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應急預案(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及重特大事故確定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類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裝置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確定:

  1、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大疏散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毒氣、放射性物質大量溢散、洩漏事故;

  (3)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預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各類事故;

  (2)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凡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必須立即向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調集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同時應將事故資訊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若為公司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在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必須配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及有關負責人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上述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若為公司分承包的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應主動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重特大事故報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協助事故發生單位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立即組織力量對事故現場實行嚴密保護,防止隨意挪動或丟失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資料等,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採用拍照或錄影手段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置程式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工程負責人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及時作出決策。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開展工作。

  處置程式:

  1、由總指揮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部門職責及災情,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護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四、救援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能

  (一)救援工作領導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指揮部職能:

  (1)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釋出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3)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4)掌握彙總有關情報資訊,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5)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排程,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6)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二)現場處置機構設定及職能

  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派出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型別指派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排程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救援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

  (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打撈、工程拆除、礦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洩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

  (5)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式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現場指揮領導和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現場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取證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專職負責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2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江廷明

  成員: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裝置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

  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4

  一、總體原則

  按照學校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以人為本,對學生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責任的各類責任人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域性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x

  主任:xxx

  成員:xxx

  三、職責要求

  1、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學校與施工方均應告誡學生不得靠近施工場地。施工方應在工作場所拉好圍網。

  2、拆除舊房及新建樓房時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做好警示標語等。

  3、發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質量事故、樓房倒塌事故及校建傷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領導小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摸清基本情況後,由學校領導或領導授意其他人員在最短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4、上一級學校領導因公外出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學校領導(副組長)代行職責。

  5、學校領導、中層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值班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6、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7、全體教職工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排程,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徵用教師車輛。

  8、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9、相關部門平時要加強檢查和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彙報,及時處理,將事故扼殺在萌芽狀態。

  10、各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後,應作出快速反應,分工合作,迅速組織人員和裝置、器材,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集結待命,開展工作。同時與通訊聯絡組保持不間斷的通訊聯絡。

  11、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清責任。對事故中受傷的師生員工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事故處理完畢,迅速向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12、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5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中央管理的有關總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 2號),努力減少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部制定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應根據本預案要求和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建設部備案。

  為提高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部職能,制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一)我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我國境內已建房屋建築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建設部對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和完善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和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並負責應急預案批准後的組織實施工作;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本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的原則,制定本單位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和完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包括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以及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務院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部長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建設部是負責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部門,包括辦公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城市建設司和住宅與房地產業司等,由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牽頭負責。應急職責包括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指導、協調地方建立完善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及時瞭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為地方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援,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廳長(主任)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瞭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事故情況,指導、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3、地(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指導本地區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瞭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4、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建立應急組織體系,由分管領導任應急組織體系負責人。應急職責包括擬定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地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地區施工單位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1、施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已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6

  1.應急預案的目的

  為保證公司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2.組織機構

  2.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見附圖):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質量安全部),主任由(兼)

  2.2分公司必須建立相應組織,明確分工和職責,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後實施,服從公司指揮中心的指揮。

  2.3專案部必須建立現場應急安全領導小組及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分工和職責,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報分公司稽核、公司審批後實施。

  3.職責分工

  3.1總指揮職責:負責公司範圍內發生傷亡事故、突發事件或參加外部救援時,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應急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友臨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3.2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3應急救援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的職責:負責公司應急預案的演練、總結、評價;負責分公司、專案部應急預案的稽核和實施檢查;負責全公司應急救援資訊的管理;負責應急通訊聯絡;發生事故或事件立即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及成員部門,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

  3.4工程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保障指揮;

