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通用5篇)

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1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動器械損壞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各年級年級組長、班主任、隨隊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⑴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⑵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⑶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⑷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加以督察和指導。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彙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絡。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5、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2

  學校集體活動工作預案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學校轄區內各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1.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總指揮:校長

  副指揮:xxx

  成 員:xxx

  2.安全事故應急隊伍:

  (1)各班主任

  (2)各科任教師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1)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學校。

  (2)嚴禁學生在教室裡使用用電裝置等。

  (3)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4)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5)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6)進行學生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等學習、演練。

  (7)教育學生不私自上山,必須有家長陪同上山,嚴禁攜帶火種上山。

  2.應急預案: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等火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3)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直接向街道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1)組織對學生及老師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2)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熱毯等?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體育課、活動課前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然後才實施活動專案。

  (3)按規定開展學生跳高、長跑等課程專案,事前必須做好防護工作。

  (4)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2.應急預案:

  (1)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症狀或發生其它安全意外時,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救治。

  (2)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並給予補充水份。

  (3)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4)分析原因,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五)教室課間活動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教學區,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欄,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3)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

  (4)要求學生在教室活動或打掃衛生時注意安全,不要碰電源插座。

  (5)要求門衛到點鎖好大門,落實來人、車輛登記制度。

  (6)定期檢查教室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傷情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治。

  (2)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六)交通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1)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防患意識。

  (2)在校門附近樹立好交通安全提示牌,提示來往車輛注意行人安全。

  2.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其它相關部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1)加強流行傳染病預防教育。

  (2)加強個人衛生教育。

  2.應急預案: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街道及相關教育部門、衛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八)社會實踐、校外活動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外出前認真做好安全防患教育。

  2.應急預案: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先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常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九)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預案:

  1.防範預案:

  (1)加強文明禮貌教育,杜絕師生在外滋事。

  (2)加強門衛保安工作,外來未經允許人員,學校門衛(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應急預案: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保安人員)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並由門衛(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十)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3)注意事故現場保護,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妥善處理事故。

  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3

  為預防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市青少年保護條例》以及《xx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差等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透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旅行社導遊人員在車上針對本次活動及學生的年齡特點介紹活動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導遊人員與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5、要求車隊選派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6、加強車隊駕駛員職業道德教育,要求駕駛員“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

  7、活動前,校方及活動承辦機構(旅行社)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有專人管理,禁止學生入內遊玩。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式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區教育局綜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辦公室和安全辦公室。

  3、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學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4、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6、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xx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進行處理,若中小學校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xx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四、組織機制:

  1、組織領導(略)。

  2、人員分工(教育、管理、報警、報告、協調、護送傷者等)。

  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4

  一、事故預防

  1.學校要成立活動領導小組,擬定詳細的活動計劃,活動前一週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2.制定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活動中每一個環節的安全責任要落實到人。

  3.活動前對活動場所、線路、環境等要進行實地勘察。

  4.注意選擇較好的時間和天氣。根據季節和氣象預報提示參與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5.對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須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6.保持通訊暢通。出現事故苗頭,管理人員要沉著冷靜指揮學生,不要驚慌失措,禁止學生亂跑。

  7.遇火災要指揮學生選擇與風向垂直的兩側撤離,千萬不要順風跑。

  8.活動前進行專項安全教育。必要時可辦理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險。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式

  一旦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應遵循以下程式處理。

  1.及時報告和報警。具體程式如下:

  (1)發生事故,活動領導小組要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領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校和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2)發現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學校應在事件發生的30分鐘內電話上報學校。

  (3)校外集體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4)報告中要具體彙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原因及處理情況。對於發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後續報告中說明。學校在處理過程中的重大事件應隨時報告。

  2.學校和承辦單位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採取措施救護患病或受傷人員,同時以最快方式將人員緊急送至附近醫院,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對患病或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資訊,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有關現場、證據的儲存工作。活動的組織網路和通訊網路應在第一時間發揮作用,在最短的時間內相互聯絡並及時作情況彙總。

  4.及時聯絡患病或受傷人員的家屬(學生家長),做好安撫工作。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器械(具)、設施、裝置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活動承辦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6.學校要在事件發生後及時做好隨訪工作。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後要做好隔離和排摸調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療延遲。安排專人做好患病或受傷人員家屬(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學校和教育局。

  7.及時通知保險機構介入。必要時公安部門介入。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對外發布資訊。

  學校集體活動應急預案5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程式,構建和諧校園,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根據上級教育部門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一、 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出現的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員,安撫傷亡家屬,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組 長:吳祖林

  副組長:邱小飛 周佐芫

  成 員: 校務會成員及各班主任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5一10分鐘)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後及時向教育、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保衛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在舉行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前必須加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事故發生。

  2、在沒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絕不允許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遊,在舉行大型活動時不允許盲目地模仿影視人物的危險動做作為活動專案。

  3、在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發生突發事故,必須迅速把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及時將事故資訊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由校長上報教育行政部門。

  4、身先士卒,指導在場人員及時搶救,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

  5、調派人員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同時向120報警,請求援助救護傷員。

  6、及時向110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請求其他部門支援。

  7、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報材料,反思事故發生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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