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應急預案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施工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1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使用電氣裝置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衛部門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築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築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築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築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12.現場應有車輛迴圈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割槽設定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定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使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定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裝置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裝置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詢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裝置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臺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使用。

  3.電氣裝置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定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溼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臥使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定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菸。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使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使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菸,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 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線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使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使用,嚴禁臥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溫處,溫度不得超過35°C。

  (6)使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汙物要清除,以免汙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線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開啟。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開啟,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著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溼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定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裝置,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使用電氣裝置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使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菸室,場內嚴禁吸菸。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裝置、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裝置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裝置、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裝置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汙染,用後清洗曬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使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火的工具裝置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使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使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溫、溼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定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定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溫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使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塗(噴)漆的防火

  1、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2

  按照GB/T28001:2001標準、GB/T24001:1996標準,公司《管理體系程式檔案》的要求和公司對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的識別內容,結合專案實際,確定為本專案上的特定緊急情況有:火災、爆炸、食物中毒、坍塌、有害氣體、觸電、墜落。

  一、機構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分工及職責

  1、組長由專案經理 擔任,是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及物資、資金的保障,負責對重大事件組織或上報處理工作。

  2、副組長由 擔任,負責各專業組的管理和督查工作。

  3、報警組由 負責,其職責是負責報警。

  4、救護組由 負責,其職責如下:

  (1)對救護人員進行傷害救護基本知識教育,必要時可作演習;

  (2)向後勤組提出救護物資、藥物等需求;

  (3)一旦發生需救護事件,及時趕到現場進行緊急救護。

  5、後勤組由 負責,其職責是:負責提供應急預案所需要的合格物資;

  6、資金保障由 負責,其職責是:保障應急預案所需資金得到滿足。

  三、應急設施

  應急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由林⑥具體負責。專案部儲備常用藥品,由林⑤負責,保證事故發生時能及時用上。

  1、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故擴大,使災害限制在儘可能小的範圍,並及報告現場負責人、領導小組。應急值班人員應立即以電話形式首先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林①,並作好現場疏散安置工作。應急小組組長接到值班人員電話後,應與副組長分工聯絡各組員,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對於嚴重事故需要外部單位救護在電話報救時應說明以下問題:

  1、事故地點:說明詳細地址,現場負責接應人員(至少1~3名)聯絡方式,接應地點;

  2、事故內容:包括髮生的具體情況,嚴重程度,現場傷員人數、傷情,現場已採取措施,事故有無發展等。

  四、應急裝置

  1、應急裝置

  見附表

  2、領導小組聯絡電話

  見附表

  五、可能發生的事故具體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預案

  1、火災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專案部的火災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為辦公室、宿舍和食堂。辦公室主要是抽菸不注意,菸頭可能引燃易燃物引起火災;宿舍主要是用電不當造成火災;食堂主要是用電和天然氣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因辦公室、職工宿舍同一樓,上下距離較近。一旦發生火災,職工的被褥、鋪蓋、生活用品、辦公區的桌、椅、電腦、紙張等設施、用品會迅速引起火災。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火災的發生,專案部辦公區、職工宿舍和食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滅火器等滅火裝置,在食堂、宿舍、辦公區、大院門口合理設定自來水管,以備急用。

  火災事故的發生,主要是人為的因素,所以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識,保護自身安全。同時,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使大家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必要的技能。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火災發生的應急措施:

  火災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採取控制措施,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人員和周圍易燃物品及貴重物品,並立即報告應急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滅火組:負責滅火、破拆和火場供水等直接撲滅火災的任務;通迅組:負責向公安消防隊報告火警、火場通迅聯絡、看守電話以及上報火情、下傳命令等通訊聯絡任務,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通報當地駐軍、衛生部門和友鄰單位; 疏散引導組:組織人員從樓道疏散。疏散人員時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如用溫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溼床單、被褥等物防護,搶救組:負責救人、疏散物資等任務,實戰中要與滅火組緊密配合,共同作戰。如果有人員受傷亡,立即送附近醫院進行搶救,確保人員的安全。

