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對學校環境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校園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環境安全事故,是指由於違反了實驗室化學危險品及放射源物品儲存、使用和處置的操作規程或管理制度,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直接或間接向周邊環境排放超過其自淨能力的汙染物或能量,並在全校(或某個校區)範圍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群中毒,危及公共安全、公共財產,破壞生態環境、產生化學危險品、放射性汙染影響的突發性環境事件。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上述所列舉的與可能造成環境汙染或影響環境安全的突發性事故。

  第三條我校在科學研究及教育教學中可能引發環境安全事故的單位:

  1、涉及到化學危險品的單位有:化科院、生科院、地科院、金女院、醫院和分析測試中心;

  2、涉及到放射性同位素物質的單位有:化科院、生科院和物科院;

  3、涉及到放射線裝置的單位有:物科院和醫院。

  第二章預防和處理環境安全事故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第四條分管保衛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分管科研、行政和後勤工作的校領導分別擔任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校長辦公室,科技處、教務處、保衛處、後勤管理處、資產管理處和校園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處長(主任)、學校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以及化科院院長為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第五條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保衛處。保衛處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科研實驗室工作的科技處副處長任常務副主任,分管教學實驗室工作的教務處副處長和分管治安工作的保衛處副處長任辦公室副主任,校長辦公室、科技處、教務處、保衛處、資產處、後勤管理處、物科院、金女院、生科院、化科院、地科院、分析測試中心、保障中心、醫院、師豪公司的分管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第六條各有關學院(部門)應組織本部門的環境安全工作小組,由分管相關工作的學院(部門)領導任組長。

  第七條預防和處理校園環境安全事故的運作機制是:學校統籌,單位負責,職責分明,預防為主,制度管理,確保安全,獎優罰劣。

  第三章環境安全事故的預防機制

  第八條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平時應認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盡力避免和防止環境安全事故的發生。

  1、制定校園環境安全工作的工作方針和發展戰略。

  2、審定校園環境安全辦公室的環境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和提出工作要求。

  3、環境安全事故發生後,決定環境安全事故的預警等級以及是否進入本預案應急處置程式;決定向上級彙報的內容以及向相關專業部門求援的有關事項。

  4、校園環境安全事故警報解除後,聽取校園環境安全辦公室的事故善後處理彙報,決定處理意見。

  5、決定對學院(部門)及個人的獎勵和處罰。

  第九條校園環境安全辦公室平時應認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盡力避免和防止環境安全事故的發生。

  1、制定校園環境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2、配合相關學院(部門)宣傳環境安全知識,預防環境安全事故的發生。

  3、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和檢查相關學院(部門)對環境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並予以考核。

  4、發生環境安全事故後,負責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

  5、校園環境安全事故警報解除後,負責調查、起草環境安全事故善後處理報告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第十條各有關學院(部門)平時應認真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盡力避免和防止環境安全事故的發生。

  1、制定和完善本部門的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環境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預案。

  2、成立本單位的環境安全事故處理小組並進行專業訓練。協助相關專業部門的工作。

  3、在日常工作中檢查有關環境安全操作規程及管理制度的具體執行情況。

  4、配合校園環境安全辦公室監督和檢查,按照職能部門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整改。

  5、在本單位範圍內宣傳環境安全事故預防知識和發生事故後的自救知識。

  6、做好環境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人員、車輛、檢測儀器及有關防護用具、藥品等的日常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有關使用、保管化學危險品、放射性物質和放射線裝置的人員,應切實加強責任心,平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1、熟悉環境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專業工作崗位的要求。

  2、在教學、研究及科學實驗中認真執行專業工作制度,嚴格按工作規程操作。

  3、對有關機械裝置(儀器)執行及放射性物質、化學危險品等的領取、使用和歸還,要按規定進行登記,建立工作臺帳,以備查驗。

  4、對廢液、固體廢棄物等按照規定進行處理,禁止違禁亂放亂倒,防止出現直接的環境安全事故。

  5、化學危險品及放射性物質的保管人員應嚴格執行保管制度,嚴禁丟失被盜、誤領和冒領,確保安全。

  6、按要求對有關事項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如發現事故隱患,應盡全力採取措施,控制事態並及時按規定程式報告。

