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校園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園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校園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達依鄉中心小學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及《學校消防設施裝置配備標準》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1、達依鄉中心小學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員:燕紹松、李本春、姚傑、文墨
2、學校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必須由學校第一責任人負責現場指揮,包括: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救護組、物品管理組、後勤保障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3、滅火行動組負責發生火災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救火,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引導組負責指揮師生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現場;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資訊溝通和上報工作;人員救護組負責為現場傷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鎮級以上醫院;物品管理組負責妥善保管從現場搶救出來的物品,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並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複損壞、丟失;
三、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電線電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採取針對性的預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制定並完善學校火災事故處置預案,制定防火計劃,繪製逃生指示圖,確保師生知曉率為100%。
(3)經常性對地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練,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的自覺性。
(4)按照《貴州省學校消防設施裝置配備標準》配置學校消防設施裝置,堅持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新,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四、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由學校行牽頭組織學校消防安全應急分隊、教導處、班主任等參與的現場指揮部,指導和幫助學校共同處理。
2、啟動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以“保護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迅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並將師生安置到安全場所。
3、如有傷者要及時就近送往鄉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急救車到來期間,由學校滅火行動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五、善後處理
1、解除應急狀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和得到控制後,學校宣佈解除應急狀態,開展善後工作。
2、實施救濟救助。調查統計突發事故影響和損失程度,做好安撫工作,清理現場。
3、調查總結。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分析原因,責任單位寫出應急處置
綜合情況書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彙報,並在廣大師生中開展舉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校園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徹底消除校園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校園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
2、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採取有效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二、組織機構
1、建立二級校園安全管理網路,實行分級管理,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工作
組長:焦月華
組員:各處室主任、校醫。
2、各處室主任、班主任為本部門及本班安全工作負責人,各專業實驗室管理員為直接責任人,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
三、任務與要求
學校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園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廣大師生健康的傷害,安全受到威脅的事件。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反應及時,依靠科學,措施果斷的原則。
四、型別及措施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校園值周領導、各處室人員、實驗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組織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4)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群體性的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涉及班級班主任及政教處幹事。
2、報警程式:
(1)所屬班級班主任。
(2)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
(4)校分管領導和校主要領導。
(5)如需報告公安機關,須報請領導同意。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值周領導、班主任、保衛幹事等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校園值班人員立即按照程式向領導報告。
(3)各部門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校領導彙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餘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並將鬧事人員扣留。
4、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三)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值周領導、案件涉及的部門領導、校分管校長。
2、報警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班主任、保衛部門領導報告。
(2)案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3)根據案情報告分管領導和校主要領導。
(4)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安撫工作,不要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有關人員、校分管領導、及校主要領導。
2、報告程式:
(1)學生要報告班主任。
(2)總務處領導及有關人員。
(3)校分管領導。
(4)校主要領導。
(5)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校區衛生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由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學生骨幹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院領導安排本單位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輔導員和學生幹部骨幹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主要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校園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3
一、案情設想:
1、罪犯縱火
2、電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現場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和分管領導和部門電話。
2、立即切斷電源,撤離易燃、易爆物品,開啟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滅火器及其它滅火器材,奮力滅火。
4、搶救受傷人員,重要財產:如現金、貴重物品、帳冊等。
5、保護現場,維護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動方案
單位幹部職工發現火情或接到報警通知時,應儘快趕赴現場,立即組織人員實施撲救。若縱火罪犯未離開現場的,應採取以下措施:
1、應給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擊,記住其主要特徵,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車種、車型、顏色、牌號等。做好現場保護,同時迅速報告案情,協助破案。
四、人員分工
1、受災部位由保衛科人員負責切斷電源,搶救財產及現場維護。
2、火災第一發現人當不能及時撲滅火勢,負責報警並立即報告領導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實施應急措施。
3、辦公室在緊急事故發生時,應作為快速反應救援力量,在接到報警通知時,要立即組織人員直赴現場,奮力撲滅火災。
4、災情現場的施救指揮員,由現場班子成員負責指揮,如班子成員不在場,由火災發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指揮,如負責人不在場,由在場的黨員幹部或工齡長者負責指揮。
5、所有幹部職工在接到單位災情通知時,應無條件立刻趕到受災地點,服從現場指揮,全力參加滅火救災工作。
五、注意事項
1、當發生火災後,現場人員應奮力搶救,特別是現金、檔案卷宗等貴重貨物,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現場情況危急、險峻、確實無法實施搶救,應撤離人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