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防洪應急預案

河道防洪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河道防洪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河道防洪應急預案1

  向河道應急指揮機構的成員單位及其它相關部門通報險情的方式:發現險情時透過電話、電臺和派人直接通知等方式向縣防汛指揮部和其它相關部門通報。

  1監測預警

  1.1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的降雨強度,並結合我縣山區的實際情況及前期降雨情況等,將洪水災害預警分為三個級別:

  1、當氣象部門預報或實時監測到降雨強度為暴雨(24小時降雨量50~100mm)時或預報日降雨25~50mm之間,但前期降雨較多,土壤飽和、庫塘蓄滿,為洪水災害危險預警,稱為三級預警。

  2、當氣象部門預報降雨強度為大暴雨(24小時降雨量100.1~200mm)時、或預報日降雨50~100mm之間,但前期雨量大、土壤飽和時為洪水災害中度危險預警,稱為二級預警。

  3、當氣象部門預報降雨強度為特大暴雨或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mm時為高度危險預警,稱為一級預警。

  另外,由於我縣山區汛期降雨極為不均,氣象部門可能預測不到區域性小範圍的強對流天氣,因此一旦發生區域性強降雨時,必須根據降雨時的降雨強度判斷洪水災害預警級別。我縣在山區設有一定數量的雨量觀測點,當每一觀測點一小時降雨量超過50mm時,即可釋出該點所在鄉鎮為一級預警。

  1.2實時監測

  監測的內容有降雨量監測,庫塘、溪河水位監測,泥石流和滑坡監測等。目前,**縣境內設國家級水文站兩處,雨量站9處,縣級觀測雨量站15處,小(一)型以上水庫均設有水位洩量觀測設施。國家級水文、雨量站均設了雨水情資訊自動採集傳輸系統。縣級水利、氣象部門建立了雨水情及氣象資訊共享平臺。對泥石流、滑坡監測採取有目的、有針對性的進行,以群測群防為主,專業監測為輔。

  1.3通訊

  監測資訊的傳輸方式有自動化的採集傳輸系統、人工透過電話、傳真、無線電臺等。預警資訊傳遞採用電視、廣播、電話、傳真、鑼鼓號等。

  1.4預報預警

  1.4.1預報內容及釋出部門

  預報內容有氣象預報、溪河洪水預報、水庫水位、洩流量預報、泥石流和滑坡預報。氣象預報由氣象部門釋出,溪河洪水預報、水庫水位預報由水利、水文部門釋出,泥石流和滑坡預報由國土資源部門釋出。

  1.4.2預警內容

  暴雨洪水預報資訊;暴雨洪水監測資訊;降雨、洪水位是否達到臨界值;水庫塘壩水位監測資訊;可能發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監測和預報資訊等。

  1.4.3預警啟用時機

  (1)當接到天氣預報或發生的降雨接近或將超過各級預警規定的臨界雨量值時,應釋出暴雨預警資訊;

  (2)當上游水位急劇上漲,將對下游造成洪水災害,應立即向下遊釋出預警資訊;

  (3)當出現發生泥石流、滑坡的徵兆時,應釋出泥石流、滑坡災害預警資訊;

  (4)水庫、塘壩發生潰決性重大險情時,應釋出相關資訊。

  1.4.4預警釋出許可權及程式

  根據調查、監測、分析,按臨界雨量、水位、洪水災害徵兆等,及時釋出警報。

  (1)在一般情況下,洪水災害防禦預警訊號由縣防汛指揮部發布,按照縣→鄉(鎮)→村→組→戶的次序進行預警(見圖1)。

  (2)如遇緊急情況(滑坡、水庫塘壩潰決等)由村或水庫塘壩管理單位直接報告縣防汛指揮部和鄉(鎮)防汛指揮機構,並直接釋出預警訊號,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預警工作(見圖2)。

  1.4.5預警實施措施

  三級預警實施措施:由鄉鎮防指根據縣防指提供的雨情、工情、地質等資訊釋出三級預警,並組織有可能受洪水威脅的群眾組成由村幹部帶隊的巡邏小組。開始降雨後,巡邏小組攜帶報警及通訊工具進行巡邏,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採取有效方式向附近群眾報警。群眾接到警報後,立即向指定的地點撤離。在向群眾報警以後,要馬上報告所在鄉鎮防指。

