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

機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範文

  一、事故型別與危害程度分析

  山西南山煤業有限公司屬於大型用電礦井,採用雙迴路供電形式向主井變電站、副井變電站、風井變電站,井下10#煤採區變電所,每個用電地點都有可能發生機電事故,一旦發生,不僅造成供電系統的損壞和人員傷亡,還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等嚴重事故,中斷生產。為了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在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效迅速地搶救和控制事故擴大,依照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救援預案處置的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機電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的減少機電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二)聽從指揮,統一行動。井下發生機電事故,由本預案中的設定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排程。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三)協調組織,保障供給。相關單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協調組織工作,保障救援必須的人、財、物的供給,必要時可請求省內其它兄弟單位救護隊協助搶險救災。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山西南山煤業有限公司機電安全生產事故

  四、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機電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指揮部,指揮部設在礦機電科。

  總指揮:劉海平

  副總指揮:郭曉榮 袁海全

  變電搶修組組長: 袁海全

  變電搶修組成員:各隊班長及電鉗工

  線路搶修組組長:郭曉榮

  技術監督組組長:楊金柱

  安全監督組組長:王喜旺

  通訊保障組組長:高晶晶(地面)、劉維新(井下)

  醫療救護組組長:高二亮

  物資供應組組長:王晉飛

  車輛管理組組長:劉大偉

  治安保衛組組長:靳四新

  善後處理組組長:劉大偉

  (二)職責

  1、指揮部職責

  事故發生後,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批准現場搶救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救助,協調物資、裝置、醫療、通訊、後勤等工作,負責督察本礦機電事故應急演習。

  2、成員職責

  1)變電搶修組: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各項機電裝置的搶修和安裝工作。

  2)線路搶修組:負責事故發生後線路的安裝、搶修工作。

  3)技術監督組:負責礦井事故發生後各項搶修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4)安全監督組:負責監督應急救援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5)通訊保障組:保證事故發生後能夠正常通訊。

  6)醫療救護組:保證應急救援時能及時有效搶救受傷人員。

  7)物資供應組:保證急需救援所需的材料和裝置的供給。

  8)車輛管理組:負責為指揮部成員到達現場、傷員運輸、後勤服務提供後勤保障。

  9)治安保衛組:負責事故搶救和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現場秩序。

  10)善後處理組:負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

  現場指揮部:事故發生後現場立即成立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負責人由機電礦長擔任,負責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11)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機電管理方面:

  (1)搞好機電工作,不斷完善礦井的供電系統,使供電系統合理、穩定、可靠,保證各用電地點負荷滿足。

  (2)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防爆檢查工作。

  (3)加強管理,尤其是巷道內的機電裝置杜絕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的'出現。

  (4)建立完善的供電系統,合理佈置裝置與電纜。

  (5)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對供電場所採取不燃性材料建築。

  (6)井上下供電地點建立了消防材料,各作業地點,硐室配備滅火器消防設施。

  (7)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強管理。

  (二)預警

  按照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後果,將煤礦事故災難預警資訊分為一般、輕重、嚴重、特別嚴重四級,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作為預警標識。

  (三)預警行動

  各安全生產機構及相關人員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災難的資訊後,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採取相應行動。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井下發生機電事故時,在第一時間發現的人員應及時向本礦領導報告,本礦領導應在接到報告的第一時間透過緊急情況專用電話向礦排程室報告。排程室須派人員24小時值班,接到電話後,負責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井下人員受傷程度和事故的影響範圍等,並立即彙報排程室值班長,由值班長通知應急救援相關單位及人員立即到排程室集合,相關人員接到排程室的電話時,要立即趕到排程室,接受總指揮命令,按各自職責開展搶救工作。

  (二)山西南山煤業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事故報告後,立即報礦總部和中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和工會,並立即啟動山西南山煤礦機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和單位基本情況。

  2、事故簡要經過、搶險人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潛在危險、危害程度的初步評估。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七、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由於機電事故可能造成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時,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出預警報告,並由礦指揮部指揮確定啟動“山西南山煤業有限公司機電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單位及人員立即到排程室集合。

  (二)響應程式

  救援工作由機電礦長負責統一指揮。發生事故後礦長要立即組織人員開展救災活動。

  (三)撤人

  1、井下發生大型機電事故後,在礦山救護隊和醫療隊人員未到達之前,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迅速配帶自器,按照機電事故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現場。

  2、遇到無法撤退時,應迅速進入躲避硐室等待救援。

  3、當救援小組到達後,首先應組織人員進行偵查工作,準確查明事故性質、原因、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救方案提供可靠證據。

  (四)制定搶救方案

  1、避災路線: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進風大巷——迴風立井

  2、待查清事故原因後,總指揮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救援方案。

  3、制定救援方案的原則。

  1)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時救助遇難人員。

  2)要切斷災區所有電源,同時要保障實施救援工作所需電源供給。

  3)在確認無二次事故發生的可能時,要及時恢復的機電裝置供電系統,以恢復正常用電。

  4)救災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地點、範圍迅速決定是否需要人員撤離井下,為保證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五)搶救

  1、處理事故時,應在井下選擇安全地點設立基地,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晝靠近災區。

  2、處理事故時,進入災區的礦山救護人員數不得少於6人,要攜帶必要的技術裝備。

  3、井下基地安設有通向指揮部的電話,備用必要的裝備和救護器材,並有專業人員經常檢查事態的變化情況。

  4、當有爆炸危險時,必須將全部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然後採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

  八、應急結束

  (一)待人員全部救出,供電系統恢復後,由礦排程室向上級總排程室進行彙報,接到指示後,礦總指揮人傳達應急結束的命令,全體搶救人員才能撤離。

  (二)應急結束後,工會、保險公司等部門參與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三)由機電技術部門制定恢復礦井正常用電,報上級部門審批。

  (四)為完善預案,礦排程室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總結主審工作。

  九、其它

  (一)因機電事故引起火災爆炸時,應同時救人滅火,並有專人檢查事態發展情況,發現危險時立即撤離。如遇連續事故發生,只有在掌握爆炸間隙的情況下,在最短時間內通知人員撤離井下,此時嚴禁人員進入礦井。

  (二)地面警戒

  事故發生後,應在事故發生點周圍立即設立警戒牌,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衛組執行以下任務:

  1、設定警戒線,維護現場周圍的秩序。

  2、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礦排程室及相關搶救單位要做好礦井搶救記錄或演習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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