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8篇)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8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資訊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釋出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式和許可權,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援。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採取電話、傳真、行為、網路等多種方式同時報告當地政府、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保準確、及時,萬無一失。並視情況向事故可能波及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於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於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程序、處置程序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鑑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資訊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透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燬等;

  (2)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訊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

  五、後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資訊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翫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後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後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執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詢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透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父母、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認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父母。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父母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父母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父母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父母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公開資訊。保障廣大師生和父母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公開資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3

  一、目的

  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

  三、安全措施

  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覺,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

  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父母、家屬聯絡,主動配合父母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4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情況簡述

  我園現有教學班10個,在園幼兒460人,教職工43人,食堂1個,安全重點問題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三、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五、後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5

  一、目標任務

  從建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級管理為監督手段,以構建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網路、形成規範化有序及時高效的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和快速反應機制入手,以完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絡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響,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擴散。

  二、工作機構

  成立以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園飲食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並將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園領導班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專題研究、佈置,分管領導、衛生保健醫生及食堂專職管理人員每天驗收、督查。嚴格食品藥品准入制度,著重對食品採購、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並建立檢查、處理情況登記。

  三、緊急處理

  1、園內一旦發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時間報告。同時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後,園裡必須將該事件的和最終處理結果、整改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應急處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發生

  (1)、救治患者———關注病情(掌握反饋情況、隨時報告)

  (2)、立即報告

  (3)、控制現場(配合調查、爭取支援)

  (二)、善後處理

  (三)、落實整改

  四、預防控制措施

  1、禁止採購、使用下列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汙穢不潔、混有異物等食品;

  ②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③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食品;

  ④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⑤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的食品;

  ⑥未燒熟燒透的食品;

  ⑦可能含有殘留農藥的果品、蔬菜等;

  ⑧“三無”食品。

  2、若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並保留好現場,積極配合調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員入院救治。

  3、強化管理:

  ①嚴把購進關,每天索證;

  ②食品要燒熟、燒透;

  ③規範操作,生熟分開;

  ④妥善儲存原料、成品,免受汙染;

  ⑤剩餘飯菜及時處理;

  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掃、清洗,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按照市衛生防疫部門及局安全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管理,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預防食物中毒。

  2、園裡在資金、人員等方面,優先保證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制定層級負責制、責任追究制和有關工作制度,做到“專人負責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6

  為了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對學校師生的健康負責,進一步做好學校師生食堂和小賣部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杜絕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1、領導小組:成立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中心校成員及各校長、園託長。

  2、工作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統一指揮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總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各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方面,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工作考核實行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學校商店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各校要對照衛生、食堂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或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人員排程。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排程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指揮部設定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釋出事故的重要資訊;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資訊釋出。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資訊釋出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工作組設定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定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資訊釋出工作。

  (7)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應急保障

  3.1資訊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資訊網路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資訊網路,實現資訊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資訊網路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資訊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訊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資訊的及時收集。

  3.2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裝置和物資的儲備與呼叫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呼叫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資訊。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事故報告

  4.2.1事故資訊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資訊;

  (2)醫療機構報告的資訊;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的資訊;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資訊;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資訊。

  4.2.2報告主體和時限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資訊,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

  食品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8

  食品生產企業對其生產的食品安全負責,應當力爭從源頭上減少食品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置。為有效防範和妥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危害和損失,食品生產業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至少應當包含如下內容:

  1.明確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機構和職責。

  設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機構,指定主管領導和成員,明確機構職責、主管領導和成員的具體職責。

  2.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機制。根據本企業和所生產食品的特點,找到食品安全事故易出現的環節和關鍵控制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資訊收集、報告和處置機制。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收集原料採購原料貯存、投料等原料控制資訊,生產過程、工具裝置、產品包裝等生產關鍵環節控制資訊,原料檢驗、半成品檢驗、成品出廠檢驗等檢驗資訊,倉儲運輸、交付控制資訊,以及客戶、消費者反饋、媒體報道等資訊,發現異常時應當進一步核查是否存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必要時啟動應急處置程式。

  4.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程式並對應急演練工作做出規定。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依法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資訊,對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組織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出現不良反應的人員,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必要時採取召回、銷燬等減少危害後果的措施。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本企業的情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應急演練,保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企業能夠有條不紊地高效開展處置工作。

  5.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裝備、經費等資源儲備。

  為使食品安全事故防範和處置工作有效進行,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提供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資源保障。

  一是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機構和人員的能力滿足工作需要並具有權威性,保證其得到全面的資訊、有效識別風險、監督防範措施的落實以及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

  二是要暢通訊息網路,保證相關機構、人員的通訊裝置、計算機裝備等能夠適應資訊收集、彙總、報告的需求;

  三是要保證宣傳教育方面的投入,透過在關鍵場所張貼宣傳材料、嚴格培訓考核、開展應急演練等措施,使相關人員明確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如何在第一時間有效處置;

  四是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及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組織患者救治等工作提供人員保障和必要的物資、經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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