  3.5技術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保證。

  3.6 器材裝置部主任: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物質及裝置的保障指揮。

  3.7人力資源部主任:負責事故受害者家屬的安撫賠償事宜。

  3.8綜合辦公室主任:負責救援所需車輛和後勤保障指揮。

  3.9分公司經理:負責本單位系統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

  3.10專案部經理或負責人:負責本專案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

  4.事故及突發事件

  4.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

  4.2觸電事故

  4.3機械傷害事故

  4.4坍塌事故

  4.5煤氣洩漏事故

  4.6突發傳染性疾病

  4.7食物導致中毒

  4.8火災、爆炸與爆燃

  4.9上下水管道及汙水管道破裂

  4.10突發事件

  5.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5.1專案部(基層單位)對施工現場(現場)易發生事故重大危險源進行評估、嚴格控制,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將資訊迅速反饋到專案部(基層單位)安全領導小組,由負責人做出評判,是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在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同時迅速向上一級報告並將資訊反饋到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由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總指揮發出應急救援預案令時,各級迅速啟動應急反應行動,按應急預案的.組織與職責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5.2在應急預案啟動的同時,現場保衛組負責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

  6.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6.1應急預案培訓: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培訓,基層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招入的人員必須進行應急培訓。

  6.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適時組織進行演練。公司和各單位可結合生產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單項演練或綜合演練,以檢驗和測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應急能力和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實際技能及熟練程度,透過演練後的評價、總結、獎懲,糾正存在的問題,從而不斷提高預案質量。

  7.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實施終止後的恢復工作

  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檔案,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

  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的全過程,認真科學的做出總結,完善予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定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依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罰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應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8.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相應措施

  8.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①基層公司施工現場設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處理。

  ②當發生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事故時,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救人。救人時應先排除危險,防止搶救時事故再發生。

  ③重點做好施工現場的“外防護、內封閉”各項防護設施的設定,加強“四口”“五臨邊”的防護,並正確使用“三寶”。

  ④高處墜落可能造成的傷害有:肢體骨折、顱腦損傷、胸部創傷(如肋骨骨折)、胸腔儲器損傷、腹部創傷等。要有人自高處墜落摔傷時,應注意保護摔傷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確的抬運使骨折錯位造成二次傷害,並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撥打急救電話“120”或送醫院救治,送醫院途中不要亂轉病人的頭部,應該將病人的頭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體位,防止嘔吐物吸入肺內。

  8.2觸電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8.2.1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的處置。

  8.2.2當發生人員觸電事故時,專案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觸電人按下列要求進行緊急挽救。

  ①首先切斷電源開關或用電工鉗子、木把斧子將電線截斷以斷開電源;

  ②距電源開關較近或斷開電源有困難時,可用乾燥的木輥、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體。

  ③可用幾層乾燥的衣服將手裹住,或站在乾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8.2.3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根據觸電的輕重程度,採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①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不嚴重,神志還清醒,或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覺,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時,並嚴密注意觀察;

  ②如果觸電者受的傷害較嚴重,無知覺,無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時,應立急進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採用胸外心臟擠壓法。

  ③如果觸電者的傷害很嚴重,心臟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動,瞳孔放大,失去知覺,則必須同時採取人工呼和浩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兩種方法。

  8.2.4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並堅持搶救6小時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確診已經死亡為止。

  8.2.5如果需要送醫院搶救,在途中不能中斷急救工作。

  8.2.6對於與觸電同時發生的外傷,應分別情況處理。對於不危及生命的輕度外傷,可以放在觸電急救之後處理。對於嚴重的外傷,應於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同時處理。如傷口出血,應與止血。為了防止傷口感染,應當與以包紮。

  8.2.7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8.2.8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2.9應急資訊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式執行。

  8.2.10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式》的日常工作檢查、糾正落實。

  8.3機械人員傷亡事故預案

  8.3.1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機械人員傷亡事故的控制。

  8.3.2發生機械人員傷亡時,專案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人員進行固定、包紮、止血、緊急救護等。

  8.3.3必要時,應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聯絡,求得外部支援。

  8.3.4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及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3.5應急資訊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式”執行。

  8.3.6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4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往往傷害人員多,後果嚴重,多為重大或特大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坍塌事故,應立即報告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8.4.1工程施工(溝槽)塌方事故應急預案

  ①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溝槽)塌方傷亡事故的處置。

  ②當發生(溝槽)塌方事故時現場人員應及時查明塌方原因;做好事故預防,防止對人員造成傷害。

  ③遇有人員遭受傷害時在對人員進行現場搶救的同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塌方傷人,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與此同時應將有關資訊迅速傳遞給勞工部。傳遞的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

