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有關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有關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建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偉偉

  副組長:王琳劉靜

  組員:莫亞娜、尹麗偉、呂永建、孟森娜

  職責: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主要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指揮與協調、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類衛生安全衛生組織、制度。

  2、實行場所內的各級崗位責任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3、嚴格落實本單位定期督導檢查的考核制。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汙染或飲水汙染所致的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汙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處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等;

  (5)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6)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7)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等。

  四、應急措施:

  (1)單位負責人或衛生負責人等事故報告責任人,應立即並向所在的XXX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妥善處理現場,防止事故繼發,確保不擴大危害範圍和不繼續惡化環境,並保護好現場。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現場調查、處理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4)按照衛生要求及時做好環境、公共物品、水質、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2

  為了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健康的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校內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協調,指揮有關科室及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2、協調並配合縣內有關醫院開展救治工作;

  3、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裝置;

  4、根據需要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並報請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部門及社群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5、根據需要對涉及師生及員工的食物和水源採取控制措施;

  6、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和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建立嚴格的突發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的職責,結合實際,擬定本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四)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應急狀態期間,各科室人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電話要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小組,並保持24小時暢通。

  (五)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導小組,負責協助醫院預防、診斷、救治及隔離觀察工作。

  (六)各科室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服從並配合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七)學校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區教育局、衛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醫學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八)衛生室應當完善應對突發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報告與監測

  (一)建立資訊報告體系,確保資訊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執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緊急或特殊情況隨時上報。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彙總各方面資訊,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二)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應嚴格貫徹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於涉及的如下內容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並按程式逐級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1、出現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員傷亡而急需搶救時,出現甲類傳染病、醫院感染爆發及其他需搶救的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縣教育局、衛生局提出書面報告。

  2、對於校內發生的影響師生生命健康的突發事件,諸如爆炸受傷、集體中毒、群毆受傷、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意外傷害及其他原因的集體受傷事件等,應在第一時間運送校醫務室或醫院的同時,由有關值班人員向學校領導、保衛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後勤管理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校醫應在校領導的指導下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負責校內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的稽核、釋出。與疫情相關的權威資訊的釋出,須經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批准,並請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能隨意傳播、釋出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資訊。

  4、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5、建立突發事件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報告突發事件隱患,有權向學校舉報有關人員不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要負責組織對突發衛生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協調和配合縣內有關醫療技術機構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並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校內保健教師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醫療救護技術和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醫院予以支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隔離措施,要求學生配合調查及參加醫學檢查,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本校所屬衛生室的醫療設施、裝置、藥品、器材、衛生人員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

  (五)當發生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或確診病例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對疑似病例要及時按甲類傳染病報告,同時要詳細瞭解、記錄患者家屬情況及接觸過的人員、去向、聯絡電話。為流行病調查醫生提供詳實的流病資料。

  2、學校要加強消毒管理,認真貫徹《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特別要加強對教室、圖書室、活動室等重點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應急預防與監控

  (一)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原則,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對本人及其親屬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醫院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並要加強對重點班級、重點科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

  (二)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監測體溫。為師生員工提供有關藥品,實行藥物預防。設定並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師生居所、辦公室、會議室等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在公共場所工作的職工,如食堂員工以及其他視窗服務人員和就醫的病人要加強防護措施,加強健康和衛生情況監控。

  4、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人員來源複雜的各種培訓班、課程班儘可能調整,推遲來校授課時間,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5、一旦發生疫情,對校園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控外來人員進入。制定學生外出校門的管理規定,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大型集會活動。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要實行登記制度,提醒和動員學生、教職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從突發事件發生當日起外出人員必須向學校及縣教育局請假登記,並要求到過重大傳染病疫區的人員返回時必須到縣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

  6、對從傳染病疫情重點區域返回的人員,必要時可以根據有關法規對其作出隔離醫學觀察的決定。對外地返回學校的學生、教職工進行登記,安排體檢,對有症狀者行必要的留診觀察,對無異常的教職工安排居家觀察,對無異常的學生由學校安排集中觀察。

  (三)加強消毒和愛國衛生工作

  1、各教學樓、食堂、圖書室、辦公樓等人員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學校統一組織消毒。對確診的甲類傳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學習工作過的場所、居住過的寢室等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人員的工作地點、起居場所進行重點消毒。

  2、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校園內各個建築物進行清潔打掃。

  (四)在必要時可提出申請,調整教學計劃、授課方式和學習方式,不安排外出實習活動。

  (五)做好衛生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正面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師生正確認識、對待和防範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證社會的穩定。向校內所有教職工、學生髮放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預防知識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現有媒體,普及重大傳染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防範的有關科學知識。

  五、技術和物資保障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指定專門科室,積極採購儲備防護用品、有關器材、消毒和預防藥品,保證防治工作中的物資供應。各有關科室應當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裝置、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確保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和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監測檢驗、衛生防護等物質條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3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與生活,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後勤工作的管理和規範,防範飯堂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與影響,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有關部門要求、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高君