  第四章環境安全事故的認定劃分和預警等級

  為做好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校園環境安全事故進行預警等級和事故等級劃分。

  第十二條根據已發生的環境安全事故,確定其事故等級

  1、凡可能危害全校範圍的環境安全事故為一級。

  2、凡可能危害某一校區範圍的環境安全事故為二級。

  3、凡可能危害某一單位或建築範圍的環境安全事故為三級。

  第十三條根據已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環境安全事故來確定預警等級。

  1、凡可能造成全校範圍內環境安全事故或威脅人員生命健康的事故為一級。

  2、凡可能造成某一校區範圍內環境安全事故或威脅人員生命健康的事故為二級。

  3、凡可能造成某一單位或建築範圍內環境安全事故或威脅人員生命健康的事故為三級。

  第五章環境安全事故的處置程式

  為有效和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校園環境安全事故,特制定校園環境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程式。

  第十四條事故接報

  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可能產生嚴重汙染後果的事故(件)報告後,應準確瞭解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現場情形、汙染特徵等情況,並立即向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小組組長根據實際需要和校長授權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向專業部門請求支援。

  第十五條應急啟動

  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處理程式後,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指令校長辦公室按預案通知預案相關各部門和人員按預案啟動,進入應急狀態,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指定的現場指揮同志在接受任務後10分鐘內要到達事故現場,展開現場指揮。

  第十六條汙染清理

  汙染得到控制後,環科所應根據監測結果和諮詢專家意見,向事故現場指揮部提出科學的汙染處置方案,由發生事故單位或專業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去汙、洗消和清理,對事故影響範圍內的汙染物進行處置。

  第十七條事故評估

  環境汙染事故發生後,按有關規定,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立即指派專業人員和災情評估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工作。瞭解具體情況,確定事故等級和損失;並確定評估受事故汙染的範圍;彙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數目;填寫各種表格,繪製圖表,撰寫並提交評估報告。對事故區師生能否進入提出意見。

  第十八條責任認定

  校長辦公室、科技處、保衛處和有關學院負責環境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專家對事故區師生傷亡、道路、建築物受汙染情況進行調查;劃定事故等級;對汙染範圍和直接、間接經濟損失進行評估;對受汙染嚴重的區域環境進行調查分析和鑑定,明確事故責任人。

  第六章主要型別環境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別是化學危險品和放射性物質安全環境事故制定如下應急處置預案。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洩露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事故發生單位在報告後,應按照專業預案立即組織搶險救援隊伍,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搶救前期工作。將現場無關人員向安全處疏散、防止事故蔓延;事後還要負責現場危險品洗消工作。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後,應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校長辦公室應調配搶救所需車輛和各方面的協調聯絡。

  2、保衛處由保衛幹部帶領保安隊員在事故中心區設定警戒線,對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並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態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及時組織人員向安全處撤離。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如果洩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

  3、科技處應按照專業預案派專業人員進入現場,指導現場搶救人員切斷洩漏源,透過關閉閥門或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洩漏處。

  4、環科所應按照專業預案後應對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動態監測並保留資料。一方面可以指導如何消除汙染或把汙染程度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可以為後期事故評估和責任認定提供科學依據。

  5、資產處要保證救援行動所需的專用防護物資和緊急救援物資在救援人員之前到達現場。

  6、後勤管理處應及時保障救援行動中,水、電等能源設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離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時供應。

  7、教務處、學工處要協助組織師生撤離事故發生場所並對師生進行情緒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發生。

  8、校醫院應按照專業預案及時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在現場組織傷員救護和傷員轉移。

