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範文
小學傳染病防治應急預案範文
為科學、有效地應對學校突發傳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確保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市、區、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 適用範圍
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是指在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生的群體性傳染病防治,如肺結核、肝炎、腦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紅眼病等防治。
2 組織機構
由校長室、衛生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等人員組成安全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提供突發傳染病危險訊號,提醒師生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突發傳染病。
2.1 成立突發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衛東(校長)
常務副組長:周志平、(副校長)、何林(副校長兼教導主任)、
2.2 成立基本應急小組
2.2.1 安全保衛小組(組長:王永剛)
職責:在突發時間的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2.2.2 醫療救護小組(組長:王俊)
職責:組織對受傷人員院前緊急救護,配合專業救護人員救護工作。
2.2.3 綜合資訊小組(鍾林)
職責:實時紀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負責向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2.4 後勤保障小組(組長:曹剛)
職責:負責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3 建立保障機制
突發傳染病後,能客觀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學校突發傳染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3.1 加強健康教育
每學期開學初,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有關鍵康教育要求,開齊、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課。學期結束前組織1次有關安全、健康的專題講座,進一步提高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能力。
利用家長會、家長學校、致家長的公開信等形式向家長講解預防傳染病知識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長的配合與支援。
3.2 嚴格門衛管理制度,加強門衛值守、管理工作,及時掌握校內、外各種人員流動情況。
改善學校衛生設施與條件,加強對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校園內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園環境衛生。
3.3 堅持學生因病缺課登記制度,積極做好因病缺課的學生情況統計分析工作。對生病請假在家的學生要透過電話等方式詢問病情,在校生病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家長陪同前往(對暫時無法通知家長的學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醫院就醫,發現傳染病患者及時報告學校應急辦。
3.4 加強師生體制鍛鍊。學校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每天的體育鍛煉時間,組織學生參加多種形式戶外運動,督促學生課間到室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3.5 預警聯動
學校做好日常預警預防工作,與鎮政府、派出所、交警、消防、醫院等基層應急單位建立聯動機制,保持聯絡渠道全天候暢通。
4 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應急處置
4.1 啟動預案
突發傳染病後,應立即啟動學校突發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開展具體施救和各項善後處理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及時向上級和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請求救援;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
4.2 應急措施
由校長負責的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上級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制定本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責任制度;負責常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資料收集與歸檔工作;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內(外)、課內(外)的不同形式,組織開展對學生和教職工的傳染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防病科學知識;建立每日學生缺課登記制度,發現有病症的學生,要及時督促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及時向當地疾病控制部門及縣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彙報情況,並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有異狀病人的隔離、消毒工作。疫情發生時,學校要根據街道辦的部署啟動傳染病防治工作預案,並組織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治措施。
4.3 迅速啟動與實施措施
4.3.1 建立和完善學校預防傳染病傳報資訊網路:各班級傳染病資訊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為班主任,學校傳染病資訊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為校長。
4.3.2 預防傳染病資訊報告範圍:出現個別傳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現一定數量的發熱、咳嗽、腹瀉等症狀的;出現集體性不明病因發病症狀的;其他需要報告的防疫情況。
4.3.3 預防傳染病資訊報告的途徑與預防要求:凡出現上述情況的,要立即瞭解患者病因,在2小時內以書面資訊報縣教育局安辦,並跟蹤後續資訊,定期報告。
4.3.4 建立考勤制度:對缺勤的師生員工要逐一進行登記,並立即與其取得聯絡,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發現學校師生員工有身體異狀,學校則迅速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採取隔離。學校在縣疾病控制中心、鎮醫院的指導下,對發病學生(包括與發病學生有密切接觸的師生)採取隔離措施。嚴格實行患病學生休息制度,學生病癒後方可復學。
4.3.5 由專人對患者活動過的校區、室內場所進行定期消毒,具體要求如下:對物體表面進行擦拭消毒,對地面進行溼性清掃,對空氣進行噴霧消毒,用紫外線消毒燈對有關區域進行物理消毒,實行室內強制通風。
5 資訊報送與現場保護
5.1 學校突發傳染病事件後,應立即將情況發生的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資訊向上級領導報告;要儘快核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突發傳染病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上報。在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保護,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5.2 學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備專兼職資訊監測員(應急專幹),綜合資訊小組(應急辦)及時接收報送學校有關資訊。
5.3 資訊報送按如下要求進行:凡一般的事件應在事發2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安辦報告基本情況;凡較大突發事件須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重大、特大事件應立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