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20篇)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20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成員:xxx、xx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執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路:建立突發事件資訊聯絡員制度,完善資訊監測網路,拓寬資訊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式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資訊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資訊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資訊和動態資訊,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資訊,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資訊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並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善後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汙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或者佔用的房屋、土地。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願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呼叫。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透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佈報警電話。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自然災害在我鎮發生較為頻繁,主要有乾旱、洪澇、風雹、病蟲等。這些自然災害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保證在災害發生前準確地預報和有效地預防,災害發生後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安置、轉移災民和災後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市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災應急反應

  臨災應急是指上級釋出特大災害預報後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釋出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進入臨災狀態,並做好救災準備工作,對重點部位和易發災害的地方要重點關注。

  1.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成立救災機構。救災工作實行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共同參與,全力實施,協同配合,各司其職。

  (1)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胡智(鎮黨委書記)、鄧昌豔(鎮長)

  副總指揮:盧敏(鎮黨委副書記)、李光福、楊海龍(副鎮長)、劉關蓉(副鎮長)、曹晉松(派出所所長、鎮黨委委員)、何東(副鎮長)。

  成員:馬廷祥(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主任、鎮黨委委員)、黃貴洪(財政所所長、鎮黨委委員)、曾小麗(高坪鎮場鎮黨支部書記、鎮黨委委員)、楊牧晨(黨政辦副主任)、彭長生(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楊善春(武裝部副部長)、蔣澤(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主任)、向帆波(衛生院院長)、王祥金(畜牧站站長)。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馬廷祥兼任辦公室主任。

  (2)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救災辦、民政局和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鎮的災害應急、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決定派遣搶險救災隊伍,協調解決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和增撥救災款物。

  及時彙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資訊。

  接受救災捐贈,分發救災款物。

  協調跨單位及其他救災工作。

  2.召開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成員、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派出防災監督、檢查人員,赴預報區檢查督促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庫。

  3.適時向預報地的村民和單位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隨時向上級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

  5.民兵應急分隊組織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含水利)、供電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的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採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7.派出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重要部位和重點企業加強保衛。

  8.經濟與社會事務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9.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鎮衛生院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二)災後救災措施

  災害發生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1.人員搶險與工程搶險

  鎮武裝部迅速調集、指揮民兵應急分隊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並在受災現場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2.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

  衛生院、畜牧站在災後2小時內建立起傷員、家畜救治網路,迅速組織本鎮醫療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必要時請上級對口支援。災情發生12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資供應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財政所等部門要組織調運食品(飲水)、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災後3小時內,食品供應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饅頭、泡麵、餅乾等)、部分副食(純淨水、礦泉水等)標準供應災民。保證布匹、煤炭、鐵絲、木材等物資供應;負責救災車輛及油料供應。

  4.通訊保障

  與有關單位聯絡,儘快恢復被毀的通訊設施。

  5.電力保障

  與電力部門聯絡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儘快恢復被破壞的送、配電設施,保證災區用電。

  6.災民安置

  災情發生2小時內,鎮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他救援人員一起搶救遇險群眾、轉移和安置災民。採取借住公房、搭建簡易棚、調撥帳篷、對口接待、投親靠友等多種形式,組織群眾自救,救護傷員;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後事宜,組織群眾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7.災情報送和釋出

  (1)災情評估。包括以下內容:災情發生的時間、時段、受災面積、成災面積、絕收面積、受災人數、成災人數、被困人數、轉移安置人數、無家可歸人數、飲水困難人數、因災傷病人數、因災死亡人數、倒塌房屋、損壞房屋、損失糧食、減產糧食、飲水困難大牲畜、因災死亡大牲畜、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缺糧人數、缺糧數量、需口糧救濟人數、需救濟糧數量、需救濟傷病人數、需衣被救濟人數、道路、橋樑、企業等受災情況。

  (2)災情報送。在災情發生後,6小時內分別報市救災辦和市民政局,災情一時統計不準的,先報受災種類、受災區域、受災面積、受災人口等大致情況,待查實後作詳細書面報告。

  (3)災情釋出。需要向社會公佈的,在徵得市上同意後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實施向社會公佈。

  8.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後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農作物以及各類應時蔬菜。組織毀壞溝渠和其他設施的搶修。

  財政所、經濟與社會事務辦、國土辦等負責組織、指導、幫助災區進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個別或部分農戶民房因災倒塌的,原則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個院落房屋倒塌的,統一規劃建房。

  9.社會治安維護

  武裝部、派出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0.氣象及水位監測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及時作好測報。分析預測未來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可能出現的和已出現的災情、險情及時報告,並提出應對和緊急求援的建議。

  11.宣傳報道

  黨政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要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宣傳提綱和災情統一報道口徑,及時向公眾釋出災情等有關資訊,做好宣傳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共建家園。

  12、.其他緊急事項

  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障汙水處理正常執行,加強對於突發事件、緊急事件的控制,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汙水處理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包括: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火災、進水水質惡化、中間環節水質惡化、化驗室事故、突然停電等。

  四、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揮、互相合作、團結一致。

  五、危險分析

  (1)汙水進水水質不達標;

  (2)汙水處理過程或出水質不達標;

  (3)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①從構築物高空墜落;

  ②跌入汙水池造成溺水;

  ③接觸電氣裝置觸電;

  ④操作不當引發火災;

  ⑤汙水井下操作引起中毒。

  (4)化驗室事故。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廠應急實施體系

  現場指揮:汙水處理廠廠長。

  現場副指揮:綜合科長、生產科長。

  應急隊員:工藝工程師、電氣工程師、排程工、執行工、裝置維修工、電氣維修工、化驗員。

  2、職責

  現場指揮:

  根據指揮系統的要求或命令,調動人員、裝置和機械,指揮搶修隊員完成預案任務;

  現場副指揮:

  協助、配合現場指揮完成預案任務;

  工藝工程師:

  解決工藝方面的技術問題;

  電氣工程師:

  解決電氣方面的技術問題;

  排程工:

  根據指令進行排程操作;

  執行工:

  需手動的閥門開關等操作;

  裝置維修工:

  故障機械裝置維修、檢查;

  電氣維修工:

  故障電氣、自控裝置維修、檢查,現場臨時配電安裝;

  化驗員:

  水質取樣檢驗。

  以上隊員根據現場情況和需要,由現場指揮統一排程和其它任務分配。

  七、應急準備

  1、預防機制

  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建立預防機制。

  ①每年汙水處理廠定期對消防系統、自控電氣及機械裝置、重要危險源、車輛、計算機網路系統進行及時的檢查評估,以發現潛在風險並做好記錄。

  ②加強人員安全教育工作,對易產生觸電、溺水、火災、有毒氣體、高空墜落等部位設定警示牌。

  ③指定專人負責,對潛在危險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制定相應的。處理辦法。

  ④生產科負責緊急情況培訓及演習:一年一次執行人員應急情況演習;一年一次消防人員(監控人員)應急培訓;一年兩次電氣自控方面實際演練;一年一次對職工進行自我保護、環境保護、搶修培訓演習。

  ⑤用電裝置不可超負荷工作。配電室要配備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並且要防水、防鼠、防塵、防高溫處理,對電源、門窗進行嚴格巡查。避免可能導致火災的因素:電氣和線路故障;違章動火、用火;違章操作等。