  第二十條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事故發生單位在報告後,應按照專業預案立即組織搶險救援隊伍並決定是否請求消防隊救援,在第一時間利用預先準備的正確消防器材進行滅火。疏散現場無關人員、防止事故蔓延;火災撲滅之後,還要負責現場洗消工作。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後,應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校長辦公室應調配搶救所需車輛和各方面的協調聯絡。

  2、保衛處應由保衛幹部帶領保安隊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儘快到達現場並立即在失火地點及周邊設定警戒線,對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並及時組織人員疏散撤離。

  3、科技處應按照專業預案迅速派專業人員查明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物是否有毒等情況、蒐集證據並做好相關記錄,配合消防人員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迅速撲滅火源。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做出判斷,併發出統一的撤退訊號,通知及時撤退。

  4、環科所要對事故現場環境進行動態監測,指導如何消除汙染或把汙染程度降到最低;併為後期事故評估和責任認定提供科學依據。

  5、資產處應按照專業預案,保證救援行動所需專用防護物資和緊急救援物資在救援人員之前到達現場。

  6、後勤管理處要保障救援行動中,水、電等能源設施的正常使用和控制以及撤離疏散人群生活必需品的及時供應。

  7、教務處、學工處協助組織師生撤離事故發生場所並對師生進行情緒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發生。

  8、校醫院應按照專業預案,及時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和車輛,現場組織傷員救護和轉移。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採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帶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

  第二十一條放射性汙染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事故發生單位在報告後,應按照專業預案立即在儘可能大的範圍內組織疏散人員,並保護現場,其他人既不要接觸,也不要擅自移動這些物品,更不要因為好奇而開啟容器,等待配合專業人員對事故進行評估和處理。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後,應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1、校長辦公室應調配搶救所需車輛和各方面的協調聯絡。

  2、保衛處應由保衛幹部帶領保安隊員組織人員撤離,將可能受到放射性汙染的'人群集中,等待救援。並在放置放射源四周較大範圍內設定警戒線,防止其他人員靠近,並對現場進行治安管理。

  3、科技處應通知有經驗的專業人員立即到現場進行處置並收集相關的標籤、標識和包裝等證據。必要時要請市環保局專家進行指導和處置。

  4、教務處、學工處要協助組織師生撤離事故發生場所並對師生進行情緒上的控制,防止安全事件發生。

  5、後勤管理處要對撤離人員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6、環科所應按照專業預案密切關注被汙染地區的環境,要對其進行實時、動態監測,保留監測資料

  7、資產處應保證救援行動所需專用防護物資和緊急救援物資在人員處置前到達現場。

  8、校醫院應按照專業預案及時對接觸過汙染物的人員進行檢查和治療,必要時幫助聯絡轉到專業醫院醫治。

  我校放射性汙染主要來源於放射性元素和各種帶輻射源的裝置。放射源發射出的射線看不見、聞不到、摸不著。識別放射源,除了根據標籤、標識和包裝以外,一定要由有經驗的專業人員採用專用的儀器來確認。

  第七章預防和處置環境安全事故的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二條考核

  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責成辦公室對有關學院(部門)定期和不定期考核並作為獎勵和處罰依據。考核內容為:

  1、制定、健全並嚴格執行汙染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汙染源使用臺帳。

  2、制定、健全汙染源發生汙染時的具體專業處置預案併成立具體實施的專業處理小組。

  3、各可能發生環境汙染事故的學院(部門)要對相關人員宣傳預防汙染髮生知識和汙染髮生後的自救知識。

  4、相關單位、職能部門和專業隊伍要做好包括人員、車輛、檢測儀器及有關防護用具、藥品等的日常準備工作。

  5、因制度不落實,人員不到位或工作失責而發生校園環境安全事故的單位,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第二十三條獎勵

  學校對在校園環境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表揚和必要的獎勵。

  1、對所有考核專案優秀的單位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通報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2、對及時發現環境安全事故隱患並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個人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通報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3、對環境安全事故發生時,積極參與應急救援並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通報表揚和適當的獎勵。

  第二十四條處罰

  學校對在校園環境安全工作中出現重大過失的單位和個人,由校園環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給予處罰。

