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抗洪搶險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鄉鎮抗洪搶險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抗洪搶險應急預案範文(精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鄉鎮抗洪搶險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科學實施防洪排程、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地防禦洪水,保障社會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決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排程;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儘可能調動全鎮一切積極因素,團結抗洪。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國家防總辦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預案編制大綱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適應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楊米澗鎮範圍內各村委、轄區各單位洪水事故。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防汛指揮部

  指揮長:林澤

  副指揮長:閆晧東、米世強

  成員:尤國、尤晨光、李海江、侯亞東、馬瑞波、朱慧媛、張建軍、王清、曹振飛、米文濤

  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鎮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

  2、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定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4、負責釋出災情資訊,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清同志兼任。

  辦公室工作職責:

  1、收集災情資訊,及時向領導組彙報,做好下情上報;

  2、及時將上級要求向領導組或主要領導彙報,做到上情下達;

  3、收集整理各種資料,為搶險救災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4、負責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村、各單位的防汛工作;

  5、貫徹落實指揮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成立搶險應急隊伍

  1、搶險救災組

  組長:林澤

  副組長:閆晧東、米世強

  成員:米軍、殷海亮、張立鵬、李興瑞、

  杜青俊、白啟宏、李貴成、趙海洋、

  孫洋、劉小兵、崔凱淵、陳穎

  職責:負責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2、安全保衛組

  組長:李體貞

  成員:劉錦強、白宇、楊明、韓曉、張虎

  職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並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

  組長:李鳳美

  成員:郭振乾、邢小寧

  職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組長:李海江

  成員:趙錄兵、王應龍、杜少華、王飛

  李建玲、張婕、延曉慧、馬亞楠

  職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三、相關單位防汛搶險救災主要工作職責

  (一)村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鎮防汛搶險預案,制定本村的防汛預案,並報鎮防汛辦公室備案。在汛期來臨之前,按照鎮防汛指揮部的要求,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面細緻的安排,確定防汛第一責任人和防汛分片包乾人員,並簽訂防汛安全責書。

  2、各村防汛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負總責。

  3、防汛分片包乾人員要堅決服從第一責任人的命令,並按要求對包乾地區進行認真的汛前、汛期、汛後三個環節的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包乾區第一責任人,並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書面材料,並及時處理,不留後患。

  4、對轄區內的河道、溝渠、易發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點地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對阻礙防汛工作的違章建築物,要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堅決予以拆除。

  (二)其它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負責維護災區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制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2、民政站: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3、電力、電信和郵政部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訊及郵路的暢通。

  4、農綜站: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後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計生站、衛生院: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衛生監督工作,報告、釋出疫情資訊,負責疾病防治藥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6、財政所: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四、防汛分片包乾檢查

  包村鎮幹部要及時組織村、隊幹部群眾,做好救災工作,負責對汛前、汛期、汛後全過程進行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處理,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指揮部作出書面彙報。

  (一)汛前檢查。各包村鎮幹部負責對各村領導機構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實,轄區內主要河道、溝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學校校點等重點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二)汛期檢查。督促檢查和指導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當地實際重點檢查汛前所查出的問題和解決方法。透過檢查,對防汛預案不落實、值班不到位等問題要限期改正。

  (三)汛後檢查。主要檢查災情情況(損失程度),總結防汛工作的經驗教訓和解決遺留問題。

  五、防汛搶險的義務

  任何行政、企事業單位都有參加防汛搶險救災的義務;鎮內有勞動能力的18週歲至60週歲的男性公民、18週歲至55週歲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鎮從業且領取公安機關簽發的暫住證的公民),均有參加防汛搶險救災的義務。

  六、防汛搶險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指揮長批准請假,並安排好自己責任範圍內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間出差下鄉時,應向防汛值班室說明去向和聯絡方式。

  (二)各村、各單位防汛領導小組,有電話的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制度健全,記錄完整,值班交接手續齊全,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下達,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三)各村防汛組織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體現服從大局、團結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翫忽職守、不負責任,彙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救災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災害發生後,救災應急做出如下反應:

  (一)鎮人民政府召開救災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全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全鎮救災工作。立即將我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縣上有關部門,請求縣政府給予支援。

  (二)鎮人民政府立即組織相關工作組,進駐受災嚴重地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其它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支援災區工作。