  二級預警實施措施:由縣防指根據氣象、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提供的資訊釋出二級預警,並通知相關鄉鎮在啟動三級預警的基礎上,由包村鄉鎮幹部帶隊巡邏,降雨後,每隔1小時向鄉鎮防指報告巡查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眾報警。群眾接到報警後,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點轉移,巡邏隊發出警報後,要馬上報告縣防指。包片防指成員及鄉鎮領導幹部要迅速趕向該地區,指揮搶險救災。

  一級預警實施措施:由縣防指根據氣象、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提供的相關資訊釋出一級預警。縣防指成員單位、鄉鎮主要領導根據事先的分包任務,在降雨前到達分包地區,靠前指揮。降雨後,每間隔半小時由巡邏隊向該分包地區的防指領導報告巡邏情況,並嚴格實行零報告制度。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眾報警。群眾接到報警後,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點撤離,巡邏隊報警以後,要馬上報告縣防指,縣防指領導及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向該地區,指揮搶險救災。同時,衛生、交通、電力、通訊、民政、預備役等有關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1.4.6報警方式

  報警可採用電話、手機、敲鑼或鳴號,考慮到降雨時可能伴有大風、雷鳴等干擾及停電的可能,巡邏隊應配備強力探照燈,鑼鼓號等燈光、聲音報警工具,並事先約定燈光、聲音警報訊號,採用燈光和聲音訊號報警時,應有專人時刻監視報警訊號。

  2轉移安置

  2.1轉移原則

  轉移應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後一般人員的原則,應以集體、有組織轉移為主。

  2.2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應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則。各鄉鎮汛前擬定好的轉移路線、安置地點,進入汛期後必須經常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修補或改變路線。轉移路線要避開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帶。不要順著溪溝谷口下游、泥石流溝口下游、滑坡的滑動方向轉移,應向溪河溝谷兩測山坡或滑動體的兩側方向轉移。

  危險區居民轉移地點、路線,詳見鄉(鎮)、村洪水災害防禦預案。

  2.3災民安置

  受災群眾安置應因地制宜地採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災民安置地點詳見各鄉鎮群眾轉移安置計劃表

  2.4轉移安置紀律

  轉移工作採取縣、鄉鎮、村幹部層層包乾負責的辦法實施、統一指揮、安全第一。

  3搶險救災

  3.1搶險隊伍

  3.1.1應急搶險機動隊

  全縣需組織785人的應急搶險機動隊,其中縣直單位285人(公安100人,人武部50人,武警30人,消防25人,水利40人,建設局40人)。沿**河文疃、澇坡、相邸、坊前、壯崗每個鄉鎮100人。

  3.1.2搶險隊

  搶險隊由基幹民兵和預備役組成,河道搶險共需13490人,其中中型水庫每座不少150人,由包庫行政領導和水庫管理單位共同組織;小(一)型水庫每座不少於100人,小

  (二)型水庫每座不少於50人,由鄉鎮包庫責任人和工程

  所在村共同組織,塘壩每座不少於20人,文疃、澇坡、相邸、壯崗每個鄉鎮700人。

  3.2搶險物資準備

  1、麻袋、編織袋:全縣共計30萬條,其中水利局備10萬條;各個鄉鎮各備5萬條,共計20萬條。其他有防汛任務的企業企業單位也要根據自己的防汛要求備足防汛物料。

  2、木樁:全縣共需備木樁14.5萬根,其中防汛辦公室、建設局各備0.5萬根;防指成員單位各備0.1萬根,共備2.5萬根;每個鄉鎮備1萬根,共11萬根;其他有防汛任務的單位根據自己的防汛需要備足。