  ④發生事故後,如果單位搶救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機到社會安全時,應立即向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請求支援。

  ⑤當外部應急隊伍進入現場區域時,現場人員應給予引導並告知現場安全注意事項。

  ⑥當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施工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必要時應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求援。

  ⑦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日常工作檢查、糾正落實。

  8.4.2腳手架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①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腳手架坍塌事故的處理。

  ②當發生腳手架坍塌事故時,安全領導小組要立即救人。救人時應先排除危險,防止搶救時事故再發生。

  ③發生人員傷亡時,基層及現場人員應立即採用臨時救護措施,對出現腦震盪狀況者,要墊高頭部,出血者應緊急捆紮傷口,將傷者送就近醫院救治。發生群體事故時,還需撥打110報警。求得110警方快速救援。

  ④事故發生後公,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⑤緊急資訊的對外傳送由公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按照規定執行。

  ⑥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5煤氣洩漏事故應急預案

  8.5.1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施工過程可能造成的煤氣洩漏事故的處理。

  8.5.2當發生煤氣洩漏事故時,專案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對現場周邊進行煙火控制,封閉現場,疏散人員並立即透過電話通知煤氣管理部門;情況緊急時還應立即透過火警“119”、公安指揮中心“110”請求支援;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8.5.3對已著火的煤氣管道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消防措施,用黃泥、溼草袋及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並對現場隔離警戒。

  8.5.4切斷火勢威脅的電源。

  8.5.5夜間施工不能使用高溫燈(如碘鎢燈)。

  8.5.6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疏散。

  8.5.7事故發生後,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事故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以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5.8緊急資訊的對外傳送由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按照規定執行。

  8.5.9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6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8.6.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傳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預案。

  8.6.2傳染性疾病發生時,各單位應立即採取措施對傳染源進行隔離,同時逐級上報到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根據情況成立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突發傳染性疾病的應急工作。

  8.6.3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儘快確定傳染源的傳播範圍並對有關人員就地實施隔離,確保可能感染人員處於嚴密監控中。

  8.6.4應急指揮部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並在衛生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8.6.5發傳染性疾病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和落實。

  8.7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8.7.1專案部(基層單位)施工現場應急安全領小組,負責駐地及施工現場食堂可能發生的人員食物中毒事故的處置。

  8.7.2當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時,專案部(基層單位)現場人員應立即上報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並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聯絡,求得外部支援

  8.7.3儘快確定就餐人員的範圍和中毒人員的有關情況,確保可能中毒人員處於嚴密監控中。

  8.7.4應急資訊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式”執行。

  8.7.5事故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8火災應急預案

  8.8.1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8.8.2自救、撲救火災時,應區別不同情況、場所,使用不同的滅火器材。

  ①撲滅電器火災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防止觸電。

  ②撲滅油類火災時,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

  8.8.3遇有火勢較大或人員受傷時,現場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時必須講明地點、火勢大小、起火物資、聯絡電話等詳細情況,並派人到路上接警。

  8.8.4火災的自救與逃生;火災最初五分鐘是最佳逃生時機,首先應躲避濃煙,能向下跑的決不能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開啟安全門,要用手背試一試門面的溫度不高時再開啟門。然後撤離到安全地帶。

  8.8.5將受傷人員及時轉送醫院進行緊急救護。

  8.8.6將資訊迅速傳遞給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傳遞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單位)、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已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8.8.7分公司、公司應急救援辦室接到應急資訊後應立即核實現場的處置情況,組織有關人員或應急隊伍趕赴現場。

  8.8.8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人統一指揮,按分工要求進行疏散人員,搶救物質,儘可能減少生命財產損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對區域內外人群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8.8.9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保護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並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消防部門認定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直接責任。

  8.8.10應急資訊的對外傳遞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中的上報程式執行。

  8.8.11火災的預防由質量安全部按照《不符合糾正管理程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檢查、糾正落實。

  8.9上下水管道及汙水管道破裂事故應急預案

  8.9.1派專人負責上下水管道的檢查與維修,排除事故隱患。一旦發生洩漏,應及時關閉上流總閥門,並對洩漏水進行疏導進入其它排水管道,同時應急人員對洩漏管道進行維修,排除險情。

