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餐廳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有關餐廳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有關餐廳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廳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汙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汙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2)控制細菌的汙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鹼、澱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汙染食品。並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採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採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餐廳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應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力洪民族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務實求是,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成立機構
組長:陸任練、校長
副組長:陸宗福、副校長
主要成員:黃永城、楊光靜、羅朝銀、姚昌雲
突發事件的主要處置措施
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以便取得上級領導的指示,便於採取下一步行動。學校領導小組召整合員會議,商量和佈置處置方法,各司其職,展開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集體食物中毒: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縣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清樣及其。
四,防範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建立完善品衛生安制度。
2,校內食堂嚴禁出售變質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學生食堂飯菜留驗制度。
五,責任制度
1,學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第一責任人,各公寓樓管理老師及各班班主任為責任報告人。
2,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4,校長辦公室負責接待新聞媒體,釋出相關情況與訊息。
七、善後處理
學校應急處理辦公室在有關部門的支援和協助下,努力作好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作好責任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追究和報告總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