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動應急預案(通用7篇)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通用7篇)
大型活動是一項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眾多人參與的社會協調活動。下面是關於大型活動應急預案的內容,歡迎閱讀!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1
為了保證學校在大型活動中師生的安全,確保無事故發生,根據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排程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
3、脫離現場後,各班主任、帶隊教師迅速組織好本班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並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三、學生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對措施
1、學校組織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主管校長審批,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如果舉行大型的室內活動,要嚴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準備。
2、《預案》包括活動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負責人,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的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負責人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活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四、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
1、安排人員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最後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
6、學校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負責與事故現場指揮人員保持聯絡。
7、組織事故損失、人員傷亡情況調查;評價、瞭解、彙總應急工作出動的救護人數,搶救傷員等情況。
8、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9、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並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10、採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2
為維護社會穩定,規範大型活動的管理,杜絕群死群傷等事故的發生,根據中央及市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組織機構
組長:黃宇平
副組長:馮國勤、劉穎、張健、馮景華
組員:尹月清、顏秀珍、劉樂薇、潘偉莉、陳亮、鮑向群、陳耀辰、
王海燕、孫雁、羅毅、蔡承志、李康、武侃、屠耀明、萬紅弟
二、事故防範
1、舉行大型活動前做好安全紀律教育,定崗、定位、定責。
2、活動前針對本次活動具體情況,做好活動應急預案和防範措施。
3、大型活動的場地、設施須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設施須保證,活動場地出入和通道要暢通,便於疏散,若夜間開展活動,須有足夠的照明裝置,停電時要有應急措施。
4、對參加活動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紀律教育,避免在活動中產生危險時,不知所措。
5、對組織參加活動的領隊進行活動前的協調以及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確保活動進行有序。
6、舉辦大型活動必須向主管部門申請,報公安部門審批。
三、事故處理
(一)防範擁堵現象時:
1、1號門由屠耀明、值班人員及一名門衛負責,主要工作是及時疏導和控制參加活動的人員進出,防止人員聚集而堵住進口處。
2、2號門由一名門衛負責,主要是負責車輛進出。腳踏車全部停放在外面的寄存處。如有緊急情況,應及時開啟2號門疏散人員。
3、安排值班安全員把守各要道口,防止活動人員原地返回而造成進出人員匯流。
4、陳耀辰負責A樓、B樓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防止人行通道堵