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最新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新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1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員:(校車司機)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最新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篇2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週五送學生時,值日領導、班主任、保安上述領導接送任務結束。
3、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
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2、主管人員和園長接獲肇事通知後,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體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