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舟活動安保工作應急預案

龍舟活動安保工作應急預案

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

  龍舟活動是群眾性文體活動組成部分,今年縣上未組織龍舟競賽,但考慮到我鎮部分村(居)民仍會在端午節期間進行群眾性自發的龍舟活動,為加強群眾自發性龍舟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龍舟活動安全保衛工作預案。

  一、各村(居)要結合本村居實際,動員群眾不舉辦龍舟競渡活動,無法阻止的要加強水上安全知識和安全防範教育,並制定嚴密的安全防範預案,確保安全。

  二、成立龍舟活動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由包村(居)隊長、村居委會主任和衛生院負責人組成。

  三、鎮政府與各有關村(居)簽訂龍舟活動安全責任書,並要求相關村(居)上報龍舟活動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者、安全員、救生員、舵手、運動員名單。

  四、組織開展龍舟活動的村居要透過標語、牆報、廣播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開展龍舟活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切實增強廣大群眾和全體上舟人員的安全意識。

  五、所有上船人員是身體健康、會游泳200米以上者,小孩、老人不得上船,由所在村居領導把關,保證上船人員符合規定和安全。

  六、所有人員上船前,必須穿好救生衣,並由該舟領隊負責逐一檢查救生衣、舵、槳和船體安全後,方可下水,保證全體人員安全。

  七、每支龍舟必須由所在村居支部書記或村居主任上舟指揮,統一行動,全程跟蹤。起點、中途、終點、返回必須按航道行駛,不得在江面任意穿梭往返,必須服從交通安全救生艇的現場排程和現場處理,保證全體龍舟人員安全,並於6月15日前上報村(居)主幹上船名單。(名單于6月15日前報鎮安辦)

  八、村居龍舟靠近橋頭岸邊時,不要集中靠攏,應錯開時段停泊。

  九、村居龍舟人員不要在橋上往橋下放鞭炮,以確保過往龍舟安全。

  十、每艘龍舟要配備一艘救生船和5名識水性的救生員(並要上救生船待命),嚴禁船體破損的龍舟下水。遇有險情,必須立即組織補給船隻和救生人員迅速趕往險情地點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領導。

  十一、除安全保衛必須配備的設施如救生衣、救生船、救生員等開支外,各村居不得用村(居)財支援龍舟活動。

  十二、各村居要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保證各龍舟隊飲食衛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

  十三、城關派出所根據縣公安局安排全力組織巡邏值班,疏導交通,防擁擠及安全保衛工作,並上報安全保衛人員分佈情況名單。

  十四、鎮組織應急分隊,配合派出所做好江面、橋上、岸上安全保衛、疏導工作,總指揮董毅,下設四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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