  8.9.2汙水管道破裂後,對溢位地面的汙水進行疏導,使其進入其它汙水管道,嚴禁汙水四溢,造成對環境的汙染。同時報告市政汙水管理維修部門,派人進行及時維修。

  8.9.3在地溝裡進行焊接和維修作業時,應有專人看護或兩人輪換作業(即一個工作,一個看護),如發現異常情況,可及時搶救。最好是在作業人身上系一條牢固的安全繩,另一端系一個銅鈴,一旦發生情況,可以鈴為訊號,繩子又可做為救護工具。

  8.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10.1突發事件實行區域救援,由事件發生區域主管領導(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事件責任相關單位應急響應,配備人員和物資,妥善安置事件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救援;當超出企業救援能力時,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救援,並全力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以緩解事態發展,確保事件人員安全。

  8.10.2煉油、化工專案施工有毒氣體災害的處置措施

  在煉油、化工專案施工,根據現場千變萬化的不同情況,可以採取眼觀、鼻嗅、儀表檢測、預案規定、知情人通報等方法,嚴格用電、動火手續。有毒氣體絕大多數為可燃氣體,一旦著火其毒性大大減弱,如果燃燒充分基本上達到無毒狀態。因此,有毒氣體火災燃燒最猛烈的階段,就是有毒氣體最少最弱的階段。火災初期階段和熄滅階段時預防中毒的重要階段。特別時火災熄滅階段,往往由於撲救人員來火場後極度興奮或粗心大意,未採取必要的人身防護措施,造成人體中毒。

  消防材滅火時,要搶佔上風口或側風口滅火,儘可能的不在下風口滅火。如果要在下風口處滅火時,要採取輪換上陣的方法,減少在下風口有毒區域操作時間。要採取簡易防毒口罩、用噴霧水掩護、加強通風、排風等措施,降低中毒程度。

  遇有有人有毒氣體中毒嘔吐、眩暈時要將其護送到空氣新鮮的安全地點,嚴重者送醫院治療。如遇窒息、昏迷等中毒者,要堅持就地立即搶救的原則。首先迅速檢查患者口腔內是否有異物,有異物應迅速清除,採取口對口人工呼吸或胸外按摩等搶救辦法,千萬不能盲目地送醫院,以免貽誤時機造成不幸,人員撤出後要儘快脫掉被汙染的衣服、鞋子等,防止慢性中毒。

  9.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救援器材、裝置清單

  公司救援應急預案器材、裝置清單

  救援擔架:1架

  行動式氧氣瓶:1臺

  救援急救藥箱:1個

  救援指揮車:

  救援車:

  各基層單位救援應急預案器材、裝置清單:

  救援車11輛:

  10.應急電話:

  10.1應急準備與響應組織機構電話:

  10.2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傳染病醫院:

  就近醫院:

  11.專案部現場處置方案編制主要要求:

  11.1專案部(基層單)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明確具體負責人,設現場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現場保衛組,各成員名單及聯絡電話,明確職責。

  11.2專案部現場處置方案應編制應急疏散圖和消防器材分佈圖,圖中標明避難、指揮場所。

  11.3具體的安全事故及環境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與相應措施

  11.3.1高處作業發生高處墜落應急預案

  11.3.2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1.3.3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1.3.4坍塌事故應急預案

  11.3.5煤氣洩漏事故應急預案

  11.3.6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1.3.7食物導致中毒應急預案

  11.3.8火災、爆炸與爆物應急預案

  11.3.9上下水管道及汙水管道破裂應急預案

  11.3.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工作目的

  為做好我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應對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扭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經濟社會正常秩序,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建設廳牽頭負責,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根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等級、型別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理的責任,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建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三級響應機制。

  1.2.2互相協調、快速反應

  建設廳要與有關委、辦、廳、局、盟市旗縣人民政府密切協作,保證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災難資訊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有關部門接到事故資訊後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方案。

  1.2.3分工協作、屬地負責

  盟市旗縣人民政府是處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體,要承擔處裡事故的首要責任。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活動,採取有力措施,將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劣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裡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間施工坍塌、深基礎支護、土方開挖邊坡失穩造成地面或周邊建築物倒塌,道路、管線斷裂,導致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等。

