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消防應急預案

隧道施工消防應急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DBJ08-903-2003)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條例》

  二、工程概況

  (1)本標段飛仙關隧道1座,隧道總長4949m(左線),其中本合同段左線長3096m,右線長3085m,為分離式特長隧道。

  (2)地質構造較複雜多變,圍巖結構多樣化,涉及Ⅴ級-Ⅲ級圍巖反覆分佈。隧道進口附近巖體為坡積土、塊石土加粉質泥岩,開挖後易發生失穩和地表沉降。

  (3)隧道中間穿過一處斷裂帶,岩層褶曲強烈、破碎、裂隙發育、裂隙水豐富,極易發生失穩現象,安全隱患較多,施工安全要求高,施工難度較大。

  (4)隧地在地震多發地區,對隧道圍巖穩定和施工安全不利。

  (5)施工材料和裝置受唯一進場村道限制,對正常施工影響極大。

  三、施工現場佈置

  施工現場主要分為四塊,一是生活辦公區,二是施工場地,三是材料堆碼場及料庫,四是拌和站。

  四、消防重點分佈情況

  施工現場重點消防部位主要是在生活辦公區、施工現場安裝施工、材料堆碼場及材料庫四個地方。

  1生活辦公區駐地房屋主要用泡沫板材料修建,少量用磚混結構,房屋設定較為集中,危險源主要是來自各幢房屋用電線路及職員工宿舍。

  2施工現場危險源主要來自氧氣、乙炔存放地、各電氣裝置用電線路和鋼筋加工作業。

  3材料堆碼場及材料庫存放物資較雜,易燃物品多。

  五、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專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尹修超

  副組長:李曉彬、趙亦東

  組員:陶俊倫、陶明、楊鑫、鄭從智、袁帥、汪黎明

  (二)、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電話:15289208861。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趙亦東擔任,成員由相關科室人員擔任。

  (三)、應急聯絡電話:15289208861

  李曉彬18904881023 趙亦東15289208861

  (四)、應急指揮車

  專案部安全應急指揮車為川X79637。

  (五)消防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疏散人員,撤離危險物品,進行現場補救;做好傷員轉送、病人急救等,控制事故及緊急情況的進一步擴大,盡最大努力減少疾病、傷亡、汙染,降低損失。

  六、應急救援隊的組成及任務

  1成立一支30人的應急救援隊,由消防領導小組統一排程、安排。

  2應急救援隊在消防及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建立,並在組建成立後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習。

  七、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1預防措施

  1)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及家屬的防火意識,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2)工區及材料庫規範搭接用電線路,食堂用液化氣與操作間隔離,住地設消防池。

  3)施工現場、加工場所隨時檢查電氣線路,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作業;氧氣瓶、乙炔瓶嚴格按有關規定存放,存放地嚴禁煙火。

  4)設定消防義務小組,認真配備好消防器材、用具,定期檢修、換藥,定期檢查防火工作做好檢查和整改記錄,做到預防為主。

  5)安全部門定期對消防小組進行技術指導。

  2應急措施:

  1)發生重大、特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報119,請求火警支援,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120救治。

  2)消防領導小組立即按消防預案的分工展開行動,有條緒的組織應急救援。

  3)隔斷災區電力,啟動應急電源。

  4)動用消防器材進行滅火,阻止火勢蔓延,疏散人員、物資和裝置。

  5)服從消防指揮,標明消防通道,引導消防車輛快速進入火場。

  6)及時向消防機構通報火場內各種物資、材料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情況。

  八、應急救援裝置儲備

  成立專門的消防物資管理小組,組長由江顯成擔任,消防物資設在各重點消防區。主要裝置見下表。

  應急裝置登記表

  序 號名 稱型號及規格數 量單 位

  1消防應急車2輛

  2滅火器MFZL5手提貯壓式ABC乾粉30具

  3消防桶20個

  4消防鏟20把

  5消防水管500m

  6安全出口牌20塊

  九、事故調查及善後處理

  1收集事故物證、痕跡,分析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所調查的'情況應如實上報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及公安部門,不得隱瞞事故的真實性。

  2災後組織救治傷員工作,取得傷員傷害程度診斷報告、死亡證明,以及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等各項事宜。

  3清點物資、機具數量及裝置受損情況,及時進行用電線路及機具裝置的檢修。

  4對災情所產生的環境汙染進行處理。

  附件:

  1《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防火公約須知牌》

  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

  二、加強消防法規的學習與宣傳,掌握防火常識,增強全員防火觀念。如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三、專案分別每月、重大活動、法定節假日前組織一次防火安全檢查。並召開消防安全專題會議,對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治。

  四、每季度向專案部彙報消防裝置使用情況,加強對用電及線路的管理,預防意外事故。

  五、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

  1、消防設施分責任區由專人負責管理。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2、消防設施由設施責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檢查情況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3、對移動式滅火器落實專人維護,每週清潔檢查一次,保證完好。

  六、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並做好相應防範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七、嚴禁焚燒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電爐、煤氣爐等明火用具。現場動火作業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防火公約須知牌

  1、不準在宿舍內和施工現場明火燃燒雜物和廢紙等。

  2、不準在宿舍、倉庫、辦公室內開小灶;不準使用電飯煲、電水壺、電爐、電熱杯等,如需使用應在指定統一地點,但嚴禁使用電爐。

  3、嚴禁在宿舍、辦公室內亂拋菸頭、火柴棒,不準躺在床上吸菸,吸菸者應備菸灰缸,菸頭和火柴須丟進菸缸;嚴禁在材料庫內吸菸、明火等。

  4、嚴禁在宿舍、辦公室內亂接電源、非專職電工不準私接熔絲,不準以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5、宿舍內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燈泡,燈泡離地高度不低於2.5米,離開蚊帳等物品不少於50釐米。

  6、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宿舍。

  7、食堂、浴室、爐灶的燒火人員必須作到“人走火滅”,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清理爐灶餘灰不準隨便亂倒。

  8、嚴禁將火種帶進材料庫、倉庫、施工危險區域、木工間及木製品堆放場地。

  9、嚴禁在宿舍區、施工現場和公安局劃定的禁區內燃放鞭炮和煙火。

  10、電焊、氣焊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證制度,嚴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電、氣焊;在實施電、氣焊的過程中要派人檢查、看守,防止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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