  ⑥加強裝置運轉記錄,將裝置運轉的故障問題儘量解決在萌芽狀態。

  ⑦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部位,操作前應進行有害氣體的監測。

  2、值班制度

  值班安排:汙水處理廠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空崗,出現特殊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值班人員要求:責任心強,嚴格做好記錄。

  八、應急響應

  以下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發生火災、進水水質惡化、中間環節水質惡化、化驗室事故、突然停電、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

  以上情況發生後,現場值班人員根據事故情況第一時間要做出正確反應,並進行及時有效的應急處理,隨即通知經理,啟動應急響應,主管經理通知應急預案指揮小組人員,應急響應指揮體系和應急實施體系開始履行職責。

  1、發生火災

  出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要設法控制火情,切斷電源、燃燒源、各種氣體閥門、緊急轉移各種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並利用就近地點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火勢較大時要及時撥打119,同時及時通報值班排程,並將火情逐級上報。

  如果事態嚴重,各部門要無條件接受指揮。值班排程在及時向上級彙報的同時,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撲救。搶險過程中,必須把人身安全作為第一要素,防止事故擴大或再次傷害。

  2、進水水質惡化

  值班人員透過排程或巡查,一旦發現進水監測指標異常,來水顏色變化,出現大量白色泡沫、腥味現象,可能是進水PH、重金屬(鉻、銅、鉻、砷等)、氨氮硫化物、和酚類等物質超標,會造成腐蝕裝置、使活性汙泥發生中毒,影響汙水處理效果。判斷為進水水質惡化後,向經理進行彙報,批准後,採取措施立即停止進水,組織化驗人員在各個工藝環節取樣化驗,確定超標物質,並報環保部門,儘快確定可能超標排放汙水源,制止其排放。

  3、中間環節水質惡化

  (1)化驗室負責每天進行一次常規化驗和微生物鏡檢,發現異常,及時通知經理,由經理組織工藝工程師等分析原因,排程各個環節採取措施,若進水異常執行第一條,其餘環節由各個工段採取調整措施。

  (2)如汙水處理系統水質惡化或執行異常,由工藝工程師現場進行分析,採取應對措施;裝置執行不正常,由電氣自控工程師現場進行分析,採取相應措施。

  4、化驗室事故

  化驗員要規範操作,定期檢查迴流膠皮管是否老化,使用硫酸時要戴手套,並且防止硫酸噴濺到易燃物質上,加熱油類物質要防止濺到電爐上,夏天取氨水時,提前要將氨水冷卻等。

  如化驗室著火,化驗員要分清著火物質的性質,首先立即切斷電源,對於易燃體或固體著火時,不能用水澆,除小範圍可用溼布覆蓋外,其他情況可立即用滅火器撲滅,精密儀器只能用四氯化碳滅火。

  5、突然停電

  當水廠內突然發生停電事故後,值班電工立即通知經理。中控室電話詢問電業局排程室停電原因,如果停電屬於廠外輸電線路故障,要求電業局排程室迅速組織進行搶修,如果停電屬於廠內原因,經理排程電修工段和動力工段查明停電原因,電修工段立即進行檢查搶修。

  6、人員傷亡事故

  當發生人員觸電後,現場其他人員要立即切斷電源;當發生有毒氣體中毒後,施救人員應避免自身中毒,當發生溺水、高空墜落後,施救人員應保護自身安全,採取緊急措施後,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逐級上報,並在120到來之前,由當日值班領導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救護措施,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

  7、大風、雨雪、降溫等惡劣天氣

  (1)暴雨、洪水、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

  遇暴雨、洪水、雷雨、大風等可能出現較大災害時要及時掌握情況,研究對策,指揮防汛抗災搶險工作,儘可能地減少災害損失,並做好資訊報送和處理工作,及時彙總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①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抗災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抗雷雨大風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②通訊準備,充分利用廠內內部電話網和社會通訊公網,確保防汛、抗雷雨大風通訊系統完好暢通、指揮排程指令及時傳遞。

  ③工藝化驗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汛期的工藝執行方案;適時有效地釋出預警資訊。

  ④執行班在汛期加強各進出泵、反應池進出水閘門和變配電所等關鍵裝置和部位的巡視和監控,做好裝置運轉狀況記錄;發現故障和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報送裝置部門或通知防汛領導小組。加強現場巡視,特別是構築物,以防大風天氣高空墜物。

  ⑤機修班在汛期前安排生產執行關鍵裝置和變配電所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室外裝置的防雨工作。並及時檢查全廠機械裝置的接地情況,及時整改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

  ⑥根據天氣預報,組織執行工預先對各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完好,組織力量對廠區雨水管線進行疏通,確保暢通;

  ⑦遇到突然降雨時各崗位將門窗關緊,防止雨水流入,影響裝置執行。生產執行班組增加水泵臺數,降低集水井水位,直到滿負荷為之。外出巡視,必須兩人一組,注意防滑。變電值班人員及時檢查避雷是否發揮作用;廠搶修隊員,車輛做到隨叫隨到,嚴陣以待,以處置突發事故的發生。

  (2)冰凍、降雪等惡劣天氣

  ①注意各水管的防凍處理,對裸露在外的管路包裹好保溫材料;

  ②在冬季生化池、沉澱池出現全部封凍時及時進行破冰,保持不封凍水面;

  ③開啟刮吸泥機前,必須進行以下檢查和處理:

  a、檢查中心筒內是否結冰,如果結冰需先進行破冰,冰塊較厚的時應將冰塊儘量打碎;

  b、檢查行走軌道及輪上是否結冰,如果結冰應徹底清理後方可啟動裝置。

  ④對於執行中的刮吸泥機,下雪量較大時,值班人員要及時清掃刮吸泥機軌道上的積雪;冬季雨雪後要勤於觀察,防止刮吸泥機軌道上結冰,無法正常執行。

  ⑤對粗、細格柵及螺旋輸送器,啟動前應認真檢查是否結冰,執行中應及時清理螺旋輸送器內積水,防止結冰。

  ⑥當迴流泵房水面有浮泥時,應勤於觀察,防止凍結後影響浮球正常工作。

  ⑦保證COD線上室空調正常執行,並保證室溫15攝氏度以上,以免凍壞儀器或影響儀器工作。

  九、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建立起應急響應指揮系統和應急實施體系,明確人員職責。對隊員按預案要求進行配備,明確任務、職責、聯絡方式,隊員名單根據工作變動及時更新。應急預案啟動後,由現場指揮進行調動,要求及時通知,第一時間按要求進入現場。

  2、物資保障

  保障應急預案實施的物資儲備,要求定點存放、專人負責、隨時提供、及時補充。

  3、機械保障

  保障應急預案實施所需準備的。機械裝置和工具,機械裝置要求能夠隨時待命,狀態完好,及時啟動。

  4、通訊保障

  中控室掌握應急響應指揮系統所有負責人的職責和最新的聯絡方式,現場指揮掌握所有搶修隊員的聯絡方式。

  十、善後工作

  做好現場保護,為事故調查做準備,事故發生後要積極配合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對事故發生部位、裝置和設施,在恢復執行前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恢復正常執行。緊急事故處理結束後,應重新評估應急處理對策,如有不完善的地方,則應立即修改。

  十一、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與管理工作,實行有功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對有功人員進行相應獎勵,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

  十二、宣傳、培訓與演練

  1、加強汙水處理突發事件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範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2、加強突發事件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人才。

