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學校消防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為了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提高滅火技術水平和應急疏散技能,在緊急情況下,能快速處置初期火災事故,及時有效的撲滅火災,迅速疏散人員,減少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障人員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1、滅火組:

  組長:

  組員:校園110全體成員、義務消防隊

  2、通訊聯絡組:

  組長:

  組員:廣播室成員

  3、疏散引導組:

  組長:

  組員:勞動生活部成員、班主任

  4、安全防護組:

  組長:

  組員:各班級治保委員

  5、救護組:

  組長:

  組員:校醫室

  二、報警程式和接警處置程式

  1、無論任何部門(人員)發現火災應立即向學校保衛科(82682528)和“119”公安消防隊報警;

  2、報警時要沉著冷靜,應向消防隊“119”接警人員講清楚以下幾個內容:

  (1)報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絡電話;

  (2)失火的準確地理位置;

  (3)能夠了解失火的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徵、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築、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地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員的詢問;

  (5)打完電話,應組織人員到各個路口等待消防車的到來,以便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3、保衛科接到報警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組織義務消防隊趕赴現場,並及時通知事故發生部位的`人員或電工切斷著火部位的電源;

  (2)通知相關人員迅速集結,按本預案(四)的程式和措施組織疏散和撲救,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3)門衛值班人員在火災事故期間,嚴格控制出入車輛和人員。

  三、應急疏散組織程式和措施

  疏散引導組在發生火災時,先疏散被火勢圍困的人員,其次在進行火勢周圍的物資疏散,同時要注意疏散人員自己的安全,疏散後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車通道和利於火災撲救的安全地點,物資的放置點要留有1至2名人員看守,防止疏散後有物資形成新的火點。

  1、在疏散時,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資和貴重物資。

  2、消防隊到達火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四、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滅火組在接到火警後,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聽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實施滅火。在總指揮未到達的情況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此時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統一呼叫,事後由學院補充);

  2、滅火組人員到達火災現場時,如發現有人員被火勢周圍,應先救人,後救火,如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3、如起火物為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在確定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用乾粉滅火器、沙子等物品進行撲救,用水將周圍的可燃物品淋溼,但嚴禁用水撲救化學藥品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火災;如不能確定有無爆炸危險的,應在安全地點做好準備,等待消防部門的指揮人員的調令和火災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命令。

  4、在公安消防隊到達火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部門指揮人員的指揮,配合滅火工作。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1、通訊聯絡組

  (1)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學校領導及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組成員到達火災現場;

  (2)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將破拆、停電、供水、車輛調配等滅火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小組;

  (3)將火場的進展情況及時反饋,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資訊暢通和尋求相鄰單位支援的聯絡工作。

  2、安全防護組

  (1)安全防護組接到火警後,應首先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同時迅速通知有關人員清理火災區周圍停放的車輛開出校區;

  (2)派一名人員到路口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

  (3)火災撲滅後,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並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協助對火場進行現場調查。

  3、救護組

  (1)救護組接到通知後,要迅速組織醫護人員準備好搶救器械、藥品、救護車等,迅速趕赴火災現場,一旦有人受傷緊急實施搶救;

  (2)如有人受傷或中毒,應根據傷勢情況處理,必要時撥打“120”救護。

  六、要求

  全校各單位要依據學校的預案,建立本單位的滅火和人員疏散組織機構,一旦發生火災,學校各單位滅火組、疏散組與各單位的人員協調配合,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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