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避險應急演練預案範文
消防安全避險應急演練預案範文
一、指導思想:
《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預防和遏制千荷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為目標,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以學校法人代表(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確保 學校的消防安全。
二、演練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上級教育部門有關加強校園安全的檔案精神,為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財、物的安全,加強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宗旨,切實做好防火、滅火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透過消防安全演練,讓學生學到有關的安全防護知識,做到有事不慌、積極應對、自我保護的目的。
三、災害預設:
當三樓的教室突然失火時,在火光、濃煙之中,學生會產生驚恐失措現象,或慌不擇路而跳樓,或縮成一團任火燒。可能發生學生被燒死、踩死、摔死、嗆死、擠死的惡性傷害事件。
四、組織機構:
1、指揮部
學校成立滅火和應急疏散指揮部。
總指揮:陳劍校長
副總指揮:陳慧玲、蘭華生、陳德明
成員:王秋華、蘭少英、蘭龍娟、卜廣友、林紅萍等
指揮部職責是:
(1)平時指導全校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
(2)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協調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行動;
(3)配合協助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
2、義務消防隊
隊長:陳慧玲 副隊長:蘭華生
隊員:陳德明、王秋華、蘭少英、蘭龍娟、、林紅萍等
職責:平時進行培訓和演練。實戰時現場滅火、搶救被困學生和救護傷員。
3、疏散引導組
組長:吳文俊 副組長:華國榮
成員:雷曉仙 潘吉全 饒練忠 王建青 葉伯雅 祁崇華 江媛
職責:平時負責全校火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的具體事務;戰時指揮火災單位的領導做好人員和物資的疏散自救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組長:吳惠仙 副組長:張以華
成員:呂北峰、周成、
職責: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路控制、水源保障。
5、搶救護理組
組長:周希月 副組長:梅芳
成員:姜紅、葉麗、蘭文娟
職責:進行醫療救護等。
五、前期準備階段
6月12日至6月29日為宣傳發動和培訓階段。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雲和縣江濱實驗小學學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預案》,通盤籌劃和指揮火災應急避險演練。
2、組建學校義務消防隊。由行政、後勤、課任教師、生指教師、門衛等組成學校義務消防隊(以男性為主),邀請消防官兵來校進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訓和消防知識講座,並組織校義務消防隊進行實戰演練。
3、落實相關安全措施。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同消防官兵進行學校消防工作檢查。重點是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情況,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情況,以及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檢查,燃氣和電氣裝置檢查等。
4、邀請消防官兵對我校義務消防隊隊員和有關教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能正確使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5、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團、隊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路、黑板報、宣傳窗等不同媒體,以講座、競賽、展覽等形式向學生宣傳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的意義、應急自護辦法等,對學生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玩火、不玩電,不觸控有電源標誌的器物、不撥弄公共場所開關,不擅自使用電器。教育學生在火災發生時嚴禁學生跳樓逃生,不提倡學生參加救火工作。
6、班主任網上下載有關防火、救火、救人資料,組織學生學習有關自我保護知識,開展消防滅火自救培訓。並匯同生指教師一起在白天進行以班級為單位的疏散練習,熟悉疏散線路,進行自救逃生練習。教育學生髮生火災時,能夠做到:
①遇事不慌,頭腦冷清。
②判明情況,思考對策。
③積極自救,互幫互助。
④聽從指揮,有序疏散。
大忌:恐慌混亂,相互踐踏。(班主任要求學生熟記這20字)
7、後勤部門購置10盞應急燈、一捆安全繩、一把太平斧,配置好各通道鑰匙;按裝火災報警器,租借噴煙噴霧裝置;教學樓前操場劃定安全警戒線,各樓梯中間劃定白線;配備和檢查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裝置,平時負責管理,讓這些器材處於正常狀態。
六、應急實戰演練。
6月30日(星期四)開始火警應急演練。全體教職工參加和觀摩演練。邀請上級領導、 新聞媒體參觀演練(由校務辦落實)。一切按原來值班安排進行。