  1、對考核專案不合格的單位限期整改;對所有考核專案不合格的單位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通報批評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2、對違反操作規程或違反有關制度造成校園環境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3、對環境安全事故發生後,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反應遲緩,措施不力,造成事故危害擴大的,由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給予通報批評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4、對造成的環境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如觸犯國家相關法律的,移送國家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預案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預案解釋權歸校園環境安全領導小組。

  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組織校內活動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團學活動的順利開展,確保學生校內活動出現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學校、學院有關檔案要求,特制定此預案。

  一、組織機構

  外出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活動前周密籌劃,詳細制定方案,儘量充分考慮到活動過程中的安全因素,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工作;準備所需常備藥品;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二、預案措施

  1、安全預防措施

  (1)實行學生大型活動上報審批制度。學生組織舉辦大型活動必須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和安全應急預案,經指導老師同意後,報院團委、保衛科備案方可實施,未經批准的學生組織不得擅自舉辦活動。

  (2)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範。每次活動前要做好對學生組織負責人、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3)舉辦大型體育比賽(足球、籃球等)前必須簽訂文明比賽承諾書,由球隊所在班級的輔導員、球隊隊長、球隊成員全體簽字後方能參加比賽。比賽時輔導員、校內保安需全程在場。

  (4)舉辦大型晚會時必需安排校內保安到崗,維護晚會現場秩序、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

  2、應急處置措施

  (1)一旦活動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學生組織負責人應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準確全面,要包括具體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學院副書記報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2)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人必須主動承擔起責任,在場人員必須立即實施處置工作。

  ①立即檢查學生的受傷程度,撥打110、120請求援助。

  ②立即組織、實施力所能及和切實有效的搶救措施。

  ③迅速組織學生有序撤離突發事故現場,清點統計人數。

  ③迅速劃定現場保護範圍,對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④及時通知家長,並告之學生的情況、已採取的措施和現送往的醫院。

  (3)現場勘查取證

  應急領導小組應配合學院及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報告人及現場目擊證人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現場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員姓名、住址、聯絡方式等資料,為查清突發事件的起因與經過提供第一手材料。

  (4)應急領導小組必須及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學院。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發生後所採取的措施並根據事故現場、受傷人數發生變化情況,及時進行情況補報。

  (5)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學生家長和受傷教師家屬的思想工作,同時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澄清事實,引導輿論以正視聽,防止師生的驚恐和社會上的謠言等,維護社會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請與學校宣傳部聯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6)做好保險理賠和各種善後工作。

  (7)事件平息後,應急領導小組要彙報改進的方法和措施,切實採取各項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目的

  為建立健全我校校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校園安全事故應對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教育系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山西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關於建立山西省應急救援指揮體系的通知》等編制。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發生的火災、交通、水面冰面溺水、擁擠踩踏、建築物倒塌、煤氣中毒、爆炸、危險物品洩漏汙染等安全事故,組織師生外出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以及自然災害引起的安全事故和險情的防範應對與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施救,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把握主動、正確引導,加強保障、重在建設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5校園安全事故分級

  校園安全事故按照傷亡人數、事故損失、形成規模、影響程度等,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4個等級。事故分級標準見附件3。

  2.組織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2.1應急領導組

  組長:薛東平孟小平

  副組長:韓寶森任雲青王建世陳振文

  成員:王秉澤李玉明李榮江盧厚全範軍軍

  2.1應急工作組

  學校各系部、各部門負責人

  2.3職責

  按照統一指揮、分級響應、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3.風險防控

  各系部、各部門要強化“預防為先”意識,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校園安全事故風險點、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和檢查、監控:

  (1)透過課堂教學、講座培訓、網路宣傳等形式與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救助知識和處置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模擬可能發生的校園安全事故,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防範處置和應急疏散演練,增強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各系部、各部門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各系部、各部門要加強對所轄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

  (3)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建立臺賬,實行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認真防範;對重大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積極整治,必要時向我校應急領導組報告。對於可能波及相關臨近地方或單位的重大隱患,應及時通報。

