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4篇

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4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下面是小編準備的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篇1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幼兒園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幼兒園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園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成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組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各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下發上級有關檔案和本辦制訂的各項檔案、通知。

  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排程,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幼兒園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教辦。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幼兒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各辦公室。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幼兒園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幼兒園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幼兒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幼兒園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級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2)立即報告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園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幼兒較多,情況緊急,可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3)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收集相關病情資訊,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幼兒園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幼兒園保健醫生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裝置、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幼兒,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幼兒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幼兒園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篇2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教育部xx《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做好學校食品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保定市教育局《關於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的通知》的規定,預防學校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x(主管校長)

  副組長:王xx

  主要負責人:xxx

  食堂xxx

  監查組:xxx

  資訊組:宿舍學生會生活部、學生處生活教師

  服務組:xxx

  二、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中毒師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副組長王永來主任負責小賣部的食品安全檢查工作,並制定管理措施及檢查的各項措施,並與市防疫部門聯絡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小賣部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確定為小賣部的問題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後工作,如不為小賣部問題要積極參加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3、副組長李立澤主任負責食堂的食物、食品安全檢查工作,並制定檢查的各項措施及管理措施,並與市防疫部門聯絡接受監督。如果發生食物中毒立刻報告,對食堂的食品展開全面檢查,確定為小賣部的問題要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搶救中毒師生解決善後工作,如不為食堂問題要積極參加工作,配合協調解決問題。

  4、監督組每週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改正,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

  5、宿舍學生會生活部要每天堅持衛生檢查並客觀填寫記錄表,對發現的如飯菜過期、有異味等及時報告以便檢查。

  6、生活教師堅持每天的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報告學生處。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式

  1、學校如發現集體中毒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2、一旦發現食物中毒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校有關領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3、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把中毒的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4、由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向xx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防疫站同志到達後立即提取24小時的留樣並進行檢查;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篇3

  一、編制目的

  為了切實提高我院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醫院職工和患者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頒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蘇州市釋出的《蘇州市突發中毒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等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防為主。

  1、以保障全院醫患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職能部門應加強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指導,與有關政策相銜接,確立決策科學、反應及時的處置方式。

  (二)統一領導,協調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整合現有資源,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則,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合作,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資訊報告溝通制度,整合本鎮應急資源,加強協同作戰能力;必要時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排程應急資源,以應對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資訊公開、科學果斷。

  1、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資訊,保障資訊通暢。

  2、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全院職工及病患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有關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依靠科學,提高效率,採取果斷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院職工及病患出現的突發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時的應急處置與搶救措施。

  四、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副院長

  成員:總務科長、保衛科長、醫務科長、護理部主任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食品中毒人員及家屬做好解釋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

  1、對食物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飯菜);

  (2)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5)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性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1)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2)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方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3)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環境處理組。由職能部門牽頭快速查明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以及汙染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汙染的擴建,消除危害,並對潛在危害繼續監控。

  六、責任追究

  1、針對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監管職能,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後工作由醫院藥品食品衛生科,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2、責任追究:外包公司負責落實執行;屬公司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3、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員工進行情況通報和教育。

  七、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每年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食物中毒專項應急預案篇4

  ㈠預防措施

  1、把好食堂、小賣店食品原料進貨關。採購人員要嚴格把關,定點採購,確保所採購的原料符合有關的規定,從源頭上把好食品衛生關。

  2、嚴把食堂倉庫關。學校食堂倉庫的鑰匙由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使用原料時要進行檢查,發現變質原料,及時處理,堅決杜絕變質的原料流入餐桌。

  3、把好餐具消毒關。學校食堂對餐具按規定進行嚴格消毒,確保餐具清潔衛生,防止出現因交叉感染而引發的食物中毒事故。

  4、對每餐的飯菜要做好留樣,取每餐的飯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櫃內儲存24小時。

  5、嚴把工作人員個人衛生關,食堂、小賣店人員定期按規定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的病患者及時調換工作。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或小賣店的生產活動,並向教育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縣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留樣處。

  4、組織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安排本單位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2、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3、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防疫部門報告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的。

  4、採取緊急措施,未經允許,一切外來人員禁止進入校園。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5、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6、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廣大教師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由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分清責任歸屬。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向公安部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防疫站同志到達後立即提取24小時的留樣並進行檢查;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中毒事件的起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

  2、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依照法律法規或學校規章制度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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