  3、鐵絲:全縣共需備鐵絲30噸,防汛辦公室和各鄉鎮各備2噸,其餘6噸由指揮排程組籌集。

  4、土工布:共需備5萬平方米,其中防汛辦公室備2000平方米,其餘由指揮排程組協調解決。

  5、土砂石料:由工程所在單位和包工程責任人共同指定砂土料場,必須滿足搶險需要,石料每個中型水庫應具備1000方,小型水庫應備500方。由工程所在單位和包工程責任人負責備足。

  6、小型搶險工具:鎬頭1100把、鐵鍁2200張、八磅錘550把、斧頭1100把、油鋸12個、發電機組5臺、探照燈100個、電纜線3000米。其中鎬頭、鐵鍁、八磅錘、斧頭由各鄉鎮準備,其餘由指揮排程組調配。

  7、救生器材:共需救生衣500件,救生舟6艘,由指揮排程組調配。

  8、搶險機械:挖掘機20臺,裝載機20臺、拖拉機200輛、鑿岩機10臺、除水利局約定號用的6臺挖掘機、10臺裝載機、3臺鑿岩機外,其餘指揮排程組調配。

  9、運輸車輛:需運輸防汛物料、防汛搶險隊伍等運輸車輛30輛,由交通局負責組織調配。

  10、防汛指揮車輛:每個防指成員單位和每個鄉鎮各出一輛。

  3.3救災物資的準備

  救災物資由民政局負責籌措,包括食品、糧食、衣被等,數量以滿足災民的臨時生活需要為限。

  4保障措施

  4.1汛前檢查

  汛前、各鄉(鎮)要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普查,發現問題做好記錄,並及時處理,對危險區內可能發生洪水災害的區域安排專人負責防守。

  4.2宣傳教育及演練

  對本預案的主要內容,各鄉鎮要利用會議、廣播、電視、牆報、明白紙、標語等多種形式,向轄區內群眾進行宣傳,並組織危險區內群眾熟悉轉移路線及安置方案。各鄉鎮和防指成員單位應組織搶險機動隊和搶險隊進行汛前搶險演習。

  4.3紀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防汛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之規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防指成員單位一定要抓早、抓實、抓好,做到有備無患,全面落實領導、隊伍、方案、物資等各項責任制,進一步強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逐級分解任務,落實責任,保證防汛指揮排程正常運轉。各有關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汛區域現場檢查指導,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發生汛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抗洪搶險和救災,切實履行職責。凡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出現問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防洪法》及《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決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河道防洪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計劃、有準備地防禦洪澇災害,科學、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在現有的工程設施條件下,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洪澇災害預先制定防禦方案、對策、措施,給各級防汛部門實施指揮決策和防汛排程、搶險救災以及災後處理等方面提供指導,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促進謝崗的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若干規定》、《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訊號釋出規定》、《廣東省防汛應急預案》、《東莞市防汛應急預案》等,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轄區內發生洪澇災害時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1.4工作原則

  (1)在市防總、鎮政府的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洪搶險的現代化水平,千方百計確保防洪安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2)防汛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為首要目標。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工作按照堤圍、鎮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服從全域性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的原則。

  (6)堅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工程作出規劃,按輕重緩急,有計劃地逐年實施加固、改造,確保防洪工程安全。

  (7)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用好水資源又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1.5現狀概況

  1.5.1經濟概況

  謝崗鎮面積91.04平方公里,下轄12個村(社群),總人口近10萬人(其中常住人口1.8萬人,外來人口近8.2萬多人),2011年國民生產總值41.6億元,工業總產值25.6億元。謝崗鎮對外交通十分便利,廣梅汕鐵路、省道S357線、虎崗高速、謝常一級公路貫穿全鎮,謝崗至深圳55公里,至惠州30公里,至莞城50公里。謝崗鎮工廠林立,形成電子、五金、玩具、紡織、製衣、保健品等高科技產品的工業體系,產品遠銷世界各地。謝崗鎮委、鎮政府、學校、銀行、醫院、電信等重要部門均設在鎮區,即居民區。