  (4)建立校園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機制,每年對校園安全事故形勢和事故趨勢進行分析,加強風險隱患日常管理,依法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檢查、適時監控,有針對性地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4.監測預警

  4.1監測

  各系部、各部門發現可能引發校園安全事故與事件發生的險情或重要資訊時,要及時報告我校應急領導組,並安排專人全天候監測監控,及時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和變化情況。

  4.2預警

  (1)確定預警級別。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我校應急領導組要迅速採取措施妥善處置,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或風險進一步擴大,並根據事故險情排查、監測情況,及時報請事發地政府進一步核實和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影響範圍和強度,預測安全事故可能發生的級別,確定預警級別。根據國務院對突發事件的劃分標準和預警要求,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四級(一般)、三級(較大)、二級(重大)、一級(特別重大)4個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2)釋出預警資訊。根據預警級別,我校應急工作組要按照規定程式、以適當方式嚮應急領導組釋出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險情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警示事項、資訊聯絡辦公室及地點、應採取的預防措施等。預警資訊的釋出可透過電視、手機、資訊網路、警報器、宣傳車、校園廣播或組織人員逐個通知等方式進行,對校內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場所應當採取針對性的通告方式。

  (3)採取預警措施。預警資訊釋出後,各系部、各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選擇採取有關預警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資訊,進一步加強對校園安全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釋出與師生員工有關的校園安全事故預測資訊以及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④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置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強對重點處室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校園治安秩序;

  ⑥報請當地政府協調有關部門,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校舍、教學裝置以及交通、通訊、水電熱氣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執行;

  ⑦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校園安全事故危害或波及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⑧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校園安全事故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4)解除預警。校園安全事故危險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由預警釋出機構宣佈解除預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資訊報告

  (1)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後,我校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2)資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故性質、影響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並要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應急領導組要及時彙總上報校園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傳達上級主管部門指示批示要求,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5.2先期處置

  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領導組立即派人員趕到現場,採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5.3應急響應

  省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四級、三級、二級、一級4個等級。校園安全事故(事件)發生後,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各等級響應條件及應急措施見附件4。

  符合響應條件時,我校應急領導組及時啟動應急預案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事發地縣級政府的指揮組織下,開展應急處置。省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應急響應,視情況派出工作組,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5.4響應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事故險情得到控制後,一級、二級響應由省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宣佈響應結束,三級、四級響應由省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響應結束,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各系部、各部門負責校園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做好人員安置、救助撫慰、徵用物資補償、汙染物收集消理、疫病防治、保險理賠、災後重建等善後工作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教學秩序。

  6.2調查評估

  學校應急領導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成立校園安全事故調查評估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應急救援評估工作,並作出響應評估結論。

  7應急保障

  7.1隊伍保障

  組建校園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系統,由校級負責人為組長,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後勤保障、心理諮詢、學生工作、宣傳和維護穩定等部門人員組成的安全事故應急組。建立健全應急預備隊保障制度,為應急救援人員購買與工作風險匹配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要加強學校廣大師生員工的應急能力建設,動員廣大教職工以及學生志願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群防群治隊伍體系。

  7.2經費保障

  學校要把校園安全事故應急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障日常宣傳、培訓、演練、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和審計部門要對校園安全事故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督與評估。鼓勵學校和師生員工參加國家財政支援的巨災風險保險。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應對突發校園安全事故工作提供捐贈和援助。

  7.3物資保障

  應急工作組做好應急救援物資保障,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及時供應。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4公共設施

  各系部、各部門在應急領導組協調下,指定或建立與學校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滿足學校及周邊社群綜合避難需要。保持應急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完好、執行暢通。

  8附則

  8.1宣傳培訓

  各系部、各單位做好預案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確保有關人員掌握預案要求,明確自身職責,熟知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和決策、協調、處置程式。

  8.2應急演練

  各系部、各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實施,不斷提高應對突發校園安全事故的指揮能力、組織能力和實戰能力,必要時請專業部門予以指導。

