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範文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範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1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精細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一)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學校。
(二)嚴禁在宿舍裡使用電火爐、電熱毯等。
(三)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四)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五)組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六)進行學生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等演練。
2、應急預案。
(一)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二)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補救)。
(三)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四)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一)組織對學生及老師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二)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熱毯等。
(三)師生不得在學校內私自拆、卸電器及開關、插座等。
(四)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五)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六)定期檢測學校線路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一)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二)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三)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四)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一)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二)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一)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送往醫院診療。
(二)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出疹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三)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四)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四、體育課及體育活動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一)要求體育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後實施新的活動專案。
(三)按規定學生跳箱、長跑等課程專案必須事先做好防護工作。
(四)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2、應急預案。
(一)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症狀,立即將其送往衛生院救治。
(二)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並給予補充水份。
(三)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四)分析原因,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五、教室課間活動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一)學生在教學區,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攔,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二)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
(三)要求學生在教室活動或打掃衛生時注意安全,不要碰電源插座。
(四)要求門衛到點鎖好大門,落實來人、車輛登記制度。
(五)定期檢查教室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2、應急預案。
(一)遇有發生安全傷害事故,傷情嚴重的立即送往衛生院診治。
(二)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嚴重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三)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六、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12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言記錄。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員工出現不明原因的肚痛、胸悶、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班主任、值班教師、總務處的相關管理人員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2、迅速與醫院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就事態的發展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校長或教導部門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穩定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住校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班領導、值班教師、生活指導教師要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平息事態;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要迅速採取果斷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迅速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去醫院。
4、對女學生髮生的突發事情,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女值班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事件相關過程及證人證言。
6、生活指導教師要對住校生突發事件進行調查,並書面報告校長或值班領導。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務部門,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己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采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六)、突發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要教育學生在節假日,回家途中不能搭乘“三無”車輛,超載車輛,要有高度安全意識,遇危險地段,自動下車,如突發交通事故:
1、學校領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立即啟動緊急預案。
2、撥打“110”、“120”緊急求救,將重病員送往醫院。
3、封鎖現場,派出警戒小組。
4、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5、摸排查人員,並通知家長。
6、學校各相關部門要安排人員,妥善做好善後工作。
7、查清事故源頭,形成書面材料上報。
8、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好當事人工作,穩定思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劃清責任,並給予適當補償、救助。
(七)、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班領導、值班教師、晚自習班級的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例如學校突遇晚自習停電。
(1)、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在一定時間內分批組織學生離校。
(2)、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嚴防樓梯間踩蹋事故發生。
(3)、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4)、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5)、若遇不能修復,值班領導、值班教師、晚自習班級的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2、在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諉應視作翫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3、突發事件發生後,全體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
4、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5、突發事件處理後,學校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附則
1、本預案所稱的重大事故,是指從事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由於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死亡事故的。
2、本預案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3、本預案自發文公佈之日起實施。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校園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活動安全、網路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學校發生突發事件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應急處理預案。
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校長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最高負責人;分管副校長、總務處主任為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值班行政人員、值班教師、班主任負責第一現場搶救工作;班主任、相關教師負責各教學班學生 的疏散協調工作;校長辦公室負責與上級或有關部門緊急聯絡或求援事宜;在校教師負責臨時救護工作。在應急情況下,學校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聽從統一指揮,對不聽從排程安排或臨陣退縮者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1、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2、應急處理隊伍。
(1)應急處理組:
(2)後勤保障組:
三、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報警電話:
(1)校內報警電話:6343193
鎮派出所電話:。
(2)縣教育局電話:
(3)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120
2、應急指揮人員: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值日人員、應急處理組、後勤保障組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式逐級報告。
(3)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餘人員疏散。
(4) 如是活動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5) 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或市區派出所。
4、注意事項。
(1) 處理群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 、控制事態。
(2)嚴禁酒後駕車,儘量少騎或不騎摩托車。
(3)組織學生 開展大型活動,須向學校有關處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動目的、活動內容、安全防範措施、帶隊老師等在內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二)、 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應急處理組、後期保障組。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 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組織實施:
(1)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包括全體教工及校內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 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4) 學校行政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 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5、撲救方法:
(1)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
6、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重在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管理人員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盜竊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負責人,學校值日人員,公安幹警。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警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學校負責人報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3)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行政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5、注意事項
(1) 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 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 各級人員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值日人員,衛生室校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應急指揮人員:
3、報告程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4、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學校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經請示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學校安排專人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
5、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家屬來校探視,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須經學校安排,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活動安全
1、校內體育活動及其它大型集會必須在有安全保障的條件下進行,活動組織者負有安全管理責任,遇有偶發安全事件應立即組織處理。
2、組織學生 出外活動須按規定向學校履行報批手續,不經批准,擅自組織學生 外出活動,以違紀論處。
外出活動前要集中進行安全教育,要有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夠安全管理人員,並有明確的職責。要加強巡視,隨時清點人數,嚴禁單獨行動。返程時在規定地點清點人數,如使用車輛,隨隊老師必須跟車返校。活動結束後,組織者應立即向批准單位報告活動安全情況。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預防,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是防範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學校對全體教師、學院,各處室、班主任對本部門、本班級學生 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應列為班級常規工作之一。
(一)學校利用教工例會、晨會,班主任利用班會時間,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校發《安全知識手冊》,對全體教師、學生 開展常規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傳櫥窗、廣播站及班級黑板報開展安全知識宣傳。
(三)班主任要有針對性地舉行安全教育主題班會,突出交通安全、防盜安全、網路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關內容。
(四)不定期聘請交通管理、消防、醫療保健等相關機構人員給師生舉行安全知識講座。
五、附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xx教師進修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