  1.5.2自然地理概況

  謝崗鎮地處東莞市東部,屬於東江流域,整個鎮的地形是南高北低,南部為高山,珠基高程10米以上,我鎮14座水庫全部都分佈在此地帶;北部主要為魚塘、稻田、各村的工業園和銀湖工業園,緊靠著潼湖,珠基高程多為5米至8米,而潼湖的歷史最高水位是8.9米(珠基),較容易受到洪澇災害。防洪排澇工作主要依靠潼湖沿線的6條堤圍對湖水進行擋水,並由水閘及排站進行搶排、強排。鎮中心區處於謝崗鎮中部,其珠基高程9~10米,潼湖水反灌的災害影響不大,主要災害還是銀瓶山雨洪和各水庫排洪影響較大。謝崗鎮多年平均降雨量為1621.96毫米,有記錄以來最大年雨量2651.6毫米(2006年),24小時最大降雨量為247毫米(2008年6月13日)。是我市暴雨較為集中的地區之一。

  潼湖澇區是東莞市和惠州市共七個鎮排澇洩洪調節集水區,我鎮潼湖水由區內兩條主要河涌之一的謝崗湧流經黎村村、大厚村、謝山村、謝崗村、趙林村、稔子園村和曹樂村在橋頭陳屋邊水閘排入石馬河後注入東江。整個鎮區成一個長條窩狀,南有潼湖,北有連片銀瓶山脈和14座水庫;鎮區的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主要依靠沿潼湖的34公里堤圍、15座水閘和12座排站的保護。因而堤圍、水閘和排站的管理水平高與低,以及潼湖蓄排水和水位控制等情況對搞好我鎮的防洪抗災工作十分重要。故此,我鎮應與市三防指揮部和潼湖工程管理處密切聯絡,加強預防和調節,以確保鎮區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全鎮的蓄水工程有3座小(一)型及11座小(二)水庫(總庫容1413.47萬立方米),做好這些防洪工程的排程工作,做到科學安排,儘可能發揮水庫的調峰錯峰防洪功能,減少下洩流量,減輕潼湖防洪壓力,也是做好我鎮防洪工作的重要環節。

  1.5.3防洪工程體系現狀

  我鎮的防洪工程主要包括:水庫、堤圍、排站、水閘。

  (1)水庫:有石鼓水庫、荔枝塘水庫、烏石坑水庫、五角神水庫、瀝圳水庫、坑口水庫、大坑水庫、糞基窩水庫、龍牙陂水庫、蕉坑水庫、小長坑水庫、小更水庫、嚇角上庫和嚇角下庫共14座水庫。其中:石鼓、坑口和嚇角上庫為小(一)型水庫,其餘11座為小(二)型水庫,集雨面積共39.19平方公里,總庫容1413.47萬立方米。

  (2)堤圍:有黎村堤(6.4km)、大厚湖堤(6.6km)、謝山堤(2.92km)、謝崗堤(7.335km)、趙林堤(8.1km)、曹樂堤(2.65km)等6條堤圍,全長34公里,曹樂堤頂高程11.0米,其它堤頂約10.5米,堤頂寬5米,內外坡均為1:2.5。由於堤圍結構都是沙質土料,透水較強,穩定性差,在潼湖水持續高水位的情況下,難以抵禦長時間洪水浸泡,容易出現管湧、滲漏、滑坡等險情。

  (3)排站:有沙樹江排站(1120KW)、大洲新站排站(560KW)、大洲舊站排站(285KW)、銀湖排站(1120KW)、竹樹崗排站(420KW)、和尚崗排站(420KW)、鎮嶺排站(1120KW)、雞公石排站(560KW)、草埔仔排站(180KW)、西亞排站(840KW)、樂園2排站(840KW)、樂園1排站(1120KW)等12座排站,總裝機容量8585KW。經過近幾年對排站新建重建後,均能達到10年一遇24小時暴雨一天排乾的標準。

  (4)水閘:有麻湖塘水閘、沙樹江水閘、大洲水閘、銀湖水閘、馬鞍嶺水閘、謝山圍水閘、和尚崗水閘、鎮嶺水閘、草埔仔水閘、西亞水閘、稔子園水閘、格塘水閘、樂園水閘、曹樂水閘、曹樂搶排水閘共15座,其中銀湖水閘為小(一)型,其餘為小(二)型。

