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應急預案範文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範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工程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1目的

  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全縣對建築工程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築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訂《友誼縣建築工程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一把手負責制。一旦發生建築工程事故,由縣政府依照事故發生的等級,確定是否需啟動本《預案》,做到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1.3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1.4適用範圍

  友誼縣規劃區域內從事建築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火災事故、建築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裝置事故等。

  1.5友誼縣建築行業突發事故現狀

  建築行業屬高危作業行業,具有作業場所分散,受自然條件影響,作業人員密集,各種機械裝置集中,高空作業較多,易突發坍塌、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中毒、火災、機械傷害、吊車倒塌等重大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事故。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縣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建設局局長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局長

  縣消防大隊隊長

  縣委宣傳部主管宣傳副部長

  縣衛生局局長

  縣交通局局長

  縣勞動保障局局長

  縣民政局局長

  縣建設局主管副局長

  縣建築工程安全監察站站長

  縣建設局城建股股長

  縣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建設局辦公室主任

  2.2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為友誼縣建築工程事故應急預案非常設領導機構,負責友誼縣規劃區域內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佈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後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安全保衛組、新聞報導組、事故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專家技術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處理組等九個專業處置組。

  2.3各專業組職責

  2.3.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辦公室,為友誼縣突發建築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常設機構。

  主要職責是:負責《預案》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建築工程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中心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在實施應急救援任務時,與其它處置組協調工作,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調動搶險隊伍、機械裝置及救援物資及時到位,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2.3.2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2.3.3新聞報導組

  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資訊,統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客觀地報道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2.3.4事故救援組

  主要職責是: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救援。(責任單位:縣建設局、消防大隊)

  2.3.5醫療救護組

  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醫院治療和死亡人員遺體的臨時安置。(責任單位:縣衛生局)

  2.3.6後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是:縣建設局負責落實搶險隊伍、搶險工程車輛、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縣交通局具體負責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縣自來水公司、各物業公司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地下管線情況,必要時切斷供水、供熱管道;縣公安局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責任單位:縣建設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調查組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局)

  2.3.8專家技術組

  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及專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範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援。(責任單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局)

  2.3.9善後處理組

  主要職責是: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員的賠付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縣建設局具體負責督促事故的發生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並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和保險公司及時支付事故賠償款;縣民政局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火化事宜。(責任單位:縣建設局、勞動局、民政局)

  2.4應急搶險隊伍編成及任務

  2.4.1快速反應力量

  事故發生單位(施工現場),按照本單位(施工現場)《預案》迅速組織搶救,同時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

  2.4.2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應急處理各個成員單位,以縣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為主,其他成員單位配合。

  三、預測、報告

  3.1預測

  各施工單位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日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縣建設局負責日常對全縣施工現場進行巡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資訊迅速採取預控措施。

  3.2事故報告

  3.2.1報告原則

  有關單位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建築事故情況。

  3.2.2緊急通訊聯絡

  緊急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中心電話:120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5813397。

  3.2.3報告程式

  3.2.3.1發生建築工程重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並隨時報告事故的後續情況;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立即與“110”、“120”、“119”等部門聯絡。

  3.2.3.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報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勘察事故情況,通知相關部門,調動搶險隊伍實施搶險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啟動縣級應急預案,嚮應急中心總指揮報告,同時向市建設局、安監局和省建設廳報告。

  3.2.4報告內容

  重大建築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

  3.2.4.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3.2.4.2建築工程事故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

  3.2.4.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險情的基本情況;

  3.2.4.4原因的初步分析;

  3.2.4.5已採取的救援措施;

  3.2.4.6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

  3.3建築事故分級

  建築重大事故按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Ⅰ級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三百萬元以上。

  Ⅱ級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

  Ⅲ級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傷二十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

  Ⅳ級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傷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不滿三十萬元。

  四、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響應程式及指揮程式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後,科學、準確的判定重大事故級別和影響程度,立即嚮應急中心副總指揮、總指揮報告,並通知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1.1Ⅲ—Ⅳ級重大事故由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救援,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請市政府相關部門協助。

  4.1.2Ⅰ—Ⅱ級重大事故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由應急中心副總指揮(縣建設局局長)嚮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長提出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建議,由應急中心總指揮向市長請示發出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