  3、每年組織一次汙水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實戰演練,由總指揮主持召開指揮小組會議,確保演練時間、場所,組織相關人力物力,向睢寧安檢、環保部門報告演練情況。以提高防範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十三、預案實施和生效的時間

  本預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1、應急措施

  1.1火災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先用溼毛巾捂住口鼻搶救被火圍困人員。

  1.2把被濃煙窒息昏迷者背到空氣新鮮暢通處,托起患者的下頜,使病人的頭向後仰,猛壓病人上腹部來暢通氣道,有必要時,搶救者用手捏閉病人的鼻孔,然後吸足氣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1.3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並詳細說明事故地點、燃燒物資、嚴重程度及本部門的電話號碼,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1.4撥打現場值班電話和通知有關負責人。

  1.4.1沖水冷卻法,即將水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以熄滅火焰或將水噴到附近未燃燒的可燃物上,使可燃物免受火焰熱力的威脅,避免燃燒。

  1.4.2隔絕空氣法,即用乾粉滅火器或溼棉被等難燃物覆蓋在燃燒表面,隔絕空氣,以將火熄滅。

  1.4.3防止蔓延,即將火焰附近的易燃物和可燃物從燃燒區轉移後,防止正在燃燒的物品飛散,以阻止燃燒蔓延。

  1.5專案負責人負責現場的物資、車輛的排程。

  2、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滅火器等救火物資。

  3、通訊聯絡

  醫院救護中心:120報警:110火警:119

  4、注意事項

  4.1事故發生時應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4.2分析著火原因,視情況採取相對應的措施。

  4.2.1書面文物,重要的檔案資料等,一旦著火切不可用水撲救。

  4.2.2不溶於水的易燃液體著火後不宜用水撲救,因為著火的易燃液體會漂浮在水面上,到處流淌,反而造成火勢蔓延。

  4.2.3機器裝置失火不能用水撲救,一則是水有導電性易造成電器裝置短路燒燬;二則是容易發生高壓電流沿水柱傳到消防器械上使得消防人員觸電造成傷亡。

  4.2.4硝酸、鹽酸、硫酸遇火不能用水撲救,因為這三種強酸遇水後會發生強烈的放熱反應,引起強酸四處飛濺,甚至發生爆炸。

  4.2.5鉀、鈉。鋰和易燃的鋁粉、錳粉等著火,千萬不可用水撲救,因為它們會與水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大量可燃性氣體——氫氣,不但是火上加“油”,而且極易發生爆炸。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實驗室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衛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電教中心、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教育局。

  2、疏散組迅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3、後勤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安全防護及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資訊上傳下達。

  ③後勤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應按照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裝置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並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④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保護

  滅火戰鬥結束後,警戒保衛組要派專人對著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並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為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出岸一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指導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和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主動權。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困難甚至危機,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2、編制依據

  根據為落實滄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基層應急預案統計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3、組織保障

  3.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王大全面負責村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和指揮工作;王剛良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演練和現場指揮工作;王桃負責現場搶險救援物質調配和警戒工作和應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白大眼負責後勤物資調運和生活保障工作;高紅生負責應急救援現場搶救工作和撤離疏散人員和轉移安置工作;馬豔良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工作。

  3.2應急值班室

  村委會在辦公室地點設立應急值班室、應急電話,並向群眾公佈應急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實行24小時不關機。應急行動時,應急值班室安排專人值班,確保上通下達,通訊聯絡暢通。

  3.3資訊接報員

  馬豔良為資訊接報員,負責接報群眾上報的突發事件資訊和向上級及時報送資訊。

  4、應急隊伍保障

  以民兵聯防隊為基礎,設搶險救援、治安警戒、生活保障等三個小分隊,由王剛良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小分隊主要任務是撤離、疏散和安置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帶受到威脅的人員;搜救失蹤人員和營救受傷人員,尋找生存者和遇難者;劃定危害區域,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排除可能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隱患;搶修公共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基礎設施。

  治安警戒小分隊主要任務建立警戒區域,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保障現場救援工作順利開展;維護撤離區和人員安置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保衛撤離區內的重要目標和財產安全。生活保障小分隊主要任務是組織、調集和運送應急救援物資,確保及時到位;保障應急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負責做好現場搶險人員、指揮部及其各工作小組人員、受災人員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5、突發事件的.預防與群眾自救

  5.1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洪澇、冰雹、雪災、房屋倒塌、火災、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聯集體上訪等前兆資訊。

  5.2村透過廣播站、牆報、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向居民廣泛宣傳預防災害及抗災救災等應急知識,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事件資訊報告

  6.1每一個村居民都有舉報突發公共事件隱患和報告突發事件發生資訊的權利和義務。

  6.2發生突發事件後,現場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向村應急值班室或資訊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緊要時要向“110”報警。

  6.3村應急值班室或資訊接報員在接報後15分鐘向出岸鎮鎮應急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資訊,緊急時向“110”報警。

  6.4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或損失等簡要情況。

  7、處置工作流程

  7.1到達現場

  發生突發事件,村書記、主任應立即帶“兩委”成員趕到現場,迅速召集應急小分隊進行先期緊急處置。

  7.2快速報告

  向上級報告或向“110”報警,請求現場救援。

  7.3投入先期救援

  7.3.1救援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後救物資,避免更多人員傷亡。

  7.3.2量力而行: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險狀態下,應注意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救援隊伍現場增援。

  7.3.3重點救援物件:對孤、老、病、殘或五保戶要列為重點保護物件,優先安置。

  7.3.4疏散轉移現場人員:及時組織疏散轉移現場人員至安全地帶或緊急避難所。

  7.3.5控制現場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

  8、應急保障工作

  8.1應急物資儲備

  8.1.1村委會根據實際,儲備一定的應急物質,如,防汛抗旱、抗震救災等必需的沙袋、抽水機、帳蓬、飲用水和食品等應急物資。

  8.1.2負責應急物資和場所的臨時徵用和借用。如,單位或個人的小型汽車、貨車、農用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或場所,在上級救援隊伍未到現場時,可依法臨時徵用,用於現場急送傷病員或現場應急處置。若有損壞,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2應急避難場所

  8.2.1村轄區內的小學、村委會為村抗災救災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9、災後恢復重建和善後處置

  9.1負責災後恢復與重建,根據立地條件的實際情況和抗災救災經驗制訂具體措施,迅速組織群眾災後自救,恢復生產和生活正常秩序。

  9.2負責做好死傷者的善後處理和死者家屬的撫卹工作。

  9.3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事件事故調查工作。

  9.5協助村民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申請臨時徵用物資的補助事項。

  9.6及時統計上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10、本預案自20xx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1、應急措施

  1.1迅速將傷員脫離危險場地,移至安全地帶。

  1.2保持呼吸道通暢,若發現窒息者,應及時解除其呼吸道梗咽和呼吸機能障礙,立即解開傷員衣領,消除傷員口鼻、咽、喉部的異物、血塊、分泌物、嘔吐物等。

  1.3有效止血、包紮傷口。

  1.4視其傷情采取報警直接送往醫院,或待簡單處理後去醫院檢查。

  1.5若傷員有骨折,關節傷、肢體擠壓傷,大塊軟組織傷都要固定。

  1.6若傷員有斷肢等應儘量用乾淨的乾布(無菌敷料)包裹裝入塑膠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1.7預防感染、止痛,可以給傷員用抗生素和止痛劑。

