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幼兒園自然災害安全應急預案
1、責任人:園領導
2、處置事件的組織: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
3、報告程式:
(1)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統一指揮。
(2)由園領導向教育局領導彙報。
4、預防及處置措施:
(1)安全領導小組要向師生宣傳有關臺風、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自救知識,增強師生防災意識,提高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
(2)總務處排查校園的房屋、排水管道、電器設施、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窗戶等安全方面的受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補救。
(3)資訊員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訊號、需要停課的通知等,則立即通知園領導採取措施。必要時,在未接到上級主管部門停課通知而情況緊急時,由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措施。
(4)園領導班子成員在接到暴風、暴雨雪資訊時,隨時待命,做好有關工作。發現災情時,總務主任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校內懸掛物等。後勤園長組織各班主任負責關好教室門窗。園領導要安排加大學校值班人數。
(5)發生破壞性災害後由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統一人員分配,各負其責立即進行抗災自救工作,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同時,做好災後衛生防疫工作,防止傳染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