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範文

公司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範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颱風事故造成的損失,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救援機制,確保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颱風、暴雨造成的財產影響和損失,根據前程遠大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依據

  依據《公司防颱應急處理預案》、《前程遠大有限公司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和預案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前程遠大有限公司防颱風事故應急處置。

  第四條、與其也預案的關係

  本預案為《前程遠大有限公司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簡稱《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的現場預案,在《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用。當事故應急中發生人身傷害時,按需啟動相應的人身事故應急預案,必要時啟動《大壩垮壩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條、工作原則

  在臺風事故的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應急救援工作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堅持“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廠內部自救與上級公司、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單位概況

  第六條、應急資源概況

  防颱風應急力量人員組成為:廠房檢修人員、執行人員、水調人員、水工人員、通訊人員以及抗擊颱風應急搶險突擊隊員。

  重要應急裝置、物資的準備情況(見前程遠大有限公司防汛物資基本儲備定額表)。

  第七條、危險分析

  颱風導致的危險如下:

  (1)廠區大暴雨,可能發生廠區山體滑坡、山洪橫流,進而威脅廠房、交通安全。

  (3)風大浪高,庫區船隻等漂浮物可能威脅大壩安全;

  (4)颱風長時間滯留本區域,來水超標,可能造成洪水漫閘、漫壩和大壩潰決。

  (6)狂風暴雨可能造成開關站、輸配電線路倒杆、短路跳閘、斷相接地等電器裝置故障。

  (8)狂風造成門機、建築物部件掉落和其它高空墜物。

  (10)通訊、交通中斷。

  第三章、應急保障

  第八條、機構與職責

  1、現場事故應急指揮部設在中控,由值長指揮,其職責為:

  1)接收本廠事故資訊,透過會商確定事故性質。

  2)負責現場人員物資的安排協調及必要的人員疏散工作。

  3)負責適時向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彙報事故情況。

  4)負責現場事故處理的組織工作。

  5)負責與上級排程機構的`協調排程工作。

  2、現場執行人員職責:

  1)負責險情現場的電力保障。

  2)必要時,緊急停機並將機組解列,斷開開關,斷開近區開關。

  3)必要時,通報我廠防汛搶險應急處理情況,並要求對方斷開與我廠連線線路。

  4)負責現場應急操作,做好應急裝置執行記錄。

  5)做好現場人員救助工作。

  3、現場檢修人員職責:

  1)開展故障裝置的搶修和隔離工作。

  2)做好搶修機電裝置的搬運和使用。

  3)開展孔洞的封堵等阻水工作。

  4)做好現場人員的救助工作。

  4、水庫排程人員職責:

  1)負責監視颱風動向,密切關注流域及相關區域的雨水情動態。

  2)及時向指揮部、廠防辦彙報水情、風情和水庫排程資訊。

  3)適時開展水庫排程工作。

  4)及時向有關單位通報水庫排程資訊。

  5)負責庫面漂浮物的監視工作。

  6)做好現場人員的救助工作。

  5、水工人員職責:

  1)負責水工設施和近壩區邊坡的巡視監測。

  2)負責水工設施搶險的組織工作。

  3)負責水工設施工作性態監測工作。

  4)做好現場人員的救助工作。

  6、通訊人員職責:

  1)做好水情設施的維護搶修工作。

  2)發生通訊中斷時開展裝置搶修工作。

  3)做好備用通訊設施的架設執行工作。

  7、其他備用應急搶險突擊隊職責:

  1)開展應急值班工作。

  2)其他職責同《前程遠大有限公司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第九條、物資與裝備

  應急物資與裝備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所必不可少的條件,是實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證。廠屬各單位應明確各自的搶險救災人員、搶險物資、搶險設施、通訊工具、照明裝置(特殊場所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裝置)、醫療救助人員、救護裝備、急救藥品、交通車輛的數量、效能和位置,明確維護、保管單位和人員,定期檢查物資與裝備,使物資與裝備始終處於良好狀態,建立應急物資與裝備清單,保障使用時能快速有效地調動,在臺風來臨前各種物資應處於備用狀態。

  第十條、通訊與資訊

  事故發生後,現場應急人員應利用已有的排程電話,系統電話、對講機進行通訊聯絡。

  各部門應急負責人應保證通訊裝置始終處於待機狀態,保持現場的資訊溝通。為了應急的可靠和迅捷,現場配備行動電話、衛星電話作為備用通訊系統。

  第十一條、應急人員培訓

  結合本預案對相關應急人員進行知識和技能培訓,同時開展以下方面的培訓:

  (1)由安全監察部負責組織對安全知識、技能及安全工器具使用等進行培訓。

  (2)由衛生室負責組織對急救常識及緊急救護法等進行培訓。

  (3)由檢修和執行部門對現場裝置檢修和執行規程進行培訓。

  (4)各相關部門根據本預案涉及內容進行部門內部培訓。

  每半年結合本預案對現場應急人員培訓一次。

  第十二條、預案演練

  為加強應急人員應對突發事故的響應及處理能力,每年對本預案進行一次全面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後,需要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解決。預案修訂後需要對修訂部門進行針對性的演練。本預案演練工作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

  第十三條、員工教育

  對全廠員工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使其瞭解潛在的危險因素和注意事項,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瞭解現場救護的基礎方法,瞭解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互助協議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接警與通知

  1、廠內報警(應急響應)電話:

  2、事故通報流程:

  (1)發生颱風災害事故後,立即向當值值長彙報。簡明扼要地彙報事故發生的型別、時間、地點、範圍、經初步判斷的嚴重程式以及發展趨勢、氣象狀況等。

  (2)值長接警後立即向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辦公室彙報事故情況。同時立即通知本預案相關應急人員做好應急啟動準備。

  (3)應急辦公室按照規定將事故的資訊立即向上級彙報。主要彙報事故發生的位置、時間、嚴重程式及發展趨勢等。

  3、颱風災害事故發生時,現場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隨時聽候排程指令。

  第十六條、指揮與控制

  接到颱風災害事故報警,應急指揮部即在中控成立並按第八條的職責規定運作。當有更高級別指揮人員參與時指揮許可權相應擴大。當事故達到Ⅱ級響應級別,該指揮部即與該響應級別的事故處理指揮部合併。

  第十七條、報告與公告

  事故發生時,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彙報。中控向中調報告機電裝置故障情況,水調中心向省防汛辦報告雨水情、災情及水庫排程資訊。向社會發布機構為廠長工作部。

  第十八條、事態監測與評估

  1、險情監測人員應根據《大壩巡視檢查標準》對水庫大壩加強險情監測與巡查。

  2、做好詳細的監測巡查記錄,必要時應附有略圖、素描或照片。各種記錄、報告應存檔備查。

  3、待颱風險情過後,應迅速組織對大壩及近壩區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上報有關部門。

  4、事故現場應藉助部門彙報、現場檢視、氣象部門天氣預報、事故事故處理進展等資訊密切監視事態並實時評估事態性質。

  第十九條、公共關係

  現場人員不允許接受煤體採訪或對事故發表評論,公共關係由黨群工作部、廠辦公室負責處理。

  第二十條、應急人員安全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首先要保證應急人員的人身安全,當人身安全與裝置安全、搶修進度發生衝突時,首先要保證人身安全。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參加應急人員要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相關安監人員要做好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應急人員的安全。

  颱風事故應急重點注意的人身防護措施、規定:

  (1)應妥善安置易受颱風影響的室外物品,加固戶外裝置(如廣告牌、棚架、臨時搭建物等),防止物體墜落、倒塌傷人;

  (2)通知高空、水上、基建施工等危險作業停止;危險地帶人員撤離;

  (3)企業全體員工應儘可能停留在室內或者安全場所避風;停止露天集體活動。

  第二十一條搶險

  1)廠區大暴雨達50mm/時,關閉廠房米高程交通門,並在門口嚴密碼好1米高的沙包。

  2)加強廠房排水設施的巡視,備用排水裝置移到低窪處準備。發生水淹廠房時,按《水淹廠房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控制。

  3)發生漂浮物威脅大壩安全時,按《大壩外力破壞應急預案》有關規定控制。

  4)發生超標洪水時,按照《超標洪水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控制。

  5)颱風來臨前,固定好壩頂門機。

  6)及時組織人員巡視清理廠區防洪溝。

  7)通訊人員及時起用備用通訊設施。

  第二十二條、警戒與治安

  事故發生後,由保衛部負責人帶領保安人員負責對事故現場警戒;在可能造成應急人員傷害的區域設立明顯警告標誌或派人監視,防止事故擴大時危及上、下游地區應急人員安全;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並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應做好自身防護工作,正確佩戴安全帽、救生衣等。

  第二十三條、人群疏散與安置

  現場指揮負責人決定應急人員是否疏散,當事故危害消除後應急人員和保安人員回到各自崗位。

  第二十四條、醫療與衛生

  現場配備氧氣、急救藥箱、急救藥品,並有衛生人員在場,當出現人身傷亡事故時應按事故的性質對受傷害人員進行及時的搶救。

  (1)出現人身傷亡事故時首先撥打急救電話,求助醫療中心進行搶救,在醫護人員還未趕到現場時,應對傷員進行相應的初步搶救。

  (2)要認真觀察傷員全身情況,發現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在現場用心肺復甦法就地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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