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9篇)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範文(通用9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執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許可權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及時準確傳遞、釋出,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區域性、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呼叫;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裝置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資訊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訊、網路相關單位落實通訊、網路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訊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專案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汙染的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汙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汙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資訊。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汙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執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裝置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資訊,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釋出,涉臺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資訊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釋出、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資訊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資訊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訊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訊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訊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排程應急通訊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訊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裝置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排程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釋出或配合上級單位釋出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訊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路執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執行資訊。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援。

  (5)參與事件調查。

  三、執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路,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資訊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執行提供決策支援。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計程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影片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資訊釋出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資訊釋出

  ①Ⅳ級預警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釋出,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資訊: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釋出,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釋出。

  (3)預警資訊釋出內容

  預警資訊釋出的內容應包括:釋出機構、釋出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資訊釋出方式

  全市透過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釋出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線上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資訊。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訊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資訊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釋出預警資訊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資訊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資訊釋出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資訊,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資訊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透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資訊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資訊。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資訊釋出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訊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資訊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排程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資訊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資訊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裝置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釋出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援。

  9、資訊釋出。

  (1)資訊釋出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資訊釋出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釋出。

  (3)資訊釋出內容。

  資訊釋出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資訊釋出方式。

  透過廣播、電視、行動通訊、氣象資訊釋出平臺、網際網路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釋出資訊。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透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資訊資料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呼叫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式。

  (八)通訊和資訊保障

  市經貿資訊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訊網路,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訊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訊網路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置,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呼叫制度,以及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定各種設施裝置,劃定各類功能區,設定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資訊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援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裝置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釋出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網際網路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資訊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稽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絡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

  專案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交通應急預案4篇。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xx副大隊長

  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測速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指揮:杜英傑紀檢組長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巡警二隊、xx中隊、測速二隊為主。

  指揮:xx副大隊長(機動警力)

  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群眾,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洩漏的,應配製必要防護用品,並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1、重特大或群死群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為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為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為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交通管制,必要時採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並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在春運期間做到: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裝置或防護裝置,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為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4

  進一步規範我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程式,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傷亡、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城南街道境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或可能發生洩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培訓和裝備器材的配備,增強應急救援人員的自我防範意識和防護能力。

  (2)明確職責,規範有序。明確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規範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許可權。參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3)依靠科學,注重實效。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尤其是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平。

  2事故分級

  根據《城南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規定,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事故分為I級、Ⅱ級、Ⅲ級三級。

  2.1I級道路交通事故

  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洩漏、失火、爆炸,嚴重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2Ⅱ級道路交通事故

  I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大型客車失火、翻車墜河造成的群死群傷事故;運送劇毒、易爆、放射性等危險化學品車輛已經或可能發生洩漏、失火、爆炸,危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的道路交通事故。

  2.3Ⅲ級道路交通事故

  III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國道、高速公路發生多車相撞事故造成交通嚴重堵塞;其他對人身安全、社會財產及社會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機構及職責

  街道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總指揮部(以下簡稱“總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處置機制

  4.1應急響應

  4.1.1資訊報告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後,由事發地村(居)委會有關部門立即報告街道,並及時核查、瞭解、續報有關資訊。

  4.1.2分級響應

  I級響應。I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於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報告總指揮部,並建議立即啟動本預案,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Ⅱ級響應。Ⅱ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市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於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報告總指揮部,並建議立即啟動本預案並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一旦上級政府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總指揮部納入上級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安排,執行上級指揮部指令。

  Ⅲ級響應。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發地公安機關在先期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向公安局報告。市公安局經核實確定為適用於本預案的道路交通事故,報告總指揮部,徵求處理意見。

  4.2現場處置

  (1)總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統一調整合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

  (2)接到總指揮部指令後,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

  (3)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到達現場後,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和決策。

  (4)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並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4.3專業工作組處置

  現場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業工作組,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4.4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處理完畢,由總指揮部或受上級應急指揮機構授權宣佈終止應急狀態,並迅速通知相關單位和部門。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理

  事故救援結束後,事發地鎮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盡力醫治事故傷員,對死

  亡人員進行善後處置,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市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給予必要的幫助。因緊急救援需要臨時徵用的運輸工具、通訊裝置等,事後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無法歸還的,按有關規定,根據事故損失評估報告,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它處理。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對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進行理賠。

  5.2事故調查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作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相關部門成立事故聯合調查組,對事故原因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認定,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

  5.3資訊釋出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資訊釋出按有關規定執行。

  5.4總結報告

  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以及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市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訊系統,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語音、資料、影象等資訊傳送、應急指揮通訊暢通。

  6.2裝備保障

  街道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應急搶險救援隊伍要配備、更新必要的勘查車輛、消防車輛、攝錄、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裝置、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

