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建立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

  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絡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群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學生在廣播操、大課間、課外體育活動中,因活動保護不當造成的事故時有發生,輕則挫傷、擦傷、關節損傷、肌肉抽筋、拉傷,重則造成骨折、呼吸紊亂、嚴重休克甚至喪失生命。傷害事故一般發生在球類活動、體操、田徑等運動專案中。為在體育活動中有效地預防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訂如下預案:

  一、城北中學升旗儀式、廣播操、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全體班主任

  二、城北中學升旗儀式、廣播操、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活動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學校全體教職工都負有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各救援專業隊伍是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其任務主要是擔負本校各類事故的救援及處置。

  1、現場指揮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聯絡當地救助部門,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等,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立即和在校教師與現場有關人員組織搶救與自救工作。向社會有關部門釋出資訊,並及時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儲存工作。負責本預案的啟動和關閉程式。

  2、後勤保障、救護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工作人員所需的各種物質供應和對受傷人員生活用品等的保障,引導消防、公安車輛的駛入,並組織有關力量及時實行現場搶救、送護醫院等工作。

  3、思想工作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中受傷、受難人員的思想穩定工作和疏通工作,消除緊張和恐懼心理,做好外圍家長及相關人員的勸解工作,對違紀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等。

  4、善後工作處理組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做好受傷(中毒)、死難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做好對傷亡學生的賠償工作。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全體師生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三、城北中學升旗儀式、廣播操、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活動事故的原因

  1、對預防體育活動傷害事故認識不足;

  2、缺乏準備活動或準備活動不正確;

  3、運動技術上的缺點和錯誤;

  4、運動量過大;

  5、身體機能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參加體育活動;

  6、教學、訓練和比賽的組織方法有不足;

  7、動作粗野或違反規則;

  8、場地器材、設施裝置有不安全因素等。

  四、城北中學升旗儀式、廣播操、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活動事故的預防

  1、加強思想教育、增強防範意識。中學生好勝心強,經驗不足,思想上麻痺大意,缺乏預防事故的意識,教師要教育學生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完善活動設施建設和管理。運動場地要保持平整,不應有坑窪、石塊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門要定期檢修。

  3、教學和訓練、競賽活動必須精心設計、嚴密組織、嚴格要求、嚴格訓練。

  (1)建立良好教學秩序、重視課前準備;教師、學生著裝規範,必須穿著體育服裝上課,學生不準穿皮鞋、有跟鞋、涼鞋,女學生不穿裙子上課。

  (2)精密組織教學,加強紀律教育。體育教師必須經常反覆地向學生進行遵守紀律、遵守常規、服從組織、遵守遊戲規則等方面的教育。

  (3)培養學生自我保護、相互保護的意識。

  (4)掌握合理的運動量、注意區別對待。在運動量的掌握上,教師要隨時注意學生的生理反應,進行合理調整;教師對於病痛、體弱、傷殘的學生要及時關心,安排他們免修、見習等。

  4、重視準備活動、加強醫務監督。教師應根據上課內容和氣候情況決定準備活動的內容,嚴禁不做準備活動就進入體育活動,準備活動要充分、有針對性;學生應掌握自我醫務監督的常識。

  5、加強保護措施。嚴格裁判、禁止粗野動作,不使用錯誤的推、拉、撞等危險動作。

  6、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五、城北中學升旗儀式、廣播操、大課間、跑操、課外體育活動事故的應急措施

  1、在場人員發現險情後要及時報告在場老師、衛生室保健老師和班主任,緊急或情況複雜時還應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有關教師應立即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遇到重傷的或不能判斷傷情的.,應及時送醫院檢查、急救或打120救護電話。

  2、及時通知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作好安慰工作。

  3、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4、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公室和政保科。

  5、事故發生在課上或因學校設施原因造成傷害的,根據相關規定,在第一時間報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6、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7、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全體師生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安全事件應急預案3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指在市行政區域內文化、娛樂、體育場所,賓館、飯店、飲食等服務場所,公園等遊覽場所,商業、集市貿易場所,交通客運場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等其他公共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對外開放的場所除外)發生的火災、爆炸、建築物倒塌、油氣及化學物洩漏事故,人員密集時的擠、踩傷亡等其他可能造成下列等級的安全事故。

  一)I級:一次死亡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影響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特別巨大的事故。

  二)Ⅱ級:一次死亡10至1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以及影響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巨大的事故。

  三)Ⅲ級:一次死亡3至9人或者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以及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

  四)Ⅳ級: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二、指揮機構

  為了加強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實施,成立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主管副秘書長和市公安局領導擔任,軍分割槽、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信訪局、市保險公司等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設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下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負責本地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職責任務

  一)應急指揮部職責

  1、研究制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政策和工作規定。

  2、研究確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體系和保障體系。

  3、根據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需要,決定採取重大行動或措施。

  4、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時向市政府和應急委員會報告情況。

  二)應急辦公室職責

  1、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落實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職責。

  2、制定、修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規範。

  3、組織開展公共場所應急工作的宣傳、新聞報道、教育、培訓。

  4、組織開展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及處理工作。

  三)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軍分割槽根據指揮部指令,調集部隊或預備役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和事故現場的巡邏守護工作。

  2、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須品調撥,啟動社會募捐機制,按民政部有關規定和政策以及屬地管理原則,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3、市建設局負責對公共場所發生安全事故的建築物進行技術鑑定和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4、市交通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交通保障和交通設施維護工作,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運輸工作。

  5、市衛生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中醫療救治、現場消毒、疫情監控和相關技術鑑定工作。

  6、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7、市信訪局負責因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群眾上訪的接待和上訪事項的協調處理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工作。

  9、市保險公司負責組織對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的勘察和理賠工作。

  10、市公安局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相關部門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處置行動。組織警力迅速對事故現場實行治安、交通管制,加強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四、處置程式

  公共場所安全事故發生後,按下列程式處置:

  一)公共場所發生一般(IV安全事故時,發生縣(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的同時,立即將情況報告黨委政府和上級應急指揮部。

  二)公共場所發生較重(III安全事故時,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並及時向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和省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三)公共場所發生重大(II和特大(I安全事故時,市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市級預案,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以及成員單位領導親赴現場組織應急救援工作,並向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成員單位在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要及時掌握情況資訊,按規定時限上報,堅決執行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一切行動聽指揮,重大措施、重大行動必須報告。

  二)各成員單位要組建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隊伍及工作機構,加強培訓和演練。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起應急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訊、醫療救護、資金及物資等方面的保障體系,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應急救援,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各成員單位在開展事故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進行。切實履行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共場氣所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四)各縣區、各單位要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原則,公共場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依法履行職責。對組織救援不力,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擅自脫崗、翫忽職守,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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