  8.3預案管理

  各系部、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系部、本部門應急預案,嚮應急領導組備案。同時,定期組織預案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要及時組織修訂。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應急領導組負責解釋。

  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關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以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全面提高學校應對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全面強化我校內部安全突發事件管理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突發事件的組織領導機制,不斷提升學校預防、應對和處理各種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

  (一)成立遵義醫科大學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何志旭(校黨委書記)劉建國(校長)

  副組長:蔡善君(副校長)、田宗遠(黨委副書記)、李春鳴(副校長)、王子正(副校長)

  成員:學校各二級部門黨政負責人。

  (二)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保衛處。

  職責:在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和處置各種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將事件相關資訊彙總並分析、歸納、上報,隨時掌握事態的發展情況,給領導小組當好參謀。

  三、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切實維護學校師生員工根本利益;

  (二)預防為主,群防群控,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局面;

  (三)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力爭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積極處置,依法治理,防止事態擴大化。

  四、工作目標

  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安全負責人、組成成員做必要培訓,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處置。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事態發展。對各類安全突發事件進行必要演練,確保發生安全突發事件時能快速應對,及時做好師生的思想工作,保障學校的正常秩序。

  五、安全突發事件分類

  本預案所指的安全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妨礙,或對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要立即處置的安全突發事件。

  (一)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請願以及集體罷課、上訪、聚眾鬧事等安全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活動,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可能引發的影響學校和社會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

  (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樓堂館舍發生的火災、樓梯擁擠踩踏、建築物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園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體活動安全事故以及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災難事故等;

  (三)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內突發的集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突發事件;

  (四)網路資訊保安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路傳送有害資訊,進行反動、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或教育行政部門保密資訊,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突發事件,各種破壞、攻擊校園網路與校園資訊系統的事件;

  (五)自然災害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可能或者已經發生的對學校建築以及師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洪水、山體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大風、強降雨、雷電、冰雹等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六)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他突發事件。

  六、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學校各職能部門、教學院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突發事件資訊收集、傳遞、報送和處理等各環節執行機制,完善資訊傳輸渠道,保持資訊傳輸設施和通訊裝置的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如保衛處、裝置處、後勤管理處、各實驗室等)要建立處置安全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保障物資充足、設施裝置完好可用,以應對各種情況的發生。

  (三)人員保障

  學校各部門、教學院系要按照學校的要求組建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隊伍,一旦啟動預案,應立即投入事件處置工作中,並保證隊員能迅速召集到位。學校應急隊伍可以由學生思想教育管理人員、安全保衛人員、後勤人員、醫護人員及學生骨幹組成。

  (四)資金保障

  學校應配備一定比例的應急資金,保障發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七、各類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一)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當有師生要求集會、遊行、示威、請願等時,要求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申請,待有關部門批准後才能按照要求進行,學校必須全程跟蹤,發生情況及時處理;若未經批准進行集會、遊行、示威、請願的,學校須採取有效措施限制其活動,以防蔓延到社會上,並做好思想工作,勸其解散。

  2.若有師生走出學校參加集會、遊行、示威、請願等情況的,學校要立即勸阻,勸阻無效則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秩序維護工作,防止社會閒雜人員和別有用心之人進入隊伍尋釁滋事,並要求公安人員到現場協助工作,同時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進出校園。

  3.加強學校內的安全巡查,發現不穩定因素及時處置及上報,相關部門及教學院系負責人應立即趕到現場,積極查詢引發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處理引發安全事件的實質問題,盡力恢復教學、生活正常秩序。事件平息後,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根據實際情況改進處置方法和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反彈。