  適用於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礎(包括地基不均勻沉降,邊坡失穩)、主體結構設計、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工程質量標準規範,內外建築裝置安裝和建築裝飾裝修施工破壞主體結構及加裝裝置,任意加層超過設計荷載等原因造成建築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邊坡崩塌,造成建築物倒塌的事故等。

  2.應急指揮機構與體系

  2.1指揮機構與職責

  2.1.1建設廳設立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建設廳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指揮長:廳長

  副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廳長

  分管質量工作的副廳長

  成員:廳辦公室主任、建築業處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勘察設計處處長、城市建設處處長、住宅與房地產處處長、城市規劃處處長、村鎮建設處處長、自治區質量安全監督總站站長(指揮部成員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擬定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

  (2)指導、協調和監督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組織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完善;

  (3)及時瞭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情況需要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4)指導、協調和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

  (5)為盟市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援,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1.2建設廳指揮部下設主管安全和質量兩個辦公室

  主管安全的辦公室:

  主任:建築業處處長

  成員:建築業處副處長、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自治區安全監督總站副站長

  主管質量的辦公室:

  主任: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

  成員:工程建設管理處副處長、建築業處副處長、自治區質量監督總站副站長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盟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

  (二)負責組建自治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工作小組;

  (三)負責與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成員和專家的聯絡;

  (四)負責傳達指揮部的工作部署;

  (五)負責擬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的報告、請示等重要檔案。

  2.1.3盟市、旗縣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職責,可以參照建設廳指揮部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2.1.4建築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組織與職責,由本企業、單位制訂,本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指導和督促。

  2.2指揮體系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建設廳、盟市旗縣人民政府、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市、區)級建設局(建委)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及各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等單位的應急指揮部組成。

  3.預警預防機制

  3.1工作準備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研究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導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3.2應急演練習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並組織演練。對求援器材、裝置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現場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4.應急晌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分為Ⅰ.Ⅱ.Ⅲ三級。

  Ⅰ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Ⅱ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報失5000萬元一1億元的事故。

  Ⅲ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一5000萬元的事故。

  4.2響應程式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1)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和應急指揮工作組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搶險求援,並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盟市、旗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搶險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將事故處理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

  (3)自治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由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研究處置對策,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按規定與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指揮部上報有關情況。

  (4)由建設廳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部署。必要時派出建設廳工作組指導搶險求援和事故調查工作,選派專家對盟市、旗縣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問題給予技術支援,對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有關問題進行協調,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專報。

  4.3事故報告

  1.3.1報告程度

  (1)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後,施工、房屋產權和物業管理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事故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同時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應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後,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地方部門可直接報至建設廳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級應急指揮部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3.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及時上報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事故類別、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

  (2)有關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

  (3)事故報告的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等。

  根據事態進展及時續報以下內容:

  (4)有關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建築施工企業負貴人、專案負貴人、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

  (5)事故發生原因分析;

  (6)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以組織、協調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4.4新聞報道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資訊和新聞釋出,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區建設廳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資訊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佈。重大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

  4.5善後處理

  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式

  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有關應急機構決定應急結束,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決定應急結束。

  5.2事故調查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5.2.1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負責人及其處理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處置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引發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裡過程中翫忽職守、貽誤工作的人員,依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的資訊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依託現有的有線、無線通訊系統,建設廳資訊管理網路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應急指揮部必須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人員組成,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諮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鑑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裡,並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資訊交換。

  6.2.2盟市、旗縣應急指揮部必須確保事故搶險、營救過程中的物資、資金的供給

  6.3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宣傳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範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下級應急指揮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定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6.3.3演練

  各級應急指揮部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臉、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附則

  7.1名詞術語的說明

  7.1.1本預案中的建設工程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活動是指:

  (1)新建:是指從基礎開始建造的建設專案;按照國家規定也包括原有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價值三倍以上,並需要重新進行總體設計的建設專案;遷移廠址的建設專案(不包括留在原廠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條件的建設專案。