  (四)釋出災情。鎮指揮部辦公室彙總災情,報縣救災指揮部。

  八、災後救濟工作

  (一)及時召開生產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搶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戶、農作物絕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三)根據災後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鄉鎮抗洪搶險應急預案2

  防汛安危,事關大局,為了全面做好我鎮防汛工作,提高應對暴雨洪水的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防汛工作安排,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和防汛工作目標

  堅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的原則,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堅持防洪除澇並重,防汛抗旱兩手抓。做到有備無患,把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重點是要做好糧區防汛、交通防汛、其他行業的防汛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明紀律

  1、切實加強防汛工作組織領導。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降雨天氣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災害,切實加強領導,緊急動員,立即行動,迅速上崗到位,切實履行好防汛抗洪工作職責。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進一步完善《防汛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搶險隊伍演練,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職責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各項防汛抗洪搶險措施落實到實處。

  2、切實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全域性防洪意識。加強輿論宣傳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宣傳,教育廣大幹部群眾增強憂患意識,牢固樹立居安思危、常備不懈的思想,積極主動地做好防汛工作。

  3、嚴明紀律,認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村、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通報預警資訊,科學合理排程,保障防汛安全。及時主動蒐集掌握汛情、災情動態,加強與有關單位的溝通銜接,及時準確上報汛情災情資訊,為防汛抗洪救災提供可靠依據。遇有暴雨洪水,發生重大情況的,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各村、各單位負責人要驗收崗位,保證所有防汛通訊設施暢通無阻,手機要24小時開機,不能擅自離崗。對因領導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或指揮處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加強沿河地質災害易發生地段的防洪安全工作。對我鎮沿河地質災害易發生地段加強監視,認真排查,及時消除防洪安全隱患,對於受洪澇災害威脅的村莊、學校等要制定防洪預案,逐一落實預警、避險和轉移等各項防禦措施,確保防洪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切實加強對我鎮防汛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成立了由鎮長江志偉為組長,梅松立為副組長,其餘副科級幹部及鎮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鎮防汛工作領導小組。防汛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部署、協調全鎮防汛、搶險工作,對防汛應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決定,釋出相關命令;及時貫徹執行上級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時負責向上級及時報告汛情,必要時請求支援。

  四、實施方案

  防汛總原則是: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領導掛帥,責任到人,層層負責,部門分工,嚴防死守,確保安全。

  1、實施時間:從3月1日到9月30日

  2、值班巡查:在實施時間內關鍵時刻,鎮、村實行晝夜值班,水庫巡查員在每天上午10時到水庫上巡查一次,下雨天,上午8時,下午2時各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大雨、暴雨、水庫高水位時,水庫大壩上晝夜有人值班、巡查,確保安全。

  3、汛、險情報告:在水庫巡查中,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向鎮政府防汛值班室彙報。

  4、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

  (1)應急小分隊的組成:鎮政府成立防汛應急小分隊,隊長由凌峰擔任,人數為50人,各村也要成立應急小分隊,隊長由村委會主任擔任。

  (2)有水庫的村,在汛前備足編織袋、毛竹和松木,以備搶險急用。

  鄉鎮抗洪搶險應急預案3

  、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洪澇災害等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我鎮防汛搶險、抗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範圍內突發性風、雨、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洪澇災害包括:河流洪水、洪澇災害、颱風災害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等次生衍生災害。

  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洪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防汛抗洪以保障國民經濟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依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洪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設立前線防汛指揮部。有關單位、部門應根據需要設立行業防汛指揮部,負責本行業、本單位防汛抗洪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防汛抗旱指揮部

  設立舊縣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鎮防汛抗洪工作,辦事機構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2、鎮防指組織機構

  鎮防指由鎮長任指揮,分管農業工作的分管領導、武裝部長任副指揮,各包片領導、黨政辦、財政所、安全辦、民政辦、派出所、水利站等相關單位為指揮部成員。

  3、鎮防指職責

  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鎮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實施有關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擬定防汛抗洪規章制度,及時提出防汛抗洪工作具體部署,及時掌握雨情、汛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洪減災措施,督促檢查各村(社群)、各單位落實防汛責任制,組織開展防汛安全檢查,組織調配防汛抗洪物資和隊伍,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4、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黨政辦:負責防汛抗洪重大事件協調,負責防汛有關通知、檔案的上傳下達。

