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為了建立健全xx市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安全監管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和及時控制餐飲服務安全事故,提高監管餐飲服務業和處置餐飲服務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生等人群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結合xx市餐飲服務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方法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執法人員在執行《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中要把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安全作為重點物件,對可能發生的餐飲服務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加強餐飲安全監督與知識指導、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工作,防範重大餐飲服務安全事故的發生。當接到突發餐飲服務安全事故報告時,按照餐飲服務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要求及時做好本職工作。

  (2)屬地管理,條塊結合。根據餐飲服務安全事故發生地,按照日常工作劃片分工,由分管執法人員直接負責餐飲服務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開展執法與控制工作。專項領導小組及時調動工作人力積極給予協助和支援,確保對突發餐飲服務安全事故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統一領導,科學控制。在xx市應急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及時對突發餐飲服務安全事故進行現場應急控制;以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餐飲服務安全事故作出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學報告》為科學支撐,根據《食品安全法》辦理好突發餐飲服務安全事故案件。

  (4)反應迅速,報告及時。突發餐飲服務安全事故時,執法人員到場反應迅速,處理得當,正確指導餐飲服務安全事故單位採取病人就醫救治和現場控制措施,及時報告、通報工作情況,與其他部門通力合作,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

  二、工作內容:

  1、執法人員按照管轄範圍,聯合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在兩個月內對xx市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及周邊餐飲經營單位進行專項調查,建立健全工作本底檔案。

  2、分類監管,全面整治。對已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加強執法管理,落實責任;對未辦證但經限期整改能基本達到發證條件的給予辦證,規範管理;對無條件辦證的動員企業轉行,對經法制教育無效的違法經營者,則積極與工商部門配合,依法予以取締。

  3、配合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學校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工作。對學校及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內容進行檢查,包括組織與制度、學生晨檢與因病缺課登記、疫情報告、預防保健措施、健康教育等制度措施的執行情況,並跟蹤落實,確保不發生食源性疾病與傳染性疾病流行。

  4、要求學校開展學生體檢、學生健康監護、學生飲用水供給、學校教學衛生、生活環境條件、設施等方面工作,依法加強學校有關飲食安全監督。

  三、應急預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應急預案。

  1、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xx市餐飲服務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貫徹落實xx市應急指揮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和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對xx市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各項指令,負責專項工作領導與案卷審報工作。

  組長:

  組員:

  2、應急隊伍及職責

  xx市全體餐飲服務執法人員為應急隊伍成員:按照《食品安全法》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負責xx市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安全事件的應急響應、及時有效地控制餐飲安全事故,防止蔓延擴大;及時開展餐飲安全事故調查與違法行為的查處;對餐飲安全事故資訊進行收集、分析、報告、立卷;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3、突發事件的確認和分類分級

  本文“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學生等群體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生活飲用水汙染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群體健康的事件。

  (1)突發事件的確認

  當突發事件發生,立即組織調查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對食物中毒、水汙染中毒、環境中毒等未被認定的突發事件進行初步確認。

  必要時,經區專家諮詢評估小組的科學分析與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種類和級別。

  (2)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依據食品安全等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其分為四級。

  1、特別重大安全事故(I級)

  2、重大安全事故(II級)

  3、較大安全事故(III級)

  4、一般安全事故(IV級)

  4、應急處理

  (1)接到報告

  執法人員要認真填寫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情況,應急處理小分隊接到通知,必須30分鐘內趕赴現場。

  (2)出發前準備

  夜間及節假日:值班人員接到報告應當馬上向領導報告情況,根據領導指示,通知相關人員、攜帶事故處理相關文書及器材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及監督檢查工作;同時上報xx市食品安全委會,協同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到現場取樣。

  工作日期間:接到報告者應當認真記錄報告內容,及時報告領導,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及監督工作;同時上報上報xx市食品安全委會,協同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到現場取樣。責任應急處理的執法人員攜帶相關文書及器材快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及檢查工作。

  (3)現場監督檢查

  執法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調查取證;對可疑食物、被汙染的食品和物品採取臨時行政控制;積極參與病人的搶救、治療、轉運;監督檢查、預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實;製作現場檢查筆錄,調查筆錄,責令改正通知書、監督意見書等文書,依法依規對

  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做出行政處罰。

  (4)分析和報告

  調查人員在調查結束後24小時內,彙總調查相關資料報專項領導小組稽核並上報。

  (5)後勤保障

  領導小組負責落實調查處理經費與調配車輛、必需物品支援。

  5、資訊保障

  依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資訊報告規定,及時向上級與同行報告餐飲服務安全事故發生與處理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如確需對媒體釋出資訊,應當經xx市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專項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者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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