  6.3隊伍保障

  建立以公安民警、消防部隊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6.4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要根據不同情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材,按照安全搶救技術方案進行搶救。

  6.5宣傳、培訓和演練

  定期組織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對應急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組織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7附則

  7.1獎懲

  對在交通事故處置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交通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事故處理部門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對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由於失職瀆職、翫忽職守,導致交通事故損害後果擴大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尚未構成犯罪的或雖然構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由其任免機關或監察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城南街道辦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文字。各單位應遵照執行,並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工作預案。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5

  一、目標

  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員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安全。

  二、指標

  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消防管理條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標誌,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強對品的管理。

  2、做好崗前安全消防培訓,做到勤宣傳、勤檢查、勤考核、勤監督,早發現、早治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購原材料,燃料要嚴格把關,符合標準要求,嚴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倉庫設立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居住區和火源,倉庫溫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備隔熱通風裝置,電源開關必須安裝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災爆炸。

  5、庫管員必須懂火災的危害性、預防措施和滅火對策,必須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報警、會處理險肇事件。加油員、庫管員由專人、專職負責,做到心中有數,嚴防跑、漏和蒸發。

  6、各種化工漆品存放庫房,保管員必須保持庫房通風,溫度保持35oC以下,嚴禁與其它物質混合儲存,保管員要嚴把入庫關,入庫危險品嚴防跑、冒、漏現象,確定無變質、分解、助燃方可入庫。

  7、在防火重地,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車、油箱和儲存氣體、液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焊、割作業、脫桶導熱油作業範圍等場所需要動火,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報單,並擬製防火措施方案,報主管安全的領導批准後方可進行作業。

  8、所有專案區域的電力設施,安裝要符合規定,標識標誌警示齊全明顯,嚴禁私拉亂接線路,線路嚴禁搭鐵、接地、短漏,防止人員觸電和引起火災。

  9、電焊工及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證,方可上崗,並嚴格操作規程,電、氣、焊操作時必須遠離物,並把周圍的物品妥善處理乾淨方可作業。

  10、司機、機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對機械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杜絕跑、漏油現象,嚴禁機車帶病作業,司助人員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勞仗。

  11、試驗室化學品要有專人負責,隔離存放,遠離火源,嚴防碰撞,跑漏蒸發,做好領用、回收處理等日常事宜,並詳細記錄,以備查閱,試驗室嚴禁吸菸,明火。

  12、對從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的人員,由專案部勞資考核制定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到專職門市購買。(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罩、焊接手套、膠鞋、護蓋、絕緣鞋、安全帶、腳釦、電筆、絕緣拉桿、防毒面罩、防護手套)。消除火災隱患,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發生,並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每年進行體格檢查,對不適合再從事本工種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13、對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配備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業面主管部門做好各自的危險源分佈圖,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數,有備無患。

  四、應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職安全員:

  2、成立義務消防隊

  消防隊長:

  副隊長:

  隊員:

  3、配備充足合格的消防設施

  (1)滅火器、消防砂、鐵鍬、鎬、鉤、消防桶

  消防吹風機

  (2)消防水車:解放水車三輛

  4、建立與當地人民醫院的“綠色通道”。

  電話:

  成立臨時急救小組:

  並配備急救箱、氧氣袋、繃帶和相應的救急藥品。

  5、易發生火災的部門及責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認證記錄,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並報警(火警119、求救110,專案部值班電話xxxxxxx)

  6、保證消防器材及物資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發現短缺,及時補充。

  7、勤監督、勤檢查,早發現、早整改,提高防火災意識,掃除麻痺大意思想,把隱患消滅於零的狀態。

  8、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預案演練,做到消防隊員及員工懂得火災火情應急措施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消防隊員發現火情能夠合理,有序疏散人員,並實施滅火。

  五、應急響應

  1、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並報警(火警119、求救110、專案部值班電話)。

  2、應急領導組接到報告後,立即透過高音喇叭緊急哨音,召集人員搶險救災。

  3、應急領導組要迅速疏散人員,搶救傷員,設立隔離帶,警戒線控制火災漫延,加強滅火,儘量降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

  4、發現電源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再採取救火措施,嚴防觸電傷害。

  5、如有人員傷害,應迅速進行搶救,本著“先重後輕、先急後緩”的原則,疏散搶救。

  6、火災撲滅後,應進行認真排查,嚴防死灰復燃。

  7、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處理、整改,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作業。

  六、資金投入

  1、特殊工種人員勞動保護用品,金額2000元;

  2、消防器材物資,金額1500元;

  3、急救培訓、藥物配備,金額150元;

  4、其它投入,金額1500元;