  1.8記錄傷情,現場救護人員應邊搶救邊記錄傷員的受傷機制、受傷部位、受傷程度等第一手資料。

  1.9若有必要應立即撥打120救護中心與醫院取得聯絡,並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本部門的聯絡電話,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2、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

  3、通訊聯絡

  醫院救護中心:120報警:110火警:119

  4、注意事項

  4.1事故發生時應組織人員進行全力搶救,視情況撥打120急救電話和馬上通知有關負責人。

  4.2重傷員運送應用擔架,有腹部創傷及脊柱損傷者,應用臥位運送;胸部傷者一般取半臥位,顱腦損傷者一般取仰臥偏頭或臥位姿勢,以免嘔吐誤吸。

  4.3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便於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園內突然發生的或涉及師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影響著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事故災難或安全事件。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應急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消極影響,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

  組長:由校長擔任

  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穩定的副校長擔任

  成員:由保衛處、學生處、人事處、教務處、二級系院負責人組成

  二、現場應急處理

  現場應急處理執行下列一般程式。

  1、遇到突發事件時,應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有關部門(保衛處)報警,控制現場局勢,並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向公安、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儘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有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發現場,聽取突發事件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5、媒體應對。學校成立專門機構,(如有必要,在一定範圍)主動傳遞事件事實本身及正面積極應對處理的資訊,不宜做事件發生原因分析(事件、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以免引發不必要的後果。

  三、資訊報送

  1、報送內容:事發時間、地點;突發事件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如已有專門機構的報告,加以說明);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2、報送程式:分兩級報送。

  (1)事發個人報送。事發後立即打電話通知相關領導及學校領導,並隨時彙報事件的進展情況。

  (2)學校報送。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立即向教育主管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並隨時彙報事件的處理進展情況。

  四、突發事件調查監控

  1、突發事件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後,積極協助學校安全保衛部門(公安部門)進行突發事件調查。當事單位和個人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任何人不得隱瞞真相。

  2、防範監控。為了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各單位要加強隱患的排查、整改,學校有關領導應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指導、督促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程式

  (一)火災

  1、立即切斷髮生火災所在地的電源。

  2、立刻撥打“119”、“110”。

  3、先以滅火器滅火,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4、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師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6、配合消防及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7、儘可能保護現場(有條件由專人攝影攝像,防止不良媒體介入),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

  2、迅速與校醫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根據事態嚴重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救治。

  4、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經學校批准後,迅速與家長或家屬聯絡。

  (三)暴力傷害或搶劫等事件

  1、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告校安管處處或校園110。

  ②視情況報警(110或派出所)。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系院領導和學校有關負責人。

  ⑤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入校醫校或附近醫校進行救治。

  2、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有條件的攝影攝像),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腦”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要馬上報告學校有關負責人,及時到校醫務室進行診斷,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對該師生所在單位、班級等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消毒和隔離。

  2、堅決杜絕染病師生帶病上課、工作,必須經醫校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上課和工作。

  3、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生群體性活動

  學生在校群體性活動(如體育課、活動課、運動會、各種集會、集體活動)或由學校統一組織的校外群體活動(如春遊、秋遊、社會實踐等活動),若發現學生傷害、丟失等突發性事件,必須根據情況及時處置。情況嚴重的需立即上報學校。現場負責人或第一位發現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教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

  (六)精神失控事件

  1、各班建立心理聯絡員,系院成立心理資訊聯絡站。

  2、發現學生突發情緒失控或情緒失常,知情人為第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向資訊員或輔導員老師報告,並尋求失控或失常學生易於接納的人到現場幫助穩定情緒,及時通知專業人員到場處理,並通知110到現場處理,涉嫌犯罪的應告知公安機關。

  3、已控制局面後,相關係院派人24小時看管失控物件,並及時通知家長到校處理。

  4、協助相關機構積極救助患者。

  5、與家長達成教育管理共識,如有必要,應及時辦理休學手續,以便治療;如透過觀察,暫時當事學生已情緒穩定,本人及家長不願休學或退學,堅持上學的,要簽訂相關協議,以備不測。

  (七)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學生擅自離校後,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任課教師、輔導員和學院負責人報告。

  2、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詢,及時查明該師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校應及時將情況向保衛部門彙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八)自殺、自殘、自虐性或意外傷亡(造成嚴重後果)事故

  1、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或意外傷亡,知情人員應立即報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及時實施救治,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班主任、輔導員,並及時向安全、學生工作等職能部門。

  2、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彙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控制現場局勢,保護好現場,有條件的要做好錄音錄影,在專業機構的幫助下及時將傷員送至醫校救治(或由公安機關安排及時將受害者轉移到相關場所)。

  3、迅速成立資訊釋出領導小組,由宣傳部牽頭,綜合整個事件資訊,主動客觀公佈事件本身及相關機構介入情況,不作評價。並由學校相關部門整理上報情況給上級主管部門。

  4、視情況,透過綜合研判,採取適當方式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來校接待和安撫工作(注意:安排家長住宿要靠近車站及醫院,最好遠離學校)。家長接待採取限制級接待方式,即:首先是輔導員(事件發生後要主動掌握第一手情況,要儘量接近客觀事實真相,先向領導彙報與家長交流內容,尋找日常教育管理證據,準備接受家長問詢,授權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或不知道的要給家長委婉說明);然後是系院學生工作領導(最瞭解事件前因後果的)。不到時機,職能部門領導、學校領導暫不接見家長。在此過程中,接待人員要注意傾聽對方傾訴,站在對方立場,及時尋求對方對學校教育管理的理解和肯定,適時摸清對方訴求及來訪者情況。

  5、領導小組應協助安全管理或公安部門開展調查。在事故得到權威部門結論,領導小組商定初步的應對方案後,有關職能部門可以出面作有限的解釋工作,徵得學校授權後,可以進入實質性解決階段。

  6、事後總結。屬無責任事故的要藉機加強學生的教育;透過查詢事故發生原因,回顧救助及處理過程,及時梳理經驗教訓,並在政工隊伍中宣講。屬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總結經驗教訓。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排程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裝置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資訊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後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衛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築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訊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訊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資訊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衛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於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於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儘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資訊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後,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裝置,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訊、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鬥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諮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衛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後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後,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後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援。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資訊釋出。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訊系統建設,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

  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訊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裝置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並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

  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

  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願(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願者及群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絡,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彙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保障村民和外來住村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本村經濟社會的發展,營造安定、穩定的社會環境,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保障

  1、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的抗災應急工作領導組,成員有:村兩委成員,各村民小組長、小學校長、聯防隊長、村衛生員、農技員、廣播員。

  負責領導、組織、動員全村的抗洪救災工作。

  2、以若干個村民小組的民兵排為單位,成立若干個抗災應急分隊,兩委責任人和組長為分隊責任人,負責各組的抗災救災工作。

  3、以聯防隊為主體,建立村緊急應急分隊,隊長(村主任兼)和副隊長(治保主任兼)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村重點和突擊救災應爭搶險任務。

  4、以聯防隊成員組成村消防隊,隊長由聯防隊長兼任。

  5、成立應急救防隊,隊長(村書記):村衛生所醫生,各村民小組長(1名),預備役復退軍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組2名)。

