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4篇)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4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X。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資訊。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援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資訊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資訊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XX:136XXXXXXXXX孫XX:137XXXXXXXX劉XX:137XXXXXXXXX
黃XXX:138XXXXXXXXXX李XX:130XXXXXXXXX李春:138XXXXXXXXX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型別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群、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路,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傳送事件的相關資訊,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訊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資訊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資訊。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援。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汙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XXXXXXXXXXX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衛處備案。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制定預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衛 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02年)》等法律 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 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 秩 序混亂事件。
三、工作預案的內容:
(一)幼兒園情況幼兒園情況: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 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 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幼兒園上級集團領導部門電話:xxxx。
(二)組織領導:
調整好幼兒園自上而下的各級安全責任人:
組長:XX副組長:XX、XX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組班長
(三)機構設定:
1、指揮部組成:
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 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
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指揮組:
人員組成:安全組長、副組長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 斷處置。
2、疏散組:
人員組成:各班班長;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 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救護組:
人員組成:幼兒園保健醫護人員及班級保教人員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群醫院取 得聯絡及時救治。
班級保教人員安全保護好本班幼兒按指揮部的命令,組織好幼兒安全疏散
4、外圍控制組:
人員組成:保衛工作人員(門衛、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 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裝備保障組:
人員組成:XX、XX、XX基本職責:提高保養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準備。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資訊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 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定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定警戒, 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 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 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儲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 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 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許可權職責。突發 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 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預案啟動: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 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六、處置措施: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定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七、工作要求: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目的
有效預防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時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園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
1.2工作原則
1.2.1以預防為主。宣傳普及學校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降低損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1.2.3快速反應。建立預警和救助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泰興鎮幼兒園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物件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超出學校處理能力範圍,需由上級領導部門協調的突發事件的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成立泰興鎮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部)。一旦發生校園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指揮系統,由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事故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指揮部其他成員組成。
現場總指揮:朱美華園長現場副總指揮:吳留萍、孫蘭珠各層教學樓負責人:第一層教學部:李愛鳳第二層教學部:張娟第三層教學部:戴益第四層教學部:吳留萍現場疏導員: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2.2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個工作小組。
2.2.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收集資訊,瞭解和掌握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進行現場搶險,如吊卸、滅火、拆除;開設現場救護,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聯絡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把握事件動態,防止事態擴大。
2.2.2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負責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搶險求援物資,輸送現場疏散人員;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工作人員的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2.2.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2.2.4新聞宣傳組: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向社會及時、如實地報道突發事件發生、處置的經過,加強正面引導,穩定學校師生的情緒和社會秩序。
2.2.5善後處理組:負責學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後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應急響應
3.1級別劃分
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三個級別。一般突發事故、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3.2報告程式及要求
3.2.1泰興鎮幼兒園校園內發生突發事件生,均在第一時間內逐級上報。
3.2.2事件發生單位(或知情人)應根據事件的類別在第一時間報警(公安110、火警119、急救120),並立即將事件的基本情況報泰興鎮的中心小學、鎮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將事件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事件報告內容: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簡要經過、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現場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事件報告單位。由於事件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等情況發生變化的,事件發生單位應及時進行補報。
3.2.4有關法律或上級政府對相應報告有明確時限、程式規定的,從其規定。
3.3現場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件發生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類別的相應要求立即進行先期處置。
3.3.1學校必須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進行應急處置。組織搶險救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響,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防止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險人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4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穩定
3.4.1資訊釋出。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部指定新聞發言人及時向師生、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突發事件資訊和求援情況、災區需求等,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潛在的各種問題。
3.4.2宣傳動員。新聞宣傳小組負責救災宣傳和師生教育工作,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校師生和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求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3.4.3學校穩定。學校做好穩定工作,保證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強對學校的安全保護工作。
3.4.4社會秩序維護。在開展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調好各級力量,加強各項安全保護措施落實,防止處置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4.後期處置
