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精選10篇)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
為加強對學生進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學生橫過馬路的安全,防止在校門前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進出校園門口和橫過馬路安全應急預案,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一條 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校門口的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學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班主任要對本班路遠學生進行統計登記,放學時要組織有重點地做好這部分學生的工作,做到警鐘常鳴。
第三條 陽羅二中教職員工如果遇到我校學生在校門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給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
第四條 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第五條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第六條 學校門衛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要將其報告給相關的年級教師或班主任進行處理。
第七條 學校門衛要在學生放學和上校時間維持學生過馬路,在馬路上擺上警示牌,學生騎腳踏車進出校門要下車。
第八條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誌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第九條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教職工,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職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2
為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和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的安全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師生集體乘車外出時,租用車輛的駕駛員要求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式處理。
1、報警。
2、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保險介入。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下達啟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釋出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級教育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處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4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於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
五、應急響應
(一)叢集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後,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及時聯絡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後,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係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後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後,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彙報,並向路政中隊長彙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彙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錄影。
2、對於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絡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絡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採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並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後,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採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誌,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並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製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後,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並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並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誌牌和反光標誌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5
為落實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育人工作,確保全體學生及住宿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學生乘車和上(放)學的管理,特制定預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江廷明
副組長:張付顯
成 員:全體教師
二、職責
1、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及法制法規的教育和宣傳。
2、每學期要對學生、家長簽定交通安全責任狀。
3、組織好每次學生放假返校期間的秩序,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輛,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三、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及車主。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6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車輛使用頻繁,分佈較廣,現場作業環境和駕駛人員個體存在差異,車輛的新舊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比較複雜,可能造成的車輛傷害各不相同。透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造成車輛傷害:
1)車輛駕駛員因違章操作、酒後駕車等造成車輛交通事故;
2)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
3)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維護保養不到位發生故障;
4)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遇突發自然災害等。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以減少對人體的傷害為最基本原則。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的.生命,減輕傷情,並根據傷情需要,及時聯絡醫療部門救治。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設立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所在單位(專案或部門)車輛管理和安全監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並層層落實執行;
3)定期分析車輛安全狀況,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保證執行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行駛要求;
4)乘車人應對駕駛員違反交通行為進行提醒和制止;
5)非專職駕駛人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人員有效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6)定期組織駕駛員對交通法規進行學習,並透過事故案例教育駕駛人員,將人為因素引發的車輛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大客車在出發前,駕駛員應對車況進行檢查,確認。
4.2預警行動
1)應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體系,組織車輛管理部門、安全部門等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起重機械的潛在危險,使隱患得到整改和處理。
2)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機械已有異常,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不能帶病上路。
5、資訊報告程式
1)報警系統及程式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機構尋求支援。
2)現場報警方式
報警主要採取行動電話、對講機、口頭等方式報警。當事人或知情人應首先向現場負責人報警,同時向周邊人員呼喊,請求支援;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必須組織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同時,向上一級報告。各班組、施工作業隊、工區、專案部職能部門、專案部、分局等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定期在本單位內部發放或公佈,告知於各參建人員。
3)通訊、聯絡方式
為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各單位、部門等負責人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開通,隨時接收應急救援報告和釋出相關資訊,充分利用電話、對講機、網路進行聯絡;有條件的單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應急車,在電話、對講機、網路中斷的情況下,利用車輛進行內外、上下聯絡,確保資訊暢通。
4)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為了救援單位及人員在最短的時間瞭解事故情況,及時開展救援,報警內容必須簡練、準確。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內部救援能力不足時,主要向鄰近請求協調其他單位救援。必要時,向社會救援組織發出應急救援資訊,如120(醫療救護)、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1)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進行事故分級,並分為三級應急響應。
2)響應分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事故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事故時,由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處理。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Ⅳ級事故時,發生單位(部門)啟動本單位(部門)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處置。
6.2響應程式
1)Ⅰ級響應程式
當事故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由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按照如下內容響應:
a、事故單位將事故基本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接到報告後,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應急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c、按照應急報告程式及時向四川省安監局、股份公司等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並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Ⅱ級應急響應
當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按照如下程式進行響應:
a、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各救援小組成員到位,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b、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到位,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並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關於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c、應急指揮中心按照程式向公司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並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3)Ⅲ級應急響應
當事故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單位(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並按照如下程式進行響應:
a、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該機構成員必須立即到位。
b、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本單位(部門)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必要時請援政府支援保障部門採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c、應急辦公室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應急辦公室立即向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報告事故情況,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到位,並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式下達關於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應急辦公室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6.3處置措施
1)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開啟車輛示款燈;
(2)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處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發生;
(3)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避讓到右側路肩或緊急停車道內;
(4)向當地交通警察報告事故發生的實際地點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待救援;
(5)向本單位負責人和保險公司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安排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6)現場發現有人員傷亡時,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直到醫護人員到達;
(7)在做好事故緊急救援的同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資訊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單位主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並立即通知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參與滅火、疏散停車場車輛,並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
(2)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並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車上人員迅速離開車輛,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報告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
(3)失火車輛如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好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4)若發生機動車輛縱火事件,縱火者仍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隨車人員應首先制止其縱火行為,滅火自救,同時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
(5)在滅火的同時,參與滅火人員需注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機關取證;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6)機動車輛起火後,現場無法控制,應立即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為主,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的內部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共享,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服從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配。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保證裝置、設施完好有效,數量合理。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7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採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訊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並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並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定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儘量採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並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餘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並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後,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訊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誌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8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並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專案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並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彙報簡要案情及後果,並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誌,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採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儘量就近、集中,屍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並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絡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專案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專案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麵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紮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樑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專案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並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絡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並進行聯絡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專案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絡急救手續,並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絡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後,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瞭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彙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範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採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並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
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
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並把傷員儘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屍體妥善儲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
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製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
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幹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後勤接待組:
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排程、後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後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後,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後果的狀況下,儘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後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後,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善後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9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透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並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後,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範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資訊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排程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洩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採取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絡。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執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裝置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裝置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後,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製現場示意圖、製作現場視聽資料,並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裝置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定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准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後,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裝置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翫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後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後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卹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後,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並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後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於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後,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後,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專案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