  6、村抗災應急突發事件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村委會值班室。負責領導抗災應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營長兼任。值班員由聯防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報警員(聯防隊員)。

  二、裝備配備

  1、確定小學校舍為救災集中安置點由校長負責。

  2、若干個應急分隊配備:鋤頭、鐵鏟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雙,三輪車或小車若干部及確定臨時應急可徵用的摩托車等交通工具數部。

  3、小型消防車一部及配套器材。

  4、確定臨時徵用物件(村民或企業),保證在緊急需要下能徵用到:皮卡、小貨車或轎車等交通運載工具若干部,及時投入搶救急救工作,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5、擔架六副及村衛生所準備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藥物等。

  6、確保廣播設施及上下聯絡的電話、手機的暢通,所專領導組成員及相關人員為責任人。

  三、抗洪

  1、預警工作

  接到上級預警時,應加強值班,做到上下暢通。水利管理員晝夜觀察全村水位及颱風變化,及時通報。廣播員不間斷髮出預警或報警。

  確保網路的暢通。檢查、補齊、落實所有應急裝備、工具車救災配備,保證以應急需。

  向事故易發地段的村民和各責任區的危房等重點部位發出警報,要求做好撤離準備。

  2、抗洪救災工作步驟

  ——全體領導組成員,各就各位,各負其職,確保:有備、有序、有效。領導、組織、動員村民全力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組織應急分隊,將危房物件撤離到小學安置。先人後物,確保人員不傷亡,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各應急分隊負責各責任區重點部位(危房及地勢低窪區域)的疏散、撤離和監控。

  ——緊急按預案要求徵召應急車、船、工具等搶救搶險裝備。統一排程,以應急需。

  ——組織應急分隊全村範圍內不間斷巡邏、監控災情,搶救突發事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

  1、警鐘常鳴:

  (1)平時透過廣播等多種形式,宣傳安全防火,報警要點,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識,提高村民消防意識。

  (2)村消防車常維護,隊員常培訓,保證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見效。

  (3)各應設定消防器材的企業和個人,要確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

  (4)村民應保證村內外所有道路暢通,不亂堆亂搭,堵塞道路。

  2、報警:

  (1) 村民或企業發現火警應立即報警:

  a、火警:119;村消防隊(聯防隊)和村委會值班室電話

  (2) 村委會值班室人員撥打119報警(以求萬無一失)

  ——向村抗災應急領導組報警(重點:書記、村主任)

  ——向龍湖鎮政府通報:透過廣播向全村報警,要求村民趕赴現場幫助滅火。

  3、滅火:

  (1)村消防隊應在接警的五分鐘內趕赴現場。

  (2)在家的村抗災應急領導組成員,應在2-3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a、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 b、指揮村消防隊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c、按照預案,組織各企業的滅火器支援現場。d、組織救護隊搶救和轉移傷員。

  (3)“119”到來後,積極配合,全面滅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1)及時組織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勢偏高、不臨水等),時間允許下動員村民多帶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組織各應急分隊逐戶過細,確保組不漏戶,戶不漏人。

  (3)組織聯防隊設卡,動員阻止村民迴流。

  2、無警地震:(1)災情突發,領導組成員立即在所在地域(責任區)配合各小組長或民兵動員村民緊急撤離疏散。

  (2)情況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離較安全地點,初擬定:

  a、小學大操場、宗祠周邊曠野;

  d、大宮大埕、籃球場等。

  (3)能撤離至村以外的,要求撤離村外,確保更安全。

  3、震後自救:

  (1)第一時間向鎮、市通報災情,請求支援。

  (2)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搜救:

  a、以各應急分隊為單位,逐戶點名、搜尋,確認失蹤人員儘可能搜救。

  b、緊急應急分隊(聯防隊)對重點地段搜救。

  c、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病員。

  d、堅持設卡,阻止無關人員迴流,確保餘生人員的安全。

  4、餘震防範:

  (1)組織臨時生活安置領導組,多方設法組織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應群眾,共度難關。

  (2)多做工作,穩定村民情緒,安心在撤離地生活,待災情穩定後,組織自救。

  (3) 設卡把關,設法阻止無關人員返家,尋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尋遇難人員,配合上級,妥善處置,同時做好遇難人員家屬的工作,穩定救災局勢。

  六、群體上訪

  1、平時多收資訊,防微杜漸,發現苗頭及時疏導,息事寧人。

  2、事發時,在家領導組成員,重點是村兩委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1)第一時間報告鎮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運司機工作,爭取控制好運載工具。

  (3)深入群眾瞭解因。因勢利導,耐心和氣,做好勸導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尤其做好重點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態擴大。

  (4)召集代表談,瞭解真相和真實要求,合理的給予承諾辦理或協助;對不合理的要求給予解釋,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眾工作。

  (5)後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彙報反映,解決處理好善後工作徹底化解矛盾。

  3、如事態無法控制,及時向鎮政府、派出所等請求支援,爭取主動,以防事態擴大化。

  七、聚眾鬥毆和封建械鬥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或110報案,請求支援,並通報鎮政府。

  2、在家領導組成員迅即趕赴現場,指揮聯防隊和應急分隊:

  (1)立即隔離雙方人員,設法控制局勢,阻止事態發展。

  (2)組織救護隊搶救轉移傷員。

  (3)召集雙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後調解。

  (4)勸說雙方人員,退出現場,不讓重新集結,再生事態。

  (5)如事態可能無法控制,隨即請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態發展。

  (6)事態平息後,召集雙方代表調查、調解,化解矛盾。

  (7)造成後果的,事後配合派出所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處理。

  八、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第一時間向派出所和110報警,請求支援,即時通報鎮政府。

  2、在派出所人員到來之前:

  (1)組織聯防隊控制現場。

  (2)有必要時疏散周邊群眾。

  (3)設法控制犯罪(違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態或危害擴大。發現疑犯逃竄,組織群眾圍堵。

  (4)救護隊儘可能快救治和轉移傷員。

  (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蒐集證據,尋找人證等。弘揚正氣,打擊犯罪。

  九、災後自救

  1、組織所有撤離人員有序回遷,妥善安置因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而無法回遷的人員和家庭。

  2、上報災情,爭取政府支援,確保生產自救工作順利進行。

  3、對部分受災嚴重的、生活、生產有困難的村民和外來人口進行適當的幫助,協助他們度過難關。

  4、修復水毀、風毀、火毀、震毀設施,確保恢復生產自救有堅實的保障。

  5、對受傷嚴重,家境困難群眾,給予重點照顧和救助(具體方案另定)。

  6、組織災後生產(具體根據受災情況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項

  1、本預案未列的突發事件,可參照以上幾種情形靈活處理。

  2、本預案所涉及的各支隊伍,有時預案雖未提及,但在事發時也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待命。

  3、領導組成員,誰先到現場誰就是現場指揮員,應負指揮責任。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突發衛生事件快速反應的應急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衛生院實際,特制定《xx村衛生室突發事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xx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建立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

  村委會成立由村委會成員及村衛生室醫生組成的衛生應急管理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xxx同事具體負責衛生應急資訊上報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小組職責

  1、接到單位和村民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及時報告鎮衛生院。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涉及的內容和範圍,村衛生應急管理小組配合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應應急反應措施,全程負責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協調、處置、善後工作。

  3、做好傳染病預防和食品、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企業的衛生工作,防範突發衛生事件的發生。