  副組長:葉楓、龔建蘭

  組員:丁春華、張冬林、張開明、周文浩、曹國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發當日值日教師及午餐管理人員。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街道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排程,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指示,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組織人員對學校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兼職安全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在食品供應過程中或學生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學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師在發現學生就餐後有類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後,及時報告衛生室,由衛生保健教師初步檢查確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診斷、治療、護理患病的師生。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校進行緊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現象的學生緊急集中校醫室進行臨時處理,如中毒學生較多,情況緊急,打120進行送院急救,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d、收集相關病情資訊,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

  3、學校主管領導立即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門報告,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醫負責立即向上級衛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裝置、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5)學生處做好師生思想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向新聞部門解釋工作;協助學校領導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衛生室要深入班級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衛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衛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4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病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災、恐怖襲擊、生化襲擊)等不同事件型別,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組織機構:

  設立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救治隊伍。救治隊伍三個小組分別為: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小組,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救治小組,重大創傷事故救治小組。

  三、工作職責及任務:

  1、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預案措施,督促預案的貫徹落實,評價預案工作效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的修訂、補充,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2、辦公室具體承擔預案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各部門落實預案應急處理方案制定相應管理措施,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定期對醫療衛生人員開展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並將其列入繼續教育考核內容,負責開展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報告工作,按規定彙總、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資訊。

  3、救治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救治、報告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應急處理:

  1、應急準備:

  (1)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開展公共衛生知識、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及技能的培訓,增強應對能力;

  (3)做好突發事件日常監測和報告工作;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所需藥、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裝置、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及目錄。

  2、報告程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應當在接診的同時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接到報告人員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一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內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科室、聯絡人、聯絡方式、報告時間、突發事件型別和特徵,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範圍,涉及的人數、臨床表現,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生的情況,及時按程式進行後續報告。

  3、在傳染病爆發、流行期間或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時間。

  4、應急處理:

  (1)突發時間後,應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下列事項的`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綜合評估工作:

  突發事件的型別、性質、等級;

  突發事件發生強度、縣級範圍及發展趨勢;

  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

  (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科室和個人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指定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進行現場救援。

  (3)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預案規定,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汙染。

  (4)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對就診的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醫務人員應當及時接診治療,不得推諉、拒絕;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病人,應當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對需要轉診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疾病歷影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院。所收治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應實行先收治、後結算辦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治或者拖延治療。

  (5)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依法做好醫療廢物和其他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儲存、消毒、處置工作。

  (6)收治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依法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對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解除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對需要轉診的,應當嚴格按要求做好轉診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8)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如果是發生在院內的中毒事件,應當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汙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並進行清洗消毒,配合市衛生局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10)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放射源洩漏),應立即採取:

  1停止作業,保護和控制現場,保留可能導致職業中毒事件的材料、裝置;

  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洩險;

  3配合市衛生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11)群體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後,應當按照:

  初步判斷具有傳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傳染性的,可先比照傳染病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斷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關中毒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2)對因生物汙染、化學汙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事件,在經調查核實判定事件性質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3)突發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後,應當適當解除應急處理狀態。

  解除應急處理狀態的程式與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式相同。

  五、法律責任:

  未按照預案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中的處罰責任。

  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預案5

  第一節總則

  一、依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實施辦法》以及遼寧省相關檔案、條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突發事件是指: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即: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2、突發災害性事件及社會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飛行事故、重大社會治安事件等。

  三、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領導機構

  1、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院長

  總督導: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行政副院長、業務副院長

  2、辦公室

  主任:主管醫療副院長(兼)

  常務副主任:醫務科長、院辦主任

  政治工作組:黨辦、紀檢、人事科

  人力資源組:人事科、院辦、醫務科、護理部

  醫療救護組:醫務科、護理部、門診、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

  醫療保障組:藥劑科、總務科、器械科

  後勤保障組:總務科

  資訊宣傳組:政工辦

  安全保障組:保衛科

  對外聯絡組:院辦、黨辦

  四、當發生上述所列突發事件時,醫務科、總值班必須於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甄別,由主管醫療副院長以及醫務科根據事件的性質,涉及的人員數量,所需呼叫醫療救治和防護裝置、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由總指揮宣佈本預案的啟動。

  五、科室、部門應參照本預案制定本科室、部門的相應措施,並有培訓、檢查落實情況的記錄。

  六、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堅持病案書寫及管理制度;堅持三級查房制度:堅持會診制度等保障醫療安全的各項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

  第二節人員準備

  一、各臨床科室主任、護士長、急診科人員全天候準備人員,建立有效的通訊網路,隨時準備應付突發事件。

  二、夜間各科值班人員隨時準各聽從院總值班調遣。

  三、醫院根據突發事件的臨床特點隨時組成具有明顯專業特點的專案組,安排專業人員承擔主檢醫師工作,指導臨床工作。

  四、科教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全院臨床、醫技科室應急措施的人員培訓。

  五、全院各部門主任,負責將《應急預案》灌輸至本部門內的每一位職工(包括臨時工),並定期進行演練。

  六、指揮中心及醫務科接到需派出醫療隊任務時,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據要求迅速做出人員安排,報醫務科組隊;夜間由院總值班根據專業需求從值班醫生中選派,並通知當事科室主任進行人員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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