4.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組織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一般突發事件,主要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調查,事件發生單位要配合調查組認真做好各項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突發事件,按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4.2校園事故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4.3對在校園突發事件中受損失的學校和師生個人,透過政策優惠、政府救濟、社會互助給予支援和救助。
4.4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翫忽職守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要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及當事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執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採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願、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准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絡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區域性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複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絡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範,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覆;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範等問題的解釋回覆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範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資訊收集、彙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後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絡,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儘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後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後,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資訊後,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採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資訊支援和資訊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資訊支援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資訊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資訊,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並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資訊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資訊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資訊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嚮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資訊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範和程式
6.1資訊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範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採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資訊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後,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複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於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並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後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後,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後,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後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後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後事宜應儘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6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式:
1、發生一般問題,採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並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並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採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採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採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衛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國臣副組長:王佃福
組員:胡家信賈鳳勤吳啟芳崔成義劉方榮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電工:吳少忠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王佃福;報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並組織學生救災。(王國臣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吳啟芳指揮)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崔成義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
1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王佃福負責)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潘樹祥負責)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張學玉負責)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負責)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採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要採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絡,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潘樹祥負責)
4、對女學生髮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後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臺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吳少忠;
④恢復通電後,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餘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絡,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翫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後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後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小學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8
一、目的
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
三、安全措施
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惕,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
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家長、家屬聯絡,積極配合家長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9
指導思想
為提高幼兒園教師對突發幼兒食物中毒事件的應急能力,完善應急處理操作程式,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幼兒園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幼兒園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適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結合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成立食物中毒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流程
1、及時救治
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
若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人員排程
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一旦發生較嚴重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如實報告
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報告制度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報告內容
發生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4、安撫家長
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不盲目猜測,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做好幼兒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園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
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
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6、保護現場
保留造成或導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7、資訊公開
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8、配合調查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控制事態
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包括教學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10、保險介入
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認真做好理賠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1、慰問及時
單位領導必須到中毒受害者接受治療的醫院或家庭進行:慰問,盡力挽回不良影響,防止事態惡化。
12、杜絕隱患
事故基本查清後,要組織力量徹底銷燬被汙染的物品,認真進行清理與消毒;並做好有關整改工作。
