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

校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輛執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接送的學生在回家、返校乘車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嚴純星(校長)

  副組長:蔡貴強(蘆苞教育局督導員) 吳義春(安全主任)、

  王 平(後勤主任)

  楊代柏( 教學主任)

  成 員: 聯絡員

  李冬娥(一、一班主任) 謝 英(一、二班主任)

  李 娟(二、一班主任) 李秀麗(二、二班主任)

  雷煥煥(三、一班主任) 吳嶽進(三、二班主任)

  鄧豔君(三、三班主任) 劉銀山(四、一班主任)

  彭家富(四、二班主任) 餘炬華(四、三班主任)

  梁夢欣(五、一班主任) 王 培(五、二班主任)

  楊玉威(六、一班主任) 梁偉聰(六、二班主任)

  羅 紅(七、一班主任) 劉德乾(七、二班主任)

  洪輝華(八、一班主任) 向麗萍(八、二班主任)

  牛 賀 (九、一班主任)

  疏散員

  冼豔萍、鄧春玉、楊正發、趙菲菲、張 聯、江雪華

  李娟娟、趙子雄、吳金璽、李英颯、王勇瀾、張克軍

  楊樹林、張業政

  三、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接送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並負責本預案的制訂、釋出和實施。政教處、總務處是參與處理安全事故的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四、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絡,妥善處理。

  五、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六、應急處理預案措施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教育局。

  (2)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車管、車隊等部門到位。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技術專家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120)或就近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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