  4、對公眾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教育,並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全民愛國衛生運動、全民健身運動,提高身體素質,增強對突發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本村範圍內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鎮人民政府及衛生院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染病等有關內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區域性流行的一切活動。

  (3)在上級各部門未到達前,應急管理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將患傳染病的村民或暫住人員隔離。

  (4)積極協助醫療衛生機構救治群眾。

  (5)協助鎮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資訊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村民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維護社會穩定,提高處理突發地質災害的綜合水平和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映能力,以正確迅速有效地處置地質災害事故,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相關要求,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掌握災情,如實上報

  鎮轄區內發生突發地質災害事故後,鎮機關領導及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展開應急調查,形成應急調查報告,及時向上級彙報災害的基本情況、形成原因、發展趨勢,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積極組織指導搶險排危工作。

  二、突發地質災害事故救援程式和措施

  鎮政府領導接到地質災害事故後,應及時趕赴現場,調查災情,分析災害發展趨勢,組織全鎮機關工作人員召開會議,對工作做細緻安排,工作人員到崗到位,各施其職,各負其責。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小組;

  2.調集力量,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4.配合上級開展災情調查工作;

  5.將受災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

  (二)工作內容

  1.成立指揮小組

  (1)突發地質災害事故指揮小組由鎮黨政領導、分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責任人組成。鎮主要領導任總指揮,有關領導任副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協調工作。突發地質災害事故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鎮社會和經濟事務辦公室。

  (2)突發地質災害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工作職責

  ①發生突發地質災害事故時,由指揮小組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轉移行動。

  ③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受災情況。

  ④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的飲、食、居住條件,做好災後重建工作。

  ⑤認真開展受災情況調查工作,並寫出書面材料上報。

  (3)現場處理工作指揮小組由地質災害事故發生所在地的行政村、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搶險施救,現場保護和災害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後,可根據災情下設:

  (1)綜合協調聯絡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災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2)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對受災群眾進行現場救治,如組織機械、挖土、工程拆除等。

  (3)警戒維護組:負責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

  (4)醫療救護組: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做好災後的防疫工作。

  (5)後勤保障組: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輸送現場受災群眾,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6)搬遷安置組:負責協調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飲、食、居住,如協調搭建臨時建築、帳篷等。

  (7)善後處理組:負責對死、傷者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

  在開展搶險救災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地質災情向市相關部門彙報,同時將上級的指示及時傳達到基層。

  4.災後調查工作

  在災情調查過程中,相關各行政村、社、受災群眾和受災企業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組的工作。

  三、各部門職責

  (一)鎮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彙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並向上級領導和部門彙報災情情況。

  (二)鎮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提出建議,具體組織受災情況處理工作。

  (三)鎮黨政辦:向各工作組傳達指揮小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資訊釋出;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指揮小組報告;落實鎮、村24小時值班監測制度。

  (四)鎮經濟和社會事務辦公室:

  (1)根據領導指示,綜合協調災情事故處理;

  (2)與相關部門配合搞好地質災害重點地段的監測、預警、疏散、應急搶險預防措施;

  (3)協調救災工作過程中的問題。

  (五)鎮廣播站:負責災後廣播、電視系統的搶修、恢復和災區救災情況的宣傳報道工作。

  (六)派出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治安保衛、道路交通、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等工作。

  (七)鎮武裝部:組織和指揮民兵搶險救災工作。

  (八)鎮綜合治理巡邏中隊:在市交通局的幫助指導下,具體負責轉移、輸送受災群眾,做好搶險救援物資的組織和調運工作。

  (九)鎮農業辦:在市農業局的領導和幫助下,統計好受災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並指導好受災群眾的農作物自救工作,將損失減低到最低限度。

  (十)鎮民政辦:積極做好受災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十一)鎮衛生院: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受災群眾傷員的救治工作,以及災後防疫工作等,及時通報人員的救援與疫情的控制情況。、

  (十二)鎮分管教育工作人員:在市教育局的幫助指導下,負責安排好受災群眾子女入學問題。

  (十三)鎮供電所:在市供電局的幫助指導下,負責地質災害區的電力供應和搶修,確保災區用電安全。

  (十四)通訊單位:負責災區的通訊保障工作,確保資訊暢通。

  (十五)凡屬鎮轄區內所有行政村、社群和企事業單位收到突發地質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命令、訊號時應立即派出救援隊伍、調運救援裝置、物質趕赴受災現場,實施救援工作。

  四、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由派出所牽頭,由民兵、城管辦20人組成,每人配備必要搶險裝備,在鎮地質災害指揮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災害發生、發展趨勢,徵調搶險必需的機械裝置,儲備、籌集足夠的搶險物資,民政、糧站、供銷等部門要儲備、籌集足夠的救助物。

  五、善後處理工作

  1.為確保安全,設立警示標誌,提醒行人和住戶隨時觀察。

  2.災情穩定後,儘快組織災民返回家園。組織群眾儘快恢復生活、生產秩序。

  3.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是因災造成房屋倒塌、家財毀光重災戶以及困難戶的情況。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

  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並與《貢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排程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排程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排程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政府排程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並有效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路,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範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範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裝置、技術和資訊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排程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援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訊、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援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並報鄉政府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專案建設,並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式及時上報並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並設一名秘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臺。

  2.2.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檔案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釋出和相關新聞報道的稽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裝置、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資訊系統和指揮平臺,收集應急資訊,並對重要資訊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政府領導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資訊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絡;負責與毗鄰鄉鎮在資訊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資訊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援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執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臺;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式: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資訊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釋出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資訊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監測網路,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資訊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資訊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資訊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資訊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資訊和動態資訊,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並將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資訊,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彙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臺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政府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範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釋出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釋出事件資訊,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範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政府報請市政府批准。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經鄉政府或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批准後,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後處置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現場指揮部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範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

  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充套件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的5日內,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

  鄉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資訊釋出

  (1)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資訊。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臺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4.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訊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鄉政府按照預案分工呼叫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援。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式等,應急儲備物資呼叫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1)鄉衛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衛生監督系統和資訊支援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資料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裝置等資源的排程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採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並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並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目的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鎮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並及時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防止事態進一步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鄉範圍內發生的所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防範,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快速反應

  及時發現並上報可能存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建立資訊通報快速通道,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啟動預警機制。

  (三)分類指導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型別,對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區別處理,以求達到最佳效果。

  (四)及時處理

  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對受害者及時採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最大限度減輕危害造成的不利後果。

  衛生院設立指揮中心,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委員會提出的建議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預警機制,並由鎮政府批准。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有關部門及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進入應急狀態。

  (三)指揮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一指揮和協調全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核實各項工作預案,分析、研究、判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緊急應對措施;組織、協調成員部門(單位),配合各村、社群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控制工作。

  3)、對各村、社群、各有關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督促。

  4)、研究、處理其他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

  我院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各項技術方案,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由衛生管理、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檢驗檢測等專業的專家組

  成的專家諮詢組;組建、培訓由流行病學、臨床醫學、實驗室檢驗、衛生監督、環境消毒等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應急機動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落實對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傳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及實驗室檢測工作;對事件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監督措施的落實;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擴散;協調政府各相關部門、各村、社群協同開展應急處置,確保在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衛生防病和醫學救護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對疫區採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

