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
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了應對公司突發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有關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李紅英為組長,李小龍、梁軍任副組長。組員: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應急處理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應急準備
應急領導小組建立與相應疾病控制機構建立密切聯絡,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訓練和技能培訓。
三、疫情報告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各食品服務實體負責人在30分鐘內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情況。
(1)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應急領導小組在1小時內向行政部門報告。
3、各食品服務實體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許瞞報、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接到報告的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司其職,展開對報告事件的調查核實,並配合公司及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四、應急處理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型別,提出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對突發事件的技術調查、取證、處置、控制的具體措施,分頭落實到位。
2、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預案規定和職責要求,嚴格服從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指揮,全部到達規定崗位並採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3、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進行人員疏散或隔離。同時,協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突發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宣傳突發事件防治知識,及時對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和群體性防護。
4、全力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五、法律責任
參照《突發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執行。
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父母、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認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父母。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父母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父母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父母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父母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公開資訊。保障廣大師生和父母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公開資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情況簡述
我園現有教學班10個,在園幼兒460人,教職工43人,食堂1個,安全重點問題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三、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五、後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食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完善。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對照衛生、食堂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
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
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4、人員排程。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排程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