  (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內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發現個人或部門及時撥打119、120救援電話,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人員疏散、自救和力所能及的滅火工作;相關部門要協助消防、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全力解救被困人員和傷員,密切注意現場的安全狀況,以防發生繼發性危害;學校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應協助相關部門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2.擁擠踩踏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各教學院系要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範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時發現擁擠踩踏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後,學校應迅速撥打“120”、“110”搶救受傷人員,採用有效措施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禁止無關人員滯留現場,防止有人故意製造恐慌氣氛,避免再次發生事故;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學校應指派專人(校醫、衛生教師)對傷員採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及時通知受傷人員家屬,並通報相關情況,確保學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3.校園惡性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發生惡性交通事故時,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學校相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及時查明事故情況。

  4.校園危險物品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要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洩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汙染物造成環境汙染事故災害的,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有關教育和行政部門報告,同時設定汙染區,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檢驗,查明情況後,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採取相應有效的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必要時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危險或危害排除後,進一步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汙染事故。

  5.建築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內發生校舍、圍牆等建築物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並立即向上級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迅速採取有效措施,並密切關注學校其他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6.大型群體活動的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學生、教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求助醫院進行傷員搶救工作;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各教學院系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等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擔負起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的責任,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組織外出實習、參觀、考察等活動時,要做好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措施,完善通訊體系,定期清點人員,及時溝通訊息,學生外出活動要由輔導員帶隊,並報學校備案。

  (三)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時,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指揮、協調各相關部門的工作。校醫務室要及時進行搶救、醫治食物中毒者,迅速排查其他食用相同食物的師生,同時報有關防疫衛生部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查封有關餐飲部門的所有剩餘食品,以備衛生部門檢驗;有關餐飲部門應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同時按照學校的指示,做好用餐保障。學校成立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對負有責任的相關領導、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傳染性疫情的應急處置方法

  學校發生傳染性疫情時,校醫務室要嚴格按照職能部門疫情應急預案程式展開工作,並在上級防疫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參與處置疫情人員的個人防護工作,啟用隔離室,及時隔離疫情嫌疑人員,防止疫情擴散;保衛部門按照封閉管理模式,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進入有疫情的區域,防止疫情傳播;後勤部門要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被隔離人員的生活和飲食供應。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全校防疫工作。

  (四)網路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學校校園網發生資訊保安突發事件時,網站管理人員應立即負責處置,積極應對網路攻擊、及時刪除非法資訊,並報告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和學校,必要時可先關閉校園網路;認真記錄事件處理步驟和結果,形成報告上報學校。

  (五)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後,學校應根據自然災害破壞程度及時開展自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恢復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教學、生活秩序:一是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辦理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幫助其聯絡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二是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資訊釋出制度,穩定校園秩序,疏導學生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三是全面檢查設施、裝置安全效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發生,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

  八、預防和演練工作

  (一)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教育工作

  1.學校要把師生安全教育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加強領導,明確責任。保衛、宣傳、團委、學生處等職能部門要協助各教學院系認真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2.要提高認識,落實措施,時刻保持清醒頭腦,特別是節假日和敏感時期,要進一步加強防範工作,防止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3.加強對重點要害問題的檢查和管理,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

  4.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大學生的良好心理品質,引導大學生健康成長,做好輔導員談心工作,特別是對心理困難學生的談心工作,及時瞭解心理困難學生的心理狀態,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5.建立一支可靠的資訊員隊伍。培養一支以學生骨幹為主的資訊員隊伍,在學習、生活中宣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充分發揮學生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從而獲得深層次、預警性的情報資訊,增強安全防範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

  (二)突發性事件的演練工作

  積極開展應急處置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快速反應的防控能力。

  九、應急預案的啟動

  學校發生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突發事件種類,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認真開展處置工作,並立即向上級彙報相關情況。

  十、安全突發事件後續工作處理

  在突發事件後續處理階段,相關人員應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傳播和散步各種沒有定性的言論資訊;及時穩定師生情緒,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混亂;注意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做好當事人和其他學生的思想工作,防止事態擴散;如有新聞媒體進行採訪,學校宣傳部則負責接待,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接受採訪,避免報道失實;事件平息後,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彙報改進的方法和措施,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鞏固穩定局面,防止類式事件的再次發生。

  十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學校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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