  鎮水利站:負責防汛抗洪排澇督導及鎮屬重點水利工程的執行和管理。制定全鎮抗洪、防颱風災害各項應急預案,當好領導的參謀,及時給行政首長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預報。負責所轄防洪工程執行安全,搞好洪水排程,負責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水毀工程的修復計劃。

  鎮武裝部:負責防洪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和抗洪搶險等工作。緊急情況下要擔負起抗洪搶險、營救群眾、搶救國家財產和群眾財產等重大抗洪任務。

  鎮安全辦:負責全鎮工礦企業的防洪搶險各項責任制的落實工作,監督檢查各企業防洪搶險各項措施的落實,制定防洪搶險安全預案並組織實施及搶險救災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全鎮搶險救災資金的籌集、撥付和監督使用,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採購和調撥工作,確保抗洪搶險物資、資金撥付及時到位。

  鎮民政辦:負責救災物資的籌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澇災害的調查評估、統計上報工作,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派出所:負責維護防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交通管制工作,嚴厲打擊抗洪搶險中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防汛緊急期間協助鎮防指組織好群眾撤離和轉移,對盜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洪與抗旱、供水工程的犯罪分子,要進行嚴厲打擊。負責全鎮交通幹線、公路、橋涵及防汛道路的暢通,做好颱風暴雨時道路清障工作,確保搶險救災車輛、人員、物資、裝置順利抵達災區。緊急搶險時,保障運送防汛搶險人員、物資和緊急撤離群眾車輛的排程。

  鎮農技中心:負責農業防汛、抗洪、排澇的督導工作。做好農業洪澇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洪澇災害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和技術指導等工作。

  鎮林業站:協助清除河道防洪區內阻水林木和危及水庫、渠堤、塘壩安全的林木,做好林區災害的統計上報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後,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後消毒和控制疫情的發生。

  鎮教辦:負責全鎮校舍、教育系統的防汛排澇和重點危舍改造的督導檢查工作,加強學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識教育及、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好本系統的防洪和搶險救災工作。

  舊縣電信所:負責為重點防汛通訊提供保障服務,確保汛情及防汛指令的及時準確傳遞。

  鎮供電所:負責汛期電力設施的安全執行,確保重點工程的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鎮防指、重點水利工程的洪水排程、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所有成員單位要在鎮防指的統一指揮下,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分工,服從大局,明確責任,齊心協力做好防汛抗洪搶險工作,決不能推諉扯皮,貽誤時機。

  5、鎮防辦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定、排程命令以及鎮黨委、政府的指示,承辦鎮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洪工作,督促檢查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實;負責組織轄區內主要河流防洪預案的編制、審查;編制完善防颱風暴潮預案,組織、協調各村(社群)、各單位實施防汛抗洪責任制,參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並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防汛通訊、排程現代化的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汛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時準確地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執行狀況,必要時釋出雨水情資訊、水情預報和汛情公報;提出全鎮防汛抗洪部署和決策意見,供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防指決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防汛抗洪重大事故和表彰先進。

  三、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要求

  進入汛期,各級各部門防汛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並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應應急程式。鎮防指負責防洪排程。鎮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在鎮防指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洪澇災害發生後,由鎮政府和鎮防指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和抗災救災等方面工作。鎮防指向鎮政府和上級防指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上級防指。任何個人發現堤防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因洪澇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鎮防指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和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鎮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

  2、指揮和排程

  出現洪澇災害後,鎮防指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資訊,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防指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後,鎮防指要立即派出技術指導組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必要時請上級防指派出專家組協助,併成立前線指揮部。

  3、搶險救災

  出現洪澇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鎮防指或包工程責任人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絡。鎮防指和包工程責任人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鎮政府或區防指指揮決策。鎮防指應迅速調集全鎮資源和力量,提供技術支援;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主要河道堤防決口的堵復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訂的搶險預案進行,主要由專業搶險隊實施。處置洪澇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能分工,由鎮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4、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鎮政府和鎮防指要高度重視應急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鎮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護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汙染時,應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措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汙處理。出現洪澇災害後,鎮政府以及相關各村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鎮防指和相關各村應按照鎮政府和上級防指的指令,及時釋出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或飲用被汙染的水源。對轉移的群眾,由鎮政府和有關村負責提供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出現洪澇災害後,鎮政府和鎮防指應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受影響地區的疫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鎮政府可緊急動員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洪澇災害後,鎮防指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鎮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必要時可透過鎮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呼叫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6、防洪工作評價

  每年應針對防汛抗洪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工程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洪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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