  (2)擴建:是指在原有墓礎上加以擴充的專案;包括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產場所或工程的建設活動;對於建築工程,擴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礎上加高加層(需要新建造基礎的工程屬於新建專案)。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築物或建設專案體量,在原有基礎上,為提高生產效率,改進產品質量,或改變產品方向,或改善建築物使用功能、改變使用目的等,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的建設專案,裝修工程也屬於改建。企業為了平衡生產能力,增加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也屬改建專案。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活動。

  7.1.2.本預案中的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指建設廳、各盟市建設局(建委)和各旗縣建設局(建委)。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建設廳負責管理與更新,由建設廳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應急指揮部進行評審,並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自治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盟市建設局(建委)、旗縣建設局(建委)根據本預案制定和調整本地區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變化,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建設廳及時組織修訂。

  7.3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建設廳制定並負責解釋。

  7.4實施或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施。

  8.附錄

  附錄1:建設廳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聯絡方式

  附錄2:專家工作小組聯絡方式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8

  建設工程企業防護指南

  1.成立預防疫情組織機構成立疫情應急指揮部、負責應急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業主、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單位負責人負總責。現場建立以專案經理為首的防疫工作小組。建立應對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2.人員管控防疫工作小組應在工地入口設立健康觀察點,對所有進場人員實施體溫檢測,並按規定要求返崗人員填寫《健康資訊登記表》,核實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關鍵資訊,關鍵資訊應及時與屬地社群共享。

  ●來自及途經重點地區人員未經隔離觀察(留驗)14天,不得進入建築工地。發現未隔離過的重點地區人員並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群落實專車就近送至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溫檢測合格的,通知屬地社群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隔離觀察(留驗)。

  ●其他非重點地區返崗人員,體溫檢測合格的可進入建築工地;體溫檢測不合格的,通知屬地社群落實專車送至就近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與重點地區人員或體溫檢測不合格人員密切接觸的,參照重點地區人員要求執行。

  3.復工檢查流程

  ●自查。參建各方應根據各自職責,對照復工條件開展復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寫《建築工地復工檢查表》(詳見附表一)。

  ●複查和申請。疫情防控小組根據《建築工地復工檢查表》的檢查重點,實施複查,簽署復工意見,並向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

  ●核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復工申請後,對復工條件進行核查,合格一家復工一家。

  4.施工場區的管理

  ●所有進場人員都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減少人員聚集。

  ●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施工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防疫工作,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嚴格按照衛生防疫要求處置廢棄口罩等醫用防護用品垃圾。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施工垃圾混放。

  ●施工現場應將相關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全面啟動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採取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顯著位置張貼衛生防疫宣傳廣告等措施,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5.防疫物資準備建築工地應配備足夠的口罩、測溫計、手套、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儲備不得少於一週用量。

  6.民工宿舍的管理

  加強宿舍管理,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民工宿舍要保證足夠的生活空間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宿舍高度不低於2.5m,面積不低於2m2/人,每間宿舍不超過15人,並備齊被褥、衣架、臉盆等必要的生活用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確保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流動。宿舍內夏季應將開啟式窗戶開啟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安紗扇防蠅,冬季配備取暖裝置,保持室內正常溫度。

  7.食堂的管理

  ●職工食堂和外施隊食堂應設在上風向,地勢較高,室內通風良好,排水通暢且距離廁所30m以上的地方。食堂建成後,需取得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後》方可開火。炊事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體檢合格方可上崗。食堂內各種器具、主副食品不準直接接觸地面,各種食品必須生熟分開,各種器具、機械、蓋布應乾淨衛生,無不潔、生鏽、黴變、油垢及殘渣。菜墩、案板、刀具、容器等應生熟分開,並有明顯的生熟標記。

  ●食堂應在明顯處張掛衛生責任制,責任分解到人。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並定期檢查,生熟食品分別存放,食堂衛生應定期檢查。施工現場設定固定的盛水容器並有專人管理,保證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能喝上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食堂內外牆面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及其上部貼瓷磚,要有汙水排放、防塵、防蠅、防鼠害措施。設定垃圾桶,嚴禁亂丟廢物的剩餘的飯菜。