  4.1.3現場救援處置

  4.1.3.1應急指揮中心

  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並指揮實施。

  4.1.3.2各專業處置組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應急指揮中心的職責,按照本預案在“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中各專業處置組的職責要求,迅速組織力量,展開工作。

  4.1.3.3應急結束

  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重大建築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由指揮中心總指揮宣佈應急狀態結束。

  4.2新聞報道

  友誼縣建築事故的資訊和新聞釋出,由縣建設局辦公室集中,報縣委宣傳部統一管理釋出。

  五、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理

  由善後處理組按照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妥善處理。

  5.2調查、總結

  由事故調查組按照職責和工作內容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寫出書面總結上報。

  六、相關保障

  6.1通訊保障(由縣移動公司及縣通訊分公司負責)。

  6.2設施裝置保障(由縣建設局負責協調與調配)。

  6.3物資保障(由縣建設局負責協調與調配)。

  6.4人員力量保障(由縣建設局負責協調與調配)。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培訓教育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築事故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預防建築事故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參加救援的人員熟悉掌握應急預案中應承擔職責和救援工作程式;要定期檢查本部門應急設施、裝置、物資等應急資源的準備狀況,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7.2演練

  友誼縣重大建築事故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各應急機構要參加重大建築事故的演練工作,採用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全面演習等形式進行演練。透過演練,檢驗應急人員對應急預案、程式的瞭解程度,及時發現本部門應急工作程式和應急資源準備中的不足,增強各應急成員單位之間的相互協調能力,確保一旦啟動預案,能及時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八、附則

  8.1預案管理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加強對工程搶險力量的教育、培訓,確保搶險力量熟悉掌握應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識;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進行演練,加強各成員單位的溝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兩年組織相關單位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必要時及時修訂。

  8.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友誼縣建設局制定並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加強對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鎮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鎮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編制《預案》的目的

  (一)減少建築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使承擔危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明確職責,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展開。

  二、《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指在**鎮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機械裝置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

  (一)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鎮經發辦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

  (二)成立**鎮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鎮政府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建設的領導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經發辦、社事辦、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單位負責人組成。

  鎮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五、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現場保護

  (一)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鎮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鎮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鎮指揮部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鎮派出所或社事辦,請求應急分隊給予支援。

  (三)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鎮建築工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24小時值班電話:。

  報警電話: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

  六、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由領導確定是否上報。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村或社群,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其它事項

  (一)鎮指揮部針對有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建設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建築工程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3

  1、組織措施

  1)現場建立以專案經理為首的防疫工作小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第376號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把預防食物中毒、預防傳染性疾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應對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3)現場全封閉,專案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嚴防死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群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

  4)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專案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5)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處理,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強職工、民建隊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職工居住條件。堅持每天打掃衛生,確保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流動,人均面積不少於2m2。

  7)食堂工作人員加強注重個人衛生,工作時,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內做到保持通風、換氣,定期對室內外環境進行消毒,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食堂內生熟食品嚴格分開,決不允許出售剩餘菜飯。

  8)現場設專用隔離間,如有疫情發生,立即進行隔離,並上報防疫部門。

  2、防疫應急預案

  1)如該工地被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為受傳染性疾病汙染的建築工地,立即採取隔離控制管理,停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

  2)成立疫情管理機構

  3)成立疫情隔離控制指揮部、負責隔離控制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負總責。

  4)成立現場應急管理機構,對工地疫情防治、隔離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及對外聯絡實施具體管理。現場應急管理機構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分包單位專案負責人組成,總承包單位專案負責人總負責。

  5)對疫情工地實行嚴格封閉管理

  6)工地大門、圍擋的設定牢固嚴密,並保證切斷工地與外界的直接接觸。

  7)加強現場保衛,做到每日24小時巡邏檢查和門衛24小時值班,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保證發生疫情後,工地人員不外出。

  8)工地內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對於與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9)做好隔離區內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對隔離區的消毒工作。

  對隔離區人員每天進行體檢,並認真做好記錄。

  做好對隔離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預防知識,做好隔離區人員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積極服從和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出走或不服從管理的事件發生。

  10)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並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絡,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困難。

  1)作為工作任務。

  2)建立應對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3)現場全封閉,專案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嚴防死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群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

  4)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專案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5)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處理,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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