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廠水質異常應急預案範文

汙水處理廠水質異常應急預案範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汙水處理廠水質異常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1、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水質管理,有效應對突發進、出水水質異常情況,提高本廠應對水質異常能力,有效控制或減輕因進水異常對本廠及周邊環境所造成的影響或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應急響應程式,明確各部門應急責任,規範應急操作流程,及時響應啟動應急措施,完善管理職能,整體提升本廠應急處理能力。

  1.3 編制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一條“……可能發生重大汙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採取措施,加強防範”。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可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汙染事故的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通報或能受到水汙染危害和損害的單位,並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

  1.3.3本公司的其它相應要求及規定。

  1.4 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XX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應急組織機構由總經理、生產安全部、汙水廠副廠長、各班長、化驗和機電維修員組成。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生產安全部

  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

  組員:各班長

  2.2 職責

  組長:

  負責全面指導應急預案的實施、調整工作;

  整體協調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

  外部相關方協調工作;

  下達停產或其它緊急處理措施;

  負責進水管理工作;

  副組長:

  收集、檢查現場情況,及時向組長彙報現場處理措施和工作進展;

  確定工藝調整方案,並向生產運營部下達指令;

  協助外部相關方進行汙染源查詢、降低影響等工作;

  安排、指導生產人員操作、落實情況,並負責安全操作管理;

  彙總現場情況、汙染源情況分析結果、事故說明和事故報告交組長安排提交和備案。

  直接負責人:

  配合副組長開展各項工作。副組長外出時,代理副組長職責。

  組員:

  安排現場人員在異常發生後採取一定措施,例如:降低處理流量、超越、中和水質、取樣儲存等手段進行現場處理。

  安排生產班組增加水樣採集頻率直至水質恢復為止。

  嚴格落實應急處理措施,確保現場具備安全防護條件。

  嚴禁擅自停產或採用非正常處理手段。

  3、水質異常防範重點、防範設施

  3.1 防範重點

  進水水質重金屬含量超出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進水水質PH值超出6~9範圍的。

  進水顏色、進水氣味、油汙、大量不明物體等異常。

  出水SS超標、PH值超出6~9範圍、糞大腸菌群超標、色度超標、TP>0.5mg/l、COD>50 mg/l。

  雨天進水水量大、泥沙含量大。

  進、出水線上監測資料異常。

  3.2 防範設施

  加藥間。

  廠內現場監測儀表。

  進水電磁流量計、出水電磁流量計。

  進、出水線上監測裝置。

  4、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啟動

  水質情況符合3.1項中各項條件中任一項時,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4.2 彙報程式

  4.2.1 彙報程式

  4.2.1.1生產班長在接到生產班組彙報有異常情況時立即到現場檢查、核實。確定水質異常後立即向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彙報,同時安排人員取樣、拍照。

  4.2.1.2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接到彙報後立即副組長口頭彙報現場水質異常情況,立即安排生產班長、相關班組人員進行工藝調控。

  4.2.1.3副組長根據情況向組長口頭彙報,必要時以報告形式將情況向組長或總公司報備。

  4.2.2 時限要求

  4.2.2.1生產班長在異常發生後,立即向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彙報;

  4.2.2.2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立即向副組長彙報並向其他組員通報。

  4.2.2.3副組長在接報後立即到現場處理水質異常情況,採取措施。

  4.2.2.4情況嚴重時副組長應立即向組長彙報。

  4.3 現場應急處理措施和程式

  4.3.1汙水提升泵房可透過線上監測儀器或感觀直接識別的進水水質異常,如pH、進水顏色、進水氣味、油汙、大量不明物體等異常現象:

  4.3.1.1.執行人員一經發現立即上報生產班長,詳細描述水質異常狀況,如汙染物的數量、pH值、氣味型別等。

  4.3.1.2.如pH小於6或大於9(線上PH計顯示進水異常後,應立即用PH試紙進行復核)、出現大量油層較厚的'油汙等嚴重影響汙水廠生化處理工藝的緊急情況,生產班長可立即下達提升泵房停止進水指令,關閉提升泵,關閉粗格柵前所有進水閘門;下令執行人員立即取5L水樣,送化驗室後2L水樣立即化驗,其餘3L放化驗室冰箱儲存,準備送區環保局。並將情況立即上報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同時安排人員到現場檢視並拍照取證,立即上報副組長及組長,馬上打電話並書面通知運營主管單位(區環保局或區水務局或專門成立的運營監管單位)。進水閘門關閉後,管網汙水會透過廠區外溢流管溢流,待溢流口水質正常後方可開啟進水閘門進水。以上事故過程當班班長要在《突發事故記錄表》詳細做好記錄。

  4.3.1.3.如出現大量不明的汙染物、進水顏色或難以判明汙染狀況時,生產班長要下令減少進水量並命令執行人員立即取5L水樣,送化驗室後2L水樣立即化驗,其餘3L水樣放化驗室冰箱儲存,準備送區環保局。並將情況立即上報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直接負責人馬上到現場檢視,根據現場情況和化驗室化驗結果決定是否停止進水。

  4.3.1.4 如出現對汙水廠生化處理工藝影響輕微時,生產班長應作出繼續進水並加強巡查的指令,通知執行人員取5L水樣,送化驗室後2L水樣立即化驗,其餘3L放化驗室冰箱儲存,準備送區環保局。並將情況及時上報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直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是否下令對水質進行進一步化驗處理及採取其他應對措施。

  4.3.1.5.以上進水水質異常時生產班長要及時記錄水質異常情況起始時間及時觀察生化池等後續構築物是否已經受到影響,如若有影響應及時調整工藝執行引數;取樣後要求化驗室要及時分析,對進水中含有油類廢水時取樣容器要求用玻璃容器。進水水質恢復正常後要及時恢復工藝執行引數。

  4.3.2對提升泵房難以發現、在廠內生化處理工藝流程中顯現出來的水質異常狀況或微生物中毒情況,如重金屬、苯系物、有毒害物質等汙染:

  4.3.2.1水處理班人員發現曝氣池顏色、氣味、溶氧、PH計顯示值異常或化驗人員發現生物相異常應立即向生產班長彙報。

  4.3.2.2生產班長檢查確認後,若出現嚴重影響生化系統活性汙泥活性時必須立即下令停止進水;並根據實際情況對溶氧、迴流汙泥、剩餘汙泥排泥量等進行適當的工藝調整,通知當班人員取進水、曝氣池出水、二沉池各5L水樣,送化驗室後2L水樣立即化驗,其餘3L放化驗室冰箱儲存,準備送區環保局。並將情況立即上報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直接負責人根據化驗結果決定是否停止進水調整曝氣量或增大排泥量。直接負責人立即上報副組長及組長,並立即聯絡上級主管部門。

  4.3.3 雨天時進水水量水質異常。

  4.3.3.1.雨天時執行人員發現進水量迅速增大且顏色發黃泥沙含量大時立即上報生產班長。

  4.3.3.2.生產班長進行現場觀察,如果水量增加不大但泥沙含量大,應加大沉砂池排砂量,泥沙經沉砂後出水進入曝氣池。

  4.3.3.3.生產班長進行現場觀察,如果水量增加迅速液位上升快,根據自控程式設定,雨天排汙泵會啟用,此時應立即開啟超越管的電動閘門,保持進入反應池的水量最大不超過設計水量的1.3倍,其餘水量經超越管超越。

  4.3.3.4.下雨停止後提升泵房水位下降,雨天排汙泵會自動停止,此時應關閉超越管電動閘門,使汙水直接進入反應池。

  4.3.3.5.暴雨時水位上升較快時,應立即調整粗格柵前進水閘門。柵渣量會迅速增加,應連續運轉粗、細格柵,及時清除柵渣,保證粗格柵前後液位差控制在0.5米以下,加強對後續構築物的巡查。