  四、衛生專業應急處置

  1、各村

  根據衛生院安排,協調本轄區內各有關部門、醫療機構,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開展督查,掌握本轄區的疫情動態,向衛生院報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術和物資準備;指導開展環境消毒和個人防護;協助上級單位落實預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現場處理工作;依託社群開展居民健康教育。

  2、確定監測點,及時掌握、分析、報告疫情動態,提出防治對策;指導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指導各村(社群)做好疫點處理工作;對各村(社群)和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實轄區內監測點和各有關單位做好突發衛生公共事件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資訊;做好病人流行病學個案調查、樣品採集工作,及時報告事件動態情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工作。

  3、各類醫療機構

  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突發衛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組,建立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醫療機構內的消毒等預防工作,重視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篩選、報告,對有可疑症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採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傳播。

  4、衛生監督

  重點開展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預防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

  我院組建由衛生管理、、臨床醫學、衛生監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庫。專家庫下設傳染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專業委員會、食物中毒專業委員會、職業中毒專業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成員名單由衛生院決定,專家庫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院負責。

  突發事件發生後,衛生院組織相應專業委員會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型別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機構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六、應急機動隊

  衛生部門要組建規模適度、人才配比合理、專業素質高、精幹高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動隊,人員由臨床救護、急診醫學、衛生監督、消殺滅、後勤保障等方面專家和工作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發生時,由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統一排程。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有關規定,結合我鄉衛生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等,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發生在區域性,尚未引起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2、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較大範圍內發生,出現疫情擴散,尚未達到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3、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影響大、範圍廣、涉及人數多、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二、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

  我院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衛生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醫療、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各村衛生站等主要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院。

  三、主要工作職責

  1、衛生院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範圍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負責對疫情的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4、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後,應立即瞭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並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5、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同時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制定和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方案。

  6、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範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範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在寮步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基層衛生組織、村民委員會、駐鎮單位、群眾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以及個人等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1.4.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並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開展演練,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

  1.4.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系統建設;提高基層衛生專業人員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識別和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1.4.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明確社群組織與專業防控機構的職責分工,發揮社群優勢,廣泛動員社群各種力量,培育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和職責

  寮步鎮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或或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寮步醫院院長擔任副組長,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負責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職責如下:

  2.1.1組織和動員全鎮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級職能部門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1.2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2.1.3監督檢查本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2.1.4評估和總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完善預案。

  2.1.5、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2.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成員和職責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7

  為有效處置我鄉境內發生的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縣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本鄉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地質災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劃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個等級,其中小型地質災害為:因地質災害死亡3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

  (三)處置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特大型、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省、市、縣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鄉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報縣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支援、配合。

  二、機構和職責

  (一)鄉地質災害搶撿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謝芳菲任組長,曾博、朱喜珊任副組長,聶佳楓、劉軍文、林向軍、洪春林、傅建斌、肖志武等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資源所),林向軍兼辦公室主任。

  (二)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鄉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配合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做好小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需要,緊急調集搶險的應急人員,呼叫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裝置,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門在搶險救災區域範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1.鄉黨政辦公室:負責釋出地質災害預警資訊;聯絡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排程全鄉人力、物力及相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2.鄉原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資訊及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值班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會同鄉有關單位做好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的部署工作;組織地質災害調查;負責對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建築物或建築工程進行危房檢查,組織指導群眾安全轉移。按照有關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和處置結果。

  3.鄉原水管站:組織和督促對水庫周邊、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搶險、救助工作;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和村委會通報降雨資訊,汛期動態。

  4.鄉原民政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鄉政府對災區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及時向鄉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5.鄉林業派出所:負責做好社會治安工作,防止因突發性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發生。

  6.鄉衛生院:及時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時向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7.其他有關單位: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三、監測和預報

  (一)建立地質災害預警體系和群測群防網路,形成覆蓋全鄉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在上級行政職能部門指導下建立與防汛網路、氣象監測網路互聯,及時傳遞地質災害險情和汛情的資訊網路。

  (二)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緊急情況資訊報送渠道暢通。接到地質災害緊急情況或險情報告,立即摸清情況,並向鄉人民政府報告,還應向縣人民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報告。

  (三)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和基層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鄉、村、組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在危險區域設定警示牌,並及時向鄉人民政府和鄉國土資源所報告。

  (四)鄉人民政府及時將降雨資訊和防災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時組織通知到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各村委會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發現地質災害險情,鄉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四、應急處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當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發生後,鄉政府應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初步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立即將災情向縣政府和自然資源局報告,同時越級上報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自然資源(廳)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積極配合上級組織力量救災,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二)小型地質災害的處置

  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鄉人民政府將立即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判定地質災害誘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並在1小時內將災情向縣政府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五、善後處置工作

  (一)地質災害工作發生後,鄉各級組織要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儘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和處置善後工作,民政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救災物資調配和災民安置工作。文化廣播站及時準確、客觀地報道搶險救災的工作情況。

  (二)鄉直各單位、村民委員會及村民小組,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

  (三)因救災需要,臨時呼叫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裝置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相應的補償。

  (四)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五)對不及時按本預案報告地質災害災情資訊,不服從指揮排程,不認真履行職責而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附則

  (一)本預案在本行政區內公佈,同時送縣自然資源局備案。

  (二)根據需要每年適時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預案演練。

  (三)將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列入年度計劃和預算。

  (四)本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組織,鄉國土所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8

  xx鄉位於縣東南部,108國道複線貫穿境內,交通便利,全鄉總面積67平方公里,轄16個行政村,12380人,是全縣最大的農業鄉鎮之一。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深入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穩步推進,各種深層次矛盾日益凸顯,自然災害時有發生,為確保全鄉安全穩定,促進和諧發展,我鄉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建設平安鄉、和諧鄉的目標,堅持狠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特別是編制了《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後,全民應急意識,應急救援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各項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我鄉xx年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分析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

  20xx年,在各部門共同努力下,我鄉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起數以及造成的死亡人數較20xx年持平。

  (一)自然災害。20xx年,我鄉共發生火災1起,燒燬房屋兩座,未發生人員傷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0餘萬元。

  (二)事故災難。無重特大事故發生,也未發生一般安全生產事故,與去年持平。

  (三)公共衛生事件。未發生醫療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動植物傳染疫病等公共衛生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未發生群體性的事件。大崗山500kv輸電線路和災後重建等中心工作因政策解釋到位,疏解處置得力,未發生越級上訪和群體性的事件,未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

  二、應急工作總結評估

  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印發了《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了我鄉應急體系建設的目標、原則、任務以及重點專案。各村委會、各部門按照黨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採取有效措施做好監測預警和防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了各類突發事件損失,保障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組織領導體系方面。根據上級有關要求,我們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成立了由鄉人民政府鄉長擔任組長,各村委會、相關各站所為成員的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籌指揮、協調全鄉應急管理工作的開展。配備了鄉應急救援隊伍,各村也建立了應急救援隊伍。明確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自上而下地建立了應急管理工作網路,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障。二是部門互動,工作到位。全鄉各級各部門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都能夠各司其責,協調一致,密切配合,妥善處置。三是資訊暢通,反應靈敏。基本做到了在第一時間內準確掌握全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確保了全鄉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現得早,處置得及時。四是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失責追究制度。針對突發公共事件資訊上報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力等情況,建立追究制度,確保各項責任制度的落實。