  ●工地食堂採取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引發的疫情傳播隱患。

  8.廁所管理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廁所建成水衝式,廁所屋頂、牆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並有專人負責打掃,保持廁所衛生清潔,定期進行消毒。

  ●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廁所建成水衝式,廁所屋頂、牆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並有專人負責打掃,保持廁所衛生清潔。

  9.現場安全管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關鍵崗位人員應到崗履職;對大型機械進行維修檢查和執行除錯;對臨邊防護、臨電、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進行排查。●現場全封閉,專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群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專案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核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10.留意當地政府有關疫情的報告,遵循有關預防指引。

  防疫應急預案

  1.如該工地被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為受傳染性疾病汙染的建築工地,立即採取隔離控制管理,停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

  2.成立疫情管理機構。

  3.成立疫情隔離控制指揮部、負責隔離控制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負總責。

  4.成立現場應急管理機構,對工地疫情防治、隔離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及對外聯絡實施具體管理。現場應急管理機構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分包單位專案負責人組成,總承包單位專案負責人負總責。

  5.對疫情工地實行嚴格封閉管理。

  6.工地大門、圍擋的設定牢固嚴密,並保證切斷工地與外界的直接接觸。

  7.加強現場保衛,做到每日24小時巡邏檢查和門衛24小時值班,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保證發生疫情後,工地人員不外出。

  8.工地內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對於與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9.做好隔離區內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對隔離區的消毒工作。

  ●對隔離區人員每天進行體檢,並認真做好記錄。

  ●做好對隔離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預防知識,做好隔離區人員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積極服從和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出走或不服從管理的事件發生。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並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絡,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

  10.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並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絡,解決使用高峰期間的物資供應困難。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9

  1、導言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進步,安全生產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樣化,對安全問題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認識也更加深刻。人們逐步認識到,儘管我們採取各種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還是存在著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可能。特別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件,往往會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成為災難性的事故。事實表明,許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損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發生後應急措施不合理或應急預案不完善。因此,預防重大事故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同時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也是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一環。建築業作為高危生產行業,近年來也時有重大事故發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決定》中都明確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預案的分類有多種方法,如按行政區域,可劃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縣)和企業預案;按時間特徵,可劃分為常備預案和臨時預案(如偶爾組織的大型集會等);按事故災害或緊急情況的型別,可劃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預案。然而,如何制訂應急預案、怎樣實施應急預案等等,目前都沒有成熟的經驗。本文僅圍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重大事故,對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等做一些討論。

  2、工現場重大事故的可能型別

  作為施工現場,由於其存在地區的地理、氣候、人文、施工物件等情況的不同,其可能面對的重大事故就會有所不同。這裡僅將施工現場可能涉及到的災難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進行羅列,有的雖然應當從城市安全應急預案或更高層次的管理角度制訂其應急預案,但因為與施工現場有關,可能在特殊情況下與施工現場的關聯程度會比較高,所以也一併列出,供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編制應急預案時參考、篩選。

  應該說明的是,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現場的災害性事件,作為一個具體的施工現場則需根據情況進行篩選確定編制應急預案的重點,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編制應急預案。

  3、應急預案的制訂步驟與管理

  嚴格地講,應急預案的編寫與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既要考慮周到,又要考慮可能性、適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式(參見表二)進行,才能達到合理編制、正確實施的目的。下面對該程式中的主要部分簡要進行分析:

  3.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施工現場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業組織一個專門的預案編制小組,統一組織施工現場有關部門和企業有關部門制訂應急預案,一則可以彌補臨時性存在的專案部在編制預案中的經驗不足,二則施工企業在投標過程中可以透過現場踏勘等手段,先於後來成立的專案部掌握有關周邊情況,三則有利於尋求與危險直接相關的各方進行合作。所以,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是施工企業而不應是專案部的一項重要工作。

  3.2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沒有必要對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都編制應急預案,因此要根據各自的實際在上述災害性事件中篩選出需要進行重點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內陸地區的工地不必考慮海嘯的可能性,淺基礎施工一般不必考慮大面積塌方等等。施工現場的風險評估的目的就是透過分析事故的可能性與損失的大小,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風險評估的結果不僅有助於確定需要重點考慮的危險,提供劃分預案編制優先級別的依據,而且也為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提供必要的資訊和資料。風險評估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三部分。