  4.3.4 出水水質異常

  生產班長髮現出水水質超過警戒值,應按以下程式進行處理:

  4.3.4.1下令執行人員檢查進水情況,有問題按進水水質異常預案進行處理。

  4.3.4.2下令執行人員檢查各構築物、裝置執行是否正常,有異常的及時處理。

  4.3.4.3下令執行人員取進水、二沉池出水、曝氣池出水、迴流汙泥送化驗室化驗。

  4.3.4.4生產班長對曝氣池進行現場巡查,觀察活性汙泥性狀、氣味是否正常,監測現場溶解氧情況。

  4.3.4.5報告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及時分析原因,排查問題。

  4.3.5 解決方案:

  4.3.5.1二沉池出水TP>0.5mg/l

  1)啟動除磷加藥系統。

  2)檢查曝氣池和迴流汙泥濃度及環保線上監測數值,上報生產班長決定是否增加排泥量或迴流比。

  4.3.5.2二沉池出水COD>50mg/l

  1)檢查曝氣池溶解氧,如果溶氧不足,活性汙泥發黑,適當增加曝氣池溶解氧。

  2)曝氣池微生物大量減少,微生物受到有毒物質衝擊。檢查汙染源,制止其繼續排放;適當增加溶解氧,必要時停止進水,曝氣池進行悶曝。

  3)檢查曝氣池汙泥濃度,如果濃度低可增大汙泥迴流比。

  4.3.5.3二沉池出水氨氮>5mg/l

  1)檢查曝氣池溶解氧,如果曝氣池出水溶氧小於2,應調節鼓風機導葉片和調節閥門,適當增加曝氣池溶解氧。

  2)適當增加內迴圈汙泥迴流比。

  4.3.5.4濾池出水SS>10mg/l

  1)檢查二沉池出水是否均衡。

  2)檢查進水水量是否突然增大。

  3)檢查曝氣池汙泥性狀,檢查曝氣池MLSS、SV、SVI資料,看是否發生汙泥膨脹。

  4.4 相關方措施及協助

  4.4.1生產安全部負責與外部相關單位的協調溝通工作。

  4.4.2生產安全部負責協調寶安區環保局、當地街道辦摸清管網服務範圍內重大汙染源,確保進水異常後根據水質情況判斷確定汙染物來源,聯絡寶安區環保局切斷汙染源。

  4.5請示程式

  4.5.1需進行工藝調節、裝置變更、水量調節等生產操作時現場操作人員需在直接負責人(汙水廠副廠長)同意後進行。直接負責人應向副組長彙報。

  4.5.2需進行停產、重大工藝變更或緊急採購等處理措施時,直接負責人需請示副組長或組長,且經得同意後實施。

  4.6 應急結束

  4.6.1各項汙染源查詢並得到控制。

  4.6.2工藝穩定處理系統恢復正常處理能力。

  5、善後處置

  5.1 應急程式評價

  5.1.1在結束應急處理程式一週內,由組長組織對本次應急處理進行評價。

  5.1.2由副組長根據應急中出現的不足或不當環節,提交和落實改進工作要求。

  5.1.3總結異常發生原因及預防,提出改進建議。

  5.1.4建立異常回溯查詢制度,並據此建立長期預防措施。

  6、保障措施

  6.1 通訊保證

  6.1.1.應急組織成員聯絡單

  6.2 培訓

  6.2.1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本預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2.2將此預案納入廠內每月員工應知應會考核專案。

  6.2.3要求全體生產人員對應急程式達到熟悉防範重點、防範措施、能夠判斷現場情況。

  7、附則

  7.1 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預案每年審定一次,由組長負責評審與更新工作。

  7.2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應急處理小組制定、解釋。

  7.3 預案生效時間

  自20XX年X月X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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