  4、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專案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隊義務領導成員一起,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調查,按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調查處理事故要及時、準確、實事求是,秉公執法,必要時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爆炸應急預案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爆破物品在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的不正當操作均可能引起爆炸事故的發生,發生爆炸事故將導致人員身體受到傷害甚至出現死亡事故。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員對爆破物品的效能及使用方法不夠了解而產生的,為了避免發生爆炸事故,由保障部、公安民警及相關人員對涉及爆破物品使用的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讓他們對爆破物品有充分的瞭解,並在運輸、貯存及使用過程中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範。專案部安質部、保障部隨時對炸藥庫記錄(包括爆破物品的入庫、出庫、退還)進行清查,對現場使用的爆破物品應嚴格要求其在未使用時入庫,使用中按規範要求操作,並由保障部、辦公室民警經常檢查使用記錄,防止爆破物品洩漏。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爆炸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通知指揮組人員,由指揮組人員組織應急小組展開工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三)食物中毒應急計劃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食物中毒可能發生於食堂。由於目前專案部職工集體就餐,原因可能是櫥具、灶具的不清潔,購買發黴、變質等食品,蚊蠅傳播,炊事人員的健康衛生、就餐人員的餐具及人員外購食物等,都有可能是易發性食物中毒源,其後果將會導致人員生命健康受到危害。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食物中毒的發生,食堂的衛生要符合規定要求,保持櫥房的乾淨,同時食堂應配備足夠的消毒裝置(消毒櫃),對灶具、櫥具、餐具進行經常性消毒,對炊事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炊事人員在工作中應穿工作服,戴衛生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嚴格控制購進不衛生的食品,尤其是禁止購買熟食物、有腐爛、發黴、變質的食品,對食堂的剩鈑菜進行適當處理等。辦公室應與當地附近醫療機構聯絡,對食堂衛生定期檢查和對炊事人員進行健康知識教育,從源頭上全面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食物中毒後,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四)坍塌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坍塌事故主要發生在隧道開挖、路基挖方、挖孔樁施工中,坍塌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中未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施工或對施工中地質資料掌握不準確造成的,坍塌事故的發生將會使機械受到損壞、人員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因坍塌事故引起的機械損壞及人員傷亡,專案部工程部、安質部應對現場施工質量進行控制,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要求現場施工人員進行操作,在施工中對地質情況進行詳細的勘察,避免因地質判斷有誤出現事故。專案部安質部、工程部人員應多對現場進行巡視,及早發現可能出現坍塌的部位,提出加固措施,並監督施工隊完成,對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施工隊按有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罰。專案部安質部經常到各施工隊進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全體參建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坍塌事故後,現場人員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並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五)有害氣體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有害氣體事故主要發生在隧道開挖、挖孔樁施工中,主要發生原因為隧道開挖爆破、挖孔樁施工爆破後通風時間達不到規定要求,有害氣體將會對人員的呼吸系統造成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有害氣體對施工人員身體造成傷害,在孔、洞爆破作業後應嚴格要求施工隊按照規定要求進行通風,通風結束後由檢測人員對孔、洞內的大氣指標進行檢測,符合國家規定的三級大氣標準方可准許其餘施工進入孔、洞內進行施工。

  3、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

  發生有害氣體事故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現場,並加強通風及吸氧,並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並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六)觸電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觸電事故主要發生在職工宿舍、辦公區、施工現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為違反安全用電操作規程、私拉亂接電線、環境潮溼、漏電開關失靈、雷雨溼度電擊等。發生觸電事故將會引起觸電人員肌肉痙攣、心跳超速、呼吸困難等,嚴重者甚至造成死亡。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在生活、辦公區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3、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發生觸電事故後,應首先幫助觸電人員脫離電源,方法有以下幾種:首先要儘快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的時候,應準備充足照明,以便進行搶救。當閘刀離觸電地點較遠不能及時斷開閘刀時,應快速地用幹木棍或其他絕緣棍將電線從傷員身上挑開。當觸電人員衣服乾燥時,可用絕緣物體將手包住將觸電人員拉開。觸電人員脫離電線後,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開,嚴密監視,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觸電者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開,確保氣道通暢,並用5秒的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部,必要時採用人工呼吸幫助傷員恢復正常呼吸。現場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由指揮組對各應急小組進行分工,並指導現場人員操作,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七)防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1、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原因、性質和後果:

  墜落事故可能發生在施工現場支架和腳手架的安裝、橋樑施工中墩臺身、架樑、橋面系施工、路塹刷坡、隧道開挖鑽爆和襯砌等。發生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中違反操作規程、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或不完善。墜落施工發生將會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2、應急裝置、設施及其配置要求:

  為了防止墜落事故的發生,在高空作業時要求施工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經常檢查,對經水浸泡和由於磨損而不能達到安全要求的應及時更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搭設作業平臺,作業平臺搭設應牢固,不留孔洞,必要情況下應設定安全護欄和安全網。

  3、事故發生的應急處理:

  發生墜落事故後,應及時報告應急管理小組指揮組,小組人員按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有效地開展工作。指揮組:負責協調工作;通迅聯絡組:負責各方面的聯絡任務,積極配合救護組要求的聯絡工作,如附近醫療部門或相關友鄰單位等,同時報告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救護組:負責組織人力進行搶救,搶救的方法送定點醫院,或請醫療人員到現場搶救等,如情況比較嚴重時,請求多個醫療衛生單位和友鄰單位救助,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4、事故調查、處理方法:

  事故發生後,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共同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調查,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本著對單位、對員工和事故責任人負責的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秉公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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