  (二)預案編制方面。堅持預防為主,制定應急預案體系,降低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機率。自20xx年初開始,我鄉就著手開始制定有關應急預案,《鄉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於20xx年1月制定下發。到目前,我們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緊緊圍繞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加強調研,廣泛聽取管理部門和一線工作者的意見,制定了各類專項應急預案。

  (三)應急隊伍建設及演練方面。為適應應急管理新的形勢的需要,我鄉在原有基礎上,組建了森林防火應急隊、地質災害救援隊、紅袖標治安巡防隊、等突發事件應急隊伍,並組織山洪災害演練8次。各個應急隊伍在應對災害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四)資金物資準備方面。我鄉將應急管理資金納入財政預算。鄉財政全年累計投入抗災救災資金10萬元。應急物資儲備工作進一步強化,同時設立應急物資儲備庫,儲有各種物資摺合資金8萬餘元。總體來看,應急預案、隊伍、資金、物資等準備工作的進一步加強,為防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監測預警預報方面。一是加強資訊員隊伍建設,切實做好資訊採集工作;二是進一步加強水利、衛生等部門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健全各類災害、事故的監測預報網路,提高預測預報準確性的時效性;三是促進應急管理工作從被動應對轉向源頭管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率。*年對全鄉學校、地質災害隱患點檢查10次以上,整改隱患12條。切實加強了對鄉村、企業、學校、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等重要部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形成鄉、村一體的監測網路。

  (六)科普宣教方面。一是廣泛開展科普宣教活動。國土、司法等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減災、安全生產、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傳染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宣傳材料5000餘份。二是深入組織應急管理業務培訓。對森林火災應急隊伍和安全監督管理員進行應急管理業務培訓4次。

  三、工作建議

  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管理工作是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對政府行政能力、執政能力的考驗。防範各種事件的發生和處置帶來的損失,還是一項需要探索的工作。建議重點做好:

  1、人員編制、工作經費,要有保障。形成專人負責,專人落實。

  2、規範預案體系建設,確保預案基本覆蓋本地主要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做到預案先行,防範在前。

  3、建立健全基層資訊員隊伍,加強對基層資訊員的培訓,確保資訊報告及時、準確、簡潔。

  加強應急管理,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20xx年我鄉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應急管理工作是一項持之以恆的社會系統工程,只有更好,沒有最好。我鄉將按照應急工作要求,繼續深入紮實地做好基層基礎工作,賦予鄉更多安全、文明、和諧的新內涵。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9

  第一部分總則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群(鄉鎮)應急預案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衛辦應急發[2006]215號)檔案精神,規範基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工作,依法規範、科學有序、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結合本院實際,制定我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本院在上級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組織協調我院全員共同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定期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及時發現各類危險因素,制定並落實相應的監測預警和預防控制措施;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類組織和居民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

  (3)快速反應,依法處置

  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系統建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及時正確處理;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執法監督,保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依法得到嚴格執行。

  (4)群專結合,科學防控

  應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我院各科室各種力量,培育志願者隊伍,積極配合,協助專業防控機構,依法、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地管理的原則,實現條塊間的有機結合。

  第二部分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南婁底鄉衛生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焦木軍擔任,副組長由防保科科長宋永倉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本院及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監督檢查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二、社群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小分隊,負責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處理和控制過程中的有關工作;協調做好社會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處置、救治,資訊的收集、分析及上報等工作;組織和動員群眾力量,開展自救和互救,參與群防群治。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應急處理日常管理機構

  承擔本院的應急處理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對本院及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險因素的調查和隱患排查;組織技術培訓;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應急藥品、物資準備工作。

  二、社群衛生應急技術機構

  南婁底鄉衛生院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術機構負責本單位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協助衛生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監督、檢查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助上級醫療機構開展病人的初診、轉診和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與通報

  1、監測: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執行、維護好法定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監測報告網路;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的日常監測;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專業防治機構的業務指導,保證監測質量。

  2、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具體報告內容、程式、方式及時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國家救災防病與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報告管理規範》、《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報告管理工作規範(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3、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按照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機構的授權,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轄區居民和單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資訊和應對措施,保障各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第四部分疫情應急響應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和終止

  1、應急反應原則:接到上級政府發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時,衛生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服從上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構的統一指揮和排程,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反應措施

  (1)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組織本轄區各有關單位、村委會,協調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相關設施和裝置,參加應急處理工作。

  (2)配合專業防治機構,對轄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提供相關資訊;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病人的隔離、醫學觀察工作。

  (3)轄區內發生疑似食物或職業中毒時,及時向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衛生、安監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中毒樣品的採集及其他各項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工作,組織群眾疏散,協助專業機構開展中毒原因調查。

  (4)根據政府釋出的資訊和宣傳要求,在轄區內做好宣傳貫徹和解釋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個人開展健康教育和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工作。

  3、應急反應的終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政府做出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決定,確定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終止。

  二、善後處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配合上級部門,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資訊系統

  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報告系統,為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監督機構提供相關資訊。

  二、醫療救治隊伍

  承擔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工作,並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設定隔離和留觀病床;承擔或協助技術部門開展相應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醫療救治和運轉工作。

  三、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負責並組織各村衛生室、開展廣泛的衛生宣傳,充分動員社會和群眾的力量,利用廣播、宣傳車、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對轄區內各村村民廣泛開展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依法、科學應對突發衛生事件。

  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0

  為推動平安校園建立活動深入開展,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六十鋪鎮王寨小學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1)領導小組:

  組 長:湯傳偉 副組長:餘守富

  組 員:各班班主任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聯絡電話:13966563361(校長)

  (3)領導小組職能: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及各教師員工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湯傳偉組長:負責全面統籌和指揮工作。

  餘守富副組長:協助統籌和指揮工作及預案的具體實施工作。

  成員分工:

  盧文淵:負責校園安全、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和治安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

  王茂傑:負責教學活動安全管理。

  馬玉青:負責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及集體活動安全。做好對心理有障礙學生的輔導工作。

  馬志平:負責教師活動安全。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和黨委、政府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縣教育局彙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上報市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發出緊急集合訊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地帶。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告119、

  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上報縣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區域,迅速將情況報告縣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和改建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發現危房一律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市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書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縣教育局,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2、若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縣教育局。

  3、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要加強門衛管理,嚴格門衛進出制度。

  2、學校外來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同時向其發出其警告。

  3、學校內發生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報告120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並將有關資訊及時報縣教育局。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學校要切實加強食堂食品衛生和飲食、飲水管理,嚴防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2、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向教育局、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報告,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3、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5、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八)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常見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配合有關部門利用學校設施對患者進行隔離,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市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做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對突發事故採取的措施和方法(步驟)

  (1)組織搶救;

  (2)保護現場;

  (3)通知監護人;

  (4)上報主管部門;

  (5)控制輿論;

  (6)組織人員專門處理;

  (7)遇重大事故時發生家屬鬧事時,校長和當事人暫時迴避;

  (8)講公德道義,主動上門慰問;

  (9)向有關職能部門講清情況,寫出書面調處報告。

  (10)對有關責任人根據有關規章制度做出處理。

  六、強化責任制,預防發事故發生。

  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防範勝於救災,學校要制定完善學校的規章制度,落實職責,不斷組織教職工學習有關檔案,提高認識,加強督查,杜絕失職、瀆職行為發生,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保持學校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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