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按照“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以預防、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為目標,全面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將防控工作納入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促進食品市場規範化執行,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一、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全鎮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2.事故性質特別嚴重,超過職能部門應急處理能力的;

  3.事故處理涉及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二、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由鎮食品安全委員會牽頭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小組,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進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和監督實施。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馮玉榮(鎮  長)

  副組長:劉 俊(鎮組織委員)

  成 員:徐晶(鎮農業助理)、熊武川(鎮政府辦主任)、劉佑濤(鎮財政所所長)、馮慶兵(鎮食安辦主任)、平錦宏(鎮安監辦副主任)、楊波(鎮衛生院院長)、硃紅如(**派出所所長)、尹必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支部副書記)、朱萬松(鎮獸醫站站長)、各村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

  (二)應急小組下設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劉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馮慶兵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協助工作。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1.貫徹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檢查督促各部門、各管理區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4.根據處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5.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鎮黨委、鎮政府、鎮應急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動態情況。

  三、各有關部門職責

  1.鎮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食品安全的協調工作,依法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監管的各項制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的專項執法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資訊並定期向市食安辦上報。

  2.衛生院:具體負責全鎮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防控工作。主要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強化餐飲業和食堂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組織對食品、使用食品新增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對食物中毒和食品汙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及時採取控制措施。

  3.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和獸醫站: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負責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嚴格執行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幫助企業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質量認證並配合相關部門作好標識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查處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高劇毒農藥、獸藥和漁藥的違法行為。

  4.工商: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負責做好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工商登記註冊;組織對食品經營主體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費環節的日常監管,對流通領域的食品監管實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批發店、超市嚴格建立進銷臺帳,進貨實行查驗商品辦法。包括對經營資格、食品質量、包裝標識、商標廣告等的監督檢查,查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取締無照經營。

  5.學校:要建立健全並落實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普及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提高學生食品衛生安全和自我防範意識。學校校長是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食堂建設與管理、保障學生健康與衛生安全的責任。對不履行職責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內達不到衛生要求和無證經營的,要追究其責任。

  四、資訊報告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在上報市相關職能部門的同時,應在1小時之內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市食安辦。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同時,應向市政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報告。

  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五、應急準備

  (一)鎮衛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診療專業隊伍,負責事故應急處置、病例診斷、病人救治會診調查等工作。

  (二)各相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應急隊伍,組織、配合醫療專業隊伍的應急處理。

  (三)各職能部門、居委會、村委會要組織開展各項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識。

  六、責任劃分

  1.餐飲業食物中毒,由鎮衛生院牽頭,聯絡市衛生局、疾病控制中心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2.學校食堂食物中毒,由相關學校牽頭,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3.流通環節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工商部門牽頭,鎮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4.初級農產品和農藥、水產品引起食物中毒,由鎮衛生院牽頭,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6.食品加工環節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鎮食安全辦牽頭,鎮衛生院組織專業醫療隊做應急處理。

  7、其它食物中毒,由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相應負責。

  各相關職能部門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同時,要加強溝通協調,提高執法效率。

  七、後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應急處理工作程式自動失效。針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中存在的問題,突出“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對事件調查情況形成調查報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同時也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隨時通報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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