  3.2.1危險識別

  要調查所有的危險並進行詳細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險識別的目的是要將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因素識別出來,作為下一步危險分析的物件。危險識別應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物件、施工方法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築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來識別出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危險識別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確定的是:一旦發生危險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壞。脆弱性分析結果應提供下列資訊:

  1)受事故或災害嚴重影響的區域,以及該區域的影響因素(如地形、交通、風向等);

  2)預計位於脆弱帶中的人員數量、工種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員情況(如居民、職員,敏感人群——醫院、學校、療養院、託兒所);

  3)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如水、食物、供電、醫療)和運輸線路;

  4)可能的環境影響。

  3.2.3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是根據脆弱性分析的結果,評估事故或災害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在數學上,風險表現為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其損失的乘積。通常可能會選擇對最壞的情況進行分析。

  風險分析最終應提供下列資訊:

  1)發生事故和環境異常的可能性,或同時發生多種緊急事故的可能性;

  2)對人造成的傷害型別(急性、延時或慢性的)和相關的高危人群;

  3)對財產造成的破壞型別(暫時、可修復或永久的);

  4)對環境造成的破壞型別(可恢復或永久的)。

  要做到準確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現實的,一般不必過多地將精力集中到對事故或災害發生的可能性進行精確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對性的詞彙(如低、中、高)來描述發生事故或災害的可能性,但關鍵是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料和技術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評估。

  3.3應急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資源和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預案制定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建設工程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特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只侷限在一個單位界區之內,並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群,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訂。

  三、應急預案啟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內發生:

  1、人工挖孔樁事故

  2、深基坑開挖塌崩

  3、高支撐支架塌陷

  4、高聳裝置設施傾倒

  5、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預見突發事故

  7、應急總指揮認為必須啟動應急預案

  四、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應急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定應急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專案經理部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1、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建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 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兼任,處理日常工作。指揮部職能:

  ①. 向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②. 釋出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③. 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④. 掌握彙總有關情報資訊,及時做出處理決斷。

  ⑤. 負責對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排程,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⑥. 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2、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成立專案經理部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指揮長:由副總指揮擔任成員:由專案經理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現場指揮部職能:

  ①. 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②. 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③. 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排程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④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洩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組長: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組長:何朝土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組長: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組長: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應急預案的啟動前提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七、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響應

  對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指揮長同時啟動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專案部二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現場的特性,執行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展要求,及時啟動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死亡。

  八、事故應急和救援

  1、應急程度報告聯絡有關人員(緊急時立刻報警打救助電話)→成立指揮部(組)→必要時向社會發出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請求→實施應急救援、保護事故現場、上報有關部門等→善後處理2、現場應急救援措施(見下表)

  序號事故類別事故原因:現場救援措施備註1人工挖孔樁事故1、有毒氣體中毒2、孔壁塌方3、未使用安全電壓,井下觸電4、墜物或墜落傷人等1、.最早發現者立即呼救,向有關人員報告或報警,原因明確可立即採取正確方法施救,但決不可盲目施救。2、.施救指揮部門迅速成立,按照應急程式處置。3、.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判斷事故發展狀態,採取正確方法施救,如中毒,必須先向井下通風或帶好防毒面具才可下井救人;未使用安全電壓觸電,必須先切斷電源。4、.急救人員按照有關救護知識,立即救護傷員,在等待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不要停止和放棄施救,應採用人工呼吸,清洗包紮或輸氧急救等。5、.現場不具備搶救條件時,立即向社會求救。工地應配備相關的急救用具2深基坑開挖事故1、基坑坍塌2、觸電事故3、墜落傷人3高聳裝置設施事故1、吊物過重2、墜物或墜落傷人3、基礎沉降不均勻4、拉結不牢固4高支摸架事故1、鋼管、扣件不合格2、施工人員不按方案施工5其它生產性安全重大事故6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故

  九、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重大事故發生,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式向上級建設主管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事故處理的各級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提供相應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十、報警訊號與通訊

  消防火警:119

  公 安:110

  醫療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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