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1、封存被汙染的食品及用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潔、消毒接觸過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貯存食品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可疑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防範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及事件發生演練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教職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3、前期工作
食品原料進貨關。幼兒園採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採購,確保所採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關。
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庫房門口有明顯標記,規定非食堂工作人員不的進入食堂庫房。定期對庫房裡的原料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把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對每餐的飯菜要做好留樣,取每餐的飯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內儲存48小時。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X 。
六、資訊報告與報送員網路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員網路,每總支配備一名資訊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資訊報告程式:總支資訊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資訊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後,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資訊收集:資訊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資訊,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資訊,並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佈置警戒,制定保護範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一、 目的
幼兒園服務的物件年齡小,自我保護能力差,發生這樣那樣的偶發事件在所難免,為了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的安全健康,為了對發生各種各類偶發事件作出準確及時,妥善的判斷和處理,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學生偶發事件安全應急情況處理工作小組及其分工
組 長:王玫錦(負責全面工作)
副組長:張金玲(全面負責、指揮偶發事件處理工作)
組 員:趙晶(負責學生、家長、家屬的協調、安撫工作)
張錦(負責報警、聯絡、現場維護工作)
孫莉紅(醫務工作)
各班教師(負責學生、家長、家屬的協調、安撫及協助現場工作人員工作)
三、安全措施
1、幼兒園加強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各種安全工作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加大安全宣傳力度。根據幼兒的特點,透過遊戲、集體活動向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上下樓梯安全和自我保護的教育,增強幼兒的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加強安全排查工作。學校安全小組每週須對全園進行一次安全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全體老師一定要有主人翁責任感,發現幼兒園有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園分管領導、後勤以便及時作出處理。發現偶發事件開路人的,能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報分管領導,不能聽之任之,置之不理,一經查實,將對該老師作出嚴肅處理。
四、應急情況處理辦法
1、一般性偶發事件:如幼兒突發急病現象發生,學校教師或工作組成員一經發現,首先要將發病幼兒送往本園保健室進行緊急處理,然後立即通知家長。
2、傷害事件:如出現幼兒食物中毒、幼兒傷害事件、幼兒重大傷亡事故等傷害幼兒事件,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和工作組成員必須及時趕現現場,由園長負責全面指揮,其他成員各司其職,並及時通知幼兒監護人,將情況報臨潼區教育局、火車站派出所,協同派出所、教育局、幼兒家長以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要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點。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根據《規程》及有關部門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園內發生如建築物倒塌、特大火災、突發事件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限制降低到最低範圍。特制定本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x園長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臨時指揮最高負責人;
各分園園長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和資訊傳遞負責人;
各班班主任及當班教師負責指揮幼兒進行疏散;
門衛專門負責與上級或有關部門緊急聯絡或求援事宜;
後勤人員專門負責臨時救護工作。
三、 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當發生地震、建築物倒塌或特大火災等安全事故時: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定要臨危不亂,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資訊傳遞到指揮機構。
2、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用哨子發出緊急集合訊號。
(2)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班主任、當班教師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或用正確的方法躲藏,等待救援。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為集結點,如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四、 突發事件處置方法:
如發生下例情況,任何一名教師都要自己的生命來保護好每一名幼兒不受到傷害。
1、遇來人來訪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 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當班教師轉移幼兒至安全的地帶。
4、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5、如有事件發生,立即採取救治措施,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五、學校樓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預案:
1、凡是有學生在學校就有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學生在校有多晚,教師 就要有多晚。
2、為防止學生在課間、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保證學生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負責樓道口進行監督、疏導。
3、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4、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根據上級的佈置,為切實做好我園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園長
副組長:各班班主任
成員:在園所有工作幼師和保育員
1、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按上級部門的指示,指揮全園安全救災工作,保障師生在園安全。
2、在安全救災工作中,副組長成員們為安全救災工作第二責任人,組長(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3、領導小組要堅持做好園內的安全檢查,查到易發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絕不能粗心大意、放鬆絲毫警惕。
二、預案實施:
(一)防火預案:
若發生火災,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做出積極反應,並按以下預案有條不紊地進行工作:
1、一發現火情,首發者應立即向其他員工大聲呼喊,並用消防器材滅火。
2、其他員工及時通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迅速到位,組長用廣播進行指揮,副組長傳達指令,協助做好排程工作。
3、值班人員立即開啟火災疏散訊號
4、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
5、門衛(當日後勤不值班的人員)打火警電話“119”,聯絡急救車,並切斷電源。
6、組織各班快速有序撤離,避免幼兒推擠。
7、災情被控制後,組長將事件經過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彙報。
(二)防食物中毒預案
1、幼兒園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現象,食堂應立即停止經營,食品應立即停止讓幼兒食用。
2、後勤值班人員立即向鎮防保所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症狀等。
3、後勤副園長立即撥打“120”,組織人員協助衛生機構搶救病人。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有關措施。
(三)外出活動安全預案
1、幼兒園組織教師或幼兒外出學習、參觀,要提前三天報送中心校審批,經批准後方能組織。
2、外出前,各年級組應派人事先前往參觀地點踩點檢視,確定無危險因素,並確定行走路線。
3、如需用到機動車輛,應選擇有行駛執照、有車牌的、能正常使用的車輛;如需要家長接送,應以〈〈家長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長,並提出需注意的安全事項。
(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幼兒入園、離園時,後勤在門衛值班的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2、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3、突發事件當事人在事件發生後立刻電話通知園長,針對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有關單位領導。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生命安全,迅速撥打110報警。
5、等待救援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入園,避免秩序出現混亂。
(五)地震應急預案
1、瞭解地震前的基本徵兆
2、教育幼兒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我保護的基本方法,熟悉幾條逃生路線。
3、園內堅決實施值班制度,加強觀察,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4、地震發生時,要先看清自己所處的位置,有序組織幼兒,成人要先保護幼兒。教育幼兒不要慌張。哭鬧或隨意亂跑。
5、時刻與幼兒在一起、教育幼兒及給與心理安慰。
(六)預防傳染病應急預案
1、認真做好晨檢,全日觀察,發現可以病情馬上通知家長去醫院就診,並對患兒所在班級進行徹底消毒。
2、保證幼兒戶外活動時間。
3、班級保持良好通風,室內空氣清新。
4、對玩具、個人衛生用具、餐具等物體進行清洗消毒。
5、每日對門把手、樓梯扶手、桌面等物體進行清潔消毒。
6、督導幼兒飯前便後外出活動後用肥皂洗手。
7、食堂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幼兒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為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 長:
組 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1、預防措施:
①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③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2、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①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②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③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④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⑤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