  2防汛組織機構及職責、任務

  2.1防汛組織機構

  鎮政府設立鎮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所(以下簡稱鎮三防指揮所),在鎮委、鎮政府和市三防辦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全鎮的防汛防旱防風、搶險救災工作。三防指揮所下設三防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所。三防指揮所由鎮委副書記、鎮長任總指揮,由分管水利、紀檢監察、交通運輸、公安、國土城建、財政工作的班子成員、水利所所長任副總指揮,指揮所委員由應急辦、水利所、農業辦、紀檢辦、規劃建設辦、宣教辦、社會事務辦、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城市綜合執法分局、財政分局、公安分局、國土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隊、文廣中心、自來水公司、謝崗醫院、供銷社、武裝部、供電分局、電信分局、各村(社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在成立防汛指揮所的同時,為更好地做好防汛應急工作,我鎮配備了12個防汛應急隊伍。

  三防指揮所下設前線指揮所、後勤部。其中,前線指揮所下分石鼓水庫指揮所、荔枝塘水庫指揮所、烏石坑水庫指揮所、五角神和瀝圳水庫指揮所、坑口水庫指揮所、大坑和糞基窩水庫指揮所、蕉坑和小長坑水庫指揮所、龍牙陂水庫指揮所、小更水庫指揮所、嚇角水庫指揮所、黎村圍指揮所、大厚湖圍指揮所、謝山圍指揮所、謝崗圍指揮所、趙林圍指揮所、曹樂圍指揮所(共19個前線指揮所)和工程搶險技術組;後勤部下分抗災救災組、綜合後勤組、通訊供電組、衛生救護組、政工保衛組、三防交通組(共6個小組)。各前線指揮所、後勤部各小組的正指揮,由三防總指揮根據鎮班子領導的分工直接任命。相關鎮領導擔任各小組副指揮、組員由相應的小組正指揮根據鎮府機關幹部包隊分工情況任命。

  2.2三防指揮所各組職責、任務

  2.2.1前線指揮所

  前線指揮所任務:分別負責本水庫、堤圍的防洪搶險一切事務。

  工程搶險技術組任務:由鎮水利所負責,人員5-6人,掌握各防洪工程狀況,對出現的險情及時提出分析意見,負責各水利工程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制定搶險實施方案,並監督搶險實施方案的完成。

  2.2.2後勤部

  (1)抗災救災組主要任務:由社會事務辦、規劃建設辦、經貿辦、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城市綜合執法分局、供銷社、運輸公司負責,按預先的地點和方案做好受災轉移工作,調動車輛、物資進行救災,安排救災人員的生活,掌握受災情況。

  (2)綜合後勤組主要任務:由鎮黨政辦、農業辦、水利所負責,及時與各指揮所聯絡,通報雨情、水情、風情、險情及搶險情況。(當需要出動部隊時,落實抗洪搶險人員的.生活供應保障、駐地詳細方案)

  (3)通訊供電組主要任務:由鎮電信分局、供電分局負責,確保抗洪搶險的通訊暢通,保障三防指揮所所需電力供應,組織一支及時排除前線抗洪供電故障和完成事故搶修任務的供電搶修隊伍。

  (4)衛生救護組主要任務:由謝崗醫院負責,負責開設防洪搶險醫療救護所,對傷病人員及時醫療救護,注意防疫。

  (5)政工保衛組主要任務:由鎮宣教辦、文廣中心、公安分局負責,做好防洪搶險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簡報等宣傳手段,做好宣傳工作,安定民心,表揚好人好事,鼓舞抗洪隊伍士氣,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不法分子破壞和擾亂。

  (6)三防交通組主要任務:由鎮交警大隊和交通分局負責,保障搶險隊伍的交通暢通無阻,按時到達抗洪前線並負責人員轉移時的交通秩序維護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資訊

  3.1.1氣象水文資訊

  根據市氣象局的實時氣象資訊監測和預報,結合各水庫和圩鎮的水情雨情監測,鎮三防辦及時作出評估報告,並迅速向鎮委、鎮政府和市三防辦彙報情況。

  謝崗鎮洪水標準:

  當24小時實測持續降雨達197毫米時,為5年一遇洪水;

  當24小時實測持續降雨達240毫米時,為10年一遇洪水;

  當24小時實測持續降雨達282毫米時,為20年一遇洪水;

  當24小時實測持續降雨達338毫米時,為50年一遇洪水;

  當24小時實測持續降雨達378毫米時,為100年一遇洪水;

  當3天實測持續降雨達265毫米時,為5年一遇洪水;

  當3天實測持續降雨達310毫米時,為10年一遇洪水;

  當3天實測持續降雨達350毫米時,為20年一遇洪水;

  當3天實測持續降雨達401毫米時,為50年一遇洪水;

  當3天實測持續降雨達439毫米時,為100年一遇洪水。

  3.1.2工程資訊

  (1)堤圍資訊

  當黎村、大厚湖、謝山、謝崗、趙林、曹樂堤圍內水位出現警戒水位時,堤圍管理人員要迅速通知鎮水利所,鎮水利所及時展開搶險工作,啟動泵站抽水,並向可能受影響區域釋出預警,必要時轉移群眾到安全地方,同時向鎮三防辦報告,鎮三防辦接到報告後迅速向鎮委、鎮政府和市三防辦報告。

  (2)水庫工程資訊

  當水庫蓄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人員馬上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強監測,開啟輸水管放水,以保安全。並及時向鎮水利所報告,鎮水利所接到報告後迅速向鎮三防辦報告實時情況,當水庫出現較大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馬上啟動水庫防洪預案,及時向下遊釋出預警,迅速處理險情,並向鎮三防辦報告,鎮三防辦接到報告後向鎮委、鎮政府和市三防辦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訊聯絡方式、險情情況。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及時向受影響的區域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情資訊

  洪澇災情資訊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道路、水利設施、工廠企業等方面的損失。洪澇災害發生後鎮三防辦要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報告災情,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市三防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

  3.2預防資訊

  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災害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大汛的思想準備。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指揮機構,建立受影響居民臺帳。層層落實責任,實行行政責任制,組建抗洪搶險應急小組,加強搶險隊伍培訓工作。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河道整治,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專案,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依法強行拆除。做好汛前檢查工作,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應急響應

  4.1不同災害的基本應急相應措施

  當河道水位超過警戒線時,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巡堤查險,及時掌握水情雨情,時刻戒備。水位繼續上漲時,及時發出警報,轉移群眾。當出現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前期徵兆時,相應防汛搶險小組要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儘可能控制險情,並及時向下遊企業和受影響群眾發出警報,同時立即將受影響的群眾轉移到安全地方。緊急向鎮三防辦彙報情況,根據上級指示,採取適當的措施,控制洪水影響範圍,儘量減少災害損失。

  4.2應急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市三防辦釋出的預警、預報為主要依據,充分考慮洪水對我鎮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及防禦能力等因素,分為I、Ⅱ、III、IV四級,I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III級,IV級為最低級別響應。較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包含較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4.2.1IV級預警

  當預測、預報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

  (1)發生區域性性的洪澇災情,災情繼續發展;

  (2)氣象部門預報未來有大暴雨、特大暴雨降雨過程;

  (3)已連續多日出現中雨、大雨,氣象部門預報未來有暴雨以上的降雨過程;

  (4)黎村圍、大厚湖圍、謝山圍、謝崗圍、趙林圍、曹樂圍等堤圍內區域發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5)最大24小時降雨197mm;

  (6)潼湖水位達7.5m以上。

  4.2.2III級預警

  當預測、預報可有發生以下情況之一:

  (1)黎村圍、大厚湖圍、謝山圍、謝崗圍、趙林圍、曹樂圍等堤圍內區域發生1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小型水庫出現嚴重險情可能垮壩;

  (3)最大24小時降雨240mm;

  (4)潼湖水位達8.0m以上。

  4.2.3II級預警

  當預測、預報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

  (1)黎村圍、大厚湖圍、謝山圍、謝崗圍、趙林圍、稔子園圍、曹樂圍等堤圍內區域發生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全鎮受災面積較大;

  (2)小型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可能出現垮壩或已垮壩;

