針對承運的不同危險化學品發生洩漏事故及這些事故發生後的基本情況、危險因素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特別需要注意事項和迴避事項及不同於其他事故應急的特殊步驟等對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承運的不同種類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洩漏事故的處理辦法,重視不夠,分析不夠,交待不細。加之個別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的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沒有按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一旦發生洩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賴社會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

  四、應急預案與運輸卡的關係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為指導規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專門出臺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並在導則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制度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託運方應急聯絡電話等內容。要求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知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並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有的駕駛員、押運員長期在外“打游擊”,安全運輸卡制度還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不少地方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也沒有強力推進這一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總體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關鍵環節、重點問題不夠突出,特別是運輸企業基本情況、危險因素的確定、內部保障等介紹偏多、每一種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洩漏進的處理辦法介紹不足;二是預案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對場所相對固定搬運裝卸、儲存企業比較適用,對跨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這一動態危險源應急救援關係不夠密切;三是篇幅過長,不便使用。現在大多數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化工專業知識缺乏。對28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表明,80%的預案在1.5-2.2萬字之間,一旦發生事故,也不便於查詢有關內容。因此,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適用性的研究,儘快出臺適合運輸行業的具體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示範文字。目前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預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安全運輸卡制度,對其進行的必要補充,充分發揮安全運輸卡的作用。

  危化品洩漏應急預案4

  一、基本情況

  利津縣廣源瀝青有限責任公司無自己的運輸車輛,原料與產品的運輸全部依靠社會運輸車輛完成,但這並不意味著危化品交通運輸安全與我們沒有任何關係了,加強危化品發貨和裝卸環節安全管理對交通運輸安全依然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不具備安全運輸條件的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不予開具提貨單或不予裝載貨物。這對促進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落實安全運輸主體責任,保證交通運輸安全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的具體做法:

  (一)開具提貨單前的資質查驗制度

  1、運輸車輛所在運輸企業的資質。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運輸車輛資質。具備:(1)機動車輛行駛證;(2)與核准經營範圍相一致的《道路運輸證》;(3)運輸車輛及罐體與行駛證照片一致;(4)《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與行駛證標註的載質量一致;(5)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承壓罐車)最大充裝量應不大於行駛證核定載質量。

  3、駕駛員和押運員的資質。具備:(1)駕駛員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2)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4、安全警示標誌、標識。運輸車輛、罐體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告示牌和噴塗“爆”等文字及道路運輸危險貨物標誌。

  缺少上述任何一種證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開具提貨單。

  (二)裝載前的車輛安全狀況查驗制度。裝載危險化學品前,除運輸單位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運輸車輛安全狀況外,發貨單位必須查驗運輸車輛消防、搶修、防護等應急器材安全配置情況,達不到國家規定條件的,不予裝載危險化學品。

  (三)裝載過程中的操作制度。裝載過程中,必須有提貨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和發貨單位操作人員在場,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操作規程,嚴格控制進場車輛數量,嚴禁超裝、混裝、錯裝,充裝量不得超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證》核定載質量,且承壓罐車充裝量不得超過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最大充裝量。

  (四)車輛出廠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裝載完畢後,發貨單位必須對裝載重量、系固情況及裝載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情況進行檢查、核准,對不符合規定的,嚴禁駛離。

  (五)登記制度。對發貨和裝卸環節的查驗、核准工作進行認真登記(詳見《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准登記表》),建立工作臺帳,並明確責任,確保危化品發貨、裝載環節的安全。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相應處理措施

  裝載危險化學品時,如違反操作規程或現場沒專人監護等原因,則可能發生汽車槽車冒罐溢油,如處理不及時或不當,還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1、汽油槽車事故處理

  洩漏事故處理:

  (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

  (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

  (3)禁止洩漏物進入下水道;

  (4)噴水霧以減少蒸發;

  (5)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然後收集至廢物處理場處理;

  (6)如洩漏量較大,可圍堤收容,然後收集、轉移。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乾粉、CO2、水幕或常規泡沫滅火,並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2、液化氣槽車事故處理

  洩漏事故處理:

  (1)切斷一切火源,避免引發火災;

  (2)立即關閉裝車閥門;

  (3)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

  火災事故處理:火災發生時,可用乾粉、CO2、水幕或抗醇泡沫滅火,並用大量水冷卻槽車,直至火災撲滅;切勿對安全閥直接噴水,防止冷凍;如有可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槽車移離火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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