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事故處理涉及縣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資訊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釋出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式和許可權,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和縣局報告,在鄉(鎮)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援。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組成的'領導小組。

  2、分管園長、保健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師傅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幾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各班保教人員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後期處置

  1、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2、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徵,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園長室負責將事故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父母、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認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父母。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父母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父母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父母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父母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公開資訊。保障廣大師生和父母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公開資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一、目的

  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

  三、安全措施

  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覺,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

  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父母、家屬聯絡,主動配合父母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對學校師生的健康負責,進一步做好學校師生食堂和小賣部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杜絕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1、領導小組:成立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中心校成員及各校長、園託長。

  2、工作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統一指揮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總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各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方面,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工作考核實行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學校商店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各校要對照衛生、食堂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或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人員排程。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排程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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