全體學生在寢室樓前操場集中,陳劍校長作動員性講話。隨後生指教師安排學生在教室和操場,演練時學生最好穿上棉襖。
消防隊員用噴煙噴霧裝置放起煙霧,權作是因為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呂北峰事先做好準備工作)。
1、值周教師:
值周教師發現火災或接到學生火警報告時,應立即向值日行政領導(陳慧玲)報警,報警時應同時說清著火地點、部位、燃燒 物品、火災狀況等。)吳文俊按響報警電鈴(請張以華事先安裝好),卜廣友參加滅火和疏散學生。蘭華生就近開鎖開啟所有安全通道。
2、值日行政領導:
(項菲)第一時間向陳劍校長電話彙報火情。察看火情,視火情下達各種避險指令。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撥打時要沉著鎮定,講清著火單位地址,靠近什麼路口和明顯標誌,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部位,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以便及時聯絡;值日行政領導在第一現場指揮滅火和疏散學生。值日行政領導掌握火勢發展情況,隨時向119指揮中心通報火情,根據火情指揮切斷電源;值日行政領導召集在校的義務消防隊員,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和增援人員滅火,指揮搶救傷員,疏散物資,及時控制火勢蔓延。值日行政領導在向119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公安消防隊到達後,值日行政領導及時向公安消防火場總指揮報告災情(此略)。此後一切抗災搶險工作聽從公安消防官兵的指揮。
3、留校的全體教職工:
在火災發生後,消防官兵到來前,如有人員被火圍困,值日行政領導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應堅持救人第一,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救人是火場上的首要任務。
①聽到報警電鈴或哨子時,所有教職工應迅速趕赴火災現場。組長組織指揮在校教師引導疏散學生和滅火救人,要求每個教師負責一個樓層學生的安全疏散。(組長卜廣友安排:
雷曉仙 張以華 負責二樓階梯, 祁崇華 江媛負責一樓樓道,梁偉華負責二樓樓道,吳文俊 潘吉全負責三樓樓道,華國榮饒練忠王建青葉伯雅負責四樓樓道)。教師主要站在各樓梯口,護送學生有條不紊地向安全區(操場)疏散,同時要查清現場是否有遺漏人員。學生撤離時每人隨帶一條溼毛巾,以便用溼毛巾捂嘴,防止煙霧中毒。當火勢比較大時,要求有關學生外衣浸水,防止灼傷。火場救人方法,應根據火勢對人的威脅程度和被救者的狀態來確定。對神志清醒的人員,可指定通道,引導他們自行脫離險區;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人員,可指派專人護送出險區;對傷殘學生要把她們背、抱出火場( 兩個學生進行摸擬)。當搶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斷時,應利用安全繩、梯等將人救出(此略)。
②門崗和食堂人員聽到報警電鈴後或哨子後在第一時間切斷火場區電源(此略),開啟所有學校大門,併到現場參加滅火、清理通道障礙物和搶救物資。火場疏散物資是減少火災損失,控制火勢,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如果是食堂廚房發生火災,首先要及時疏散受火災威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石油液化氣鋼瓶等;其次要疏散貴重裝置及物品等,並把疏散出來的物資集中存放到安全地點,指定專人看管,防止丟失。
③其他教職工負責維持現場秩序、清點人數(梅芳、姜紅等)。特別有人(蘭森燕、凌益飛等)在大臺階引導學生有序下撤,以防發生學生擠倒踩踏等惡性的事件的發生。校醫現場搶救傷員並接應救護車,指引救護人員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此略)。所有在校的義務消防隊成員必須無條件火速趕赴現場,參加救火行動。
④各班班長協助教師清點本班同學人數,並及時上報給教師;班長整理班級隊伍並清點本班同學人數,及時上報給值日行政領導和教師,協助教師管理學生不越過火災安全警戒線(安全警戒區設在操場)。
⑤當人報告有學生失蹤或未脫離火區時,生指教師和其他教職工進入火場尋人,尋人時要注意方法(摸擬四年級班長報告有人失蹤,呂北峰、凌益飛又一次進入火場救出一學生來)。
當消防車、消防官兵到來後,一切抗災搶險工作聽從消防官兵的指揮,救人救火工作由消防官兵來完成。教職工做協助和配合工作。
義務消防隊員摸擬手持滅火器進行滅火救災(周成、柳小惠、李載生等),以備新聞媒體記者拍攝報導。
4、校長和其他行政領導:
火速趕到學校火災地,實地瞭解火災情況,和公安消防官兵一起現場指揮抗災工作。根據火勢及傷亡情況向當地駐軍和警署求助。做好受驚嚇和受傷學生的安撫工作。
演練結束後由陳劍校長作總結性講話。
七、總結反思。
2005年7月1日至5日為演練反饋階段。要求參加演練和觀摩的我校教師(包括教師)每人撰寫一份消防意見建議書或演練心得體會文章,以利學校能進一步排查安全隱患,制訂相應的安全對策,總結經驗教訓 。
1、 火災發生的安全責任分析:
①值班的生指教師未能及時發現火情或者發現火災但未及時報告、未立即撲救,負主要責任,值日領導和在校的生指組長負領導責任。
②)因平時未認真維修保養,導致消防用水、用電、滅火器材不完好,影響滅火行動,後勤維修人員負主要責任,後勤領導負領導責任。
③平時未按規定維修保養,致使車輛不能及時救急,不能保證物資疏散、傷員救護、消防器材的運輸,駕駛員負主要責任,後勤領導負領導責任。
④校級領導的手機無故關機,致使火災事件不能順利上傳下達,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2、災後總結:
①輕傷事故的報告不超過20小時,重傷以上重大事故的報告不超過1小時(從發現起計算)。
②發生事故的次日,值日行政領導匯同火災第一發現人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書面報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③發生事故的責任人在事故後,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並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