  (3)24小時降雨282mm;

  (4)潼湖水位達8.5m以上。

  4.2.4I級預警

  當預測、預報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

  (1)黎村圍、大厚湖圍、謝山圍、謝崗圍、趙林圍、曹樂圍等堤圍內區域發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全鎮嚴重受災;

  (2)防洪堤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潰堤或已決堤,可能造成重大損失;

  (3)24小時降雨338mm;

  (4)潼湖水位達8.7m以上。

  洪水預警由鎮三防指揮所負責確定級別,經市三防指揮部授權後釋出預警,主送單位包括:市防總、鎮委、鎮政府、鎮三防指揮所成員單位。

  4.3應急響應行動

  4.3.1IV級應急響應

  鎮三防指揮所召開防汛會議,研究分析暴雨可能影響的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重點做好水庫、河道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定預排預洩方案,組織做好水庫、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做工。及時將有關防汛資訊報告鎮三防指揮所領導。

  4.3.2III級應急響應

  鎮三防指揮所召開防汛緊急會議,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進一步落實防汛物資,組織有關部門做好內澇地帶人員轉移準備工作,必要時,對其中的老弱病殘孕先行轉移。各類檢查指導組、搶險救災隊伍等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重點做好水庫、河道的預排預洩工作,做好洪水排程方案,加強對水庫、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及時將有關防汛資訊報告鎮三防指揮所領導和市三防辦。

  4.3.3級應急響應

  鎮三防指揮所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部署落實防汛搶險工作,落實防汛各項措施。加強水庫、山塘、堤防等巡查,做好洪水排程工作;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分批轉移;委派防汛小組到洪水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汛救災工作。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搶險救災;及時將有關防汛資訊報告鎮三防指揮所領導和市三防辦。

  4.3.4I級應急響應

  鎮三防指揮所召開防汛會商會議,部署洪水防禦和搶險救災工作。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釋出人員轉移命令;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向重點受災地區派出防汛小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密切監視颱風、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情況,根據水庫蓄水情況和內河水位,做好水庫及河道的排程工作;調配防汛搶險物資,聯絡鎮公安部門支援搶險救災;做好災情核查和資訊釋出工作。相關防禦小組按照各自職責,根據洪水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及時將有關防汛資訊、災情資訊報告鎮三防指揮所領導和市三防辦。

  5應急保障

  5.1通訊與聯絡保障

  在鎮委、鎮政府的高度重視以及電信部門的大力支援下,我鎮各防洪工程的通訊電話得到了保障,專門設立防汛電話緊急搶修小組,以保證通訊裝置暢通。由鎮水利所編制鎮防洪防汛機構與相關單位通訊表,以及市三防辦的聯絡電話、傳真電話和各防汛小組主要責任人的聯絡電話。

  5.2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洪的義務。在抗洪搶險期間,鎮人民政府設立了三防指揮所和12個防汛應急小組投入防汛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5.3交通運輸保障

  鎮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5.4醫療衛生保障

  鎮衛生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眾場所消毒工作。

  5.5治安保障

  鎮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6物資經費保障

  鎮水庫、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按照市三防辦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落實防汛經費。

  6善後工作

  6.1善後處理和社會救助

  內澇災害發生後,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對影響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儘快恢復功能。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等設施,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公安分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程,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保證防汛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及時給受災群眾生活救濟補助。及時調配救災物資,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汙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6.2調查和總結

  在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後,做好洪災調查和總結。對在防洪搶險中有立功表現的個人和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提高個人防洪搶險的高度意識。總結防汛經驗和吸取洪災帶來的教訓,向鎮委、鎮政府提出防洪工程規劃、建設和管理建議,為今後防汛善後工作作準備,做到未雨綢繆、以人為本,把災害損失減到最少,進一步防汛工作。

  7附則

  7.1預案的編制與審批

  本預案由鎮三防辦制定並負責解釋。經鎮委、鎮政府同意後實施,並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

  7.2預案的管理

  鎮三防辦根據應急管理需要,對本預案每3年進行一次修改和完善,報鎮政府同意後釋出,並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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