  總計投入金額5150元人民幣。

  七、職責與許可權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並組織實施。

  3、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專案經理強白亮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和預案的監督實施。

  4、財務部長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到位。

  5、材料部長負責各類物資、燃料、化學品的購進,嚴把質量關。

  6、庫工、試驗室主任負責各自所轄物資的保管、使用、檢查。

  7、辦公室責專案部辦公區域臨建設施和用電線路的日常檢查、監督、整改,協助專案經理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8、路基隊負責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操作,保證消防車輛的完好使用率,協助專案經理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和對外聯絡。

  八、實施控制階段

  從駐地臨建開始到工程結束轉移為止。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提高水上交通從業人員對水上突發事件的應急快速反應、救助處置和交通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水上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我處決定在觀英灘客運碼頭舉行預案演練,現將此次演練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制定應急演練方案,確定應急演練目的

  制定了《XX省XX縣水上交通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方案的通知》。確定應急演練的目的是:透過演練不斷形成及時、快速、準確、安全、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二、應急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親臨現場

  此次演練XX縣交通運輸局現場指導,水庫庫區水上從業人員,山王、觀英灘鎮政府分管領導及船管員共同參與。

  (二)演練目的明確,預案策劃周密明確演練內容:

  1、救生裝置的實際運用;

  2、滅火器的實際操作;

  3、船舶實施救援。

  第一階段:縣地方海事處人員對演練內容進行講解,作演練任務佈置。

  第二階段:海事人員對船員進行救生裝置實際運用的講解演練。

  第三階段:船員進行救生裝置的實際運用演練。

  第四階段:海事人員對船員進行滅火器實際操作的講解及實際運用演練。

  第五階段:有人落水,船舶實施救援(自救互救)。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改進方向

  透過此次演練,使廣大水上從業人員能夠有效應對突發性的水上交通事故,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水平,確保一旦發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高效運轉、臨事不亂,最大限度減少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但在演練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和不足:

  1、極個別參加演練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態度不夠端正,事故過程不夠嚴肅,對事故有序處置的緊張態度味道不足。

  2、部分參演人員對演練方案不熟悉。

  3、資訊溝通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本次演練環節多、針對性強,演練指揮及時有序、隊員反應迅速且有條不紊、措施到位、處置得當。各參演部門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團結一致,取得了圓滿成功。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預防我校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為積極策應和協助其他學校的學生髮生在我校範圍內安全事故的搶救及協調工作,根據縣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特制訂我校關於處置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

  一、制訂依據的原則

  1.教育性原則。

  ①經常召開全體師生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校師生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③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樂山鎮中心學校,由李顯紅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辦公。

  三、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教育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並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組長: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交通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組長負責人員的分派排程,科學組織,並身先士卒,始終堅持在事故第一線。其他成員按照安排,分工合作,緊密配合,團結一心,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

  留校處理組:xx

  成員:xx

  職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內逐級向主管部門和行政部門、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事故,並保持通訊暢通,堅持值班電話24小時值守。

  3、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抗旱救災各類物資的籌備工作,各種抗旱物資的發放,保障救災小組的一切供給和正常需求。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和成員應做到24小時通迅暢通。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後,副組長應及時向組長彙報,不遲報瞞報。

  2、以高度的責任心作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與向上級報告同時進行,儘量降低損失,要想減輕責任,就要盡心盡責,在抓好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過程中充分體現出每位教師的愛心和責任心。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保安和教師值班,學生出入校園必須要有請假條。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施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最新道路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9

  冬季到來,由於雨、霧、雪、等天氣的即將來臨,導致道路能見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積水結冰的現象,嚴重影響道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為了切實加強冬季學生接送車輛執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的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校車冬季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員及校車司機組成,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定,釋出和實施,參與處理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經過做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相關部門,並通知相關人員趕到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進行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二、事故預案方法和措施

  1、學校要對放學乘坐校車的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規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地對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制定學生乘坐校車的紀律和安全制度,針對學生的年齡特點對乘坐校車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車輛要求選用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用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學校提供服務。

  3、加強駕駛員和乘坐校車負責老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文明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要求負責教師加強管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要求學生在乘車中自覺依次上下車,要文明、安全候車,要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等候校車,上下車輛時要特別注意安全。在行車過程中,嚴禁同學之間打鬧,頭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絡,妥善處理。

  四、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先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先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在上級部門指導下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五、應急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進行處理:

  隨車教師第一時間報警,然後及時彙報學校領導。

  領導小組及時報中心校、教育局和相關部門。

  處置乘車人員。

  ①如有受傷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要儘快及時聯絡車輛把傷員送至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救治。

  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同乘沒有受傷的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時通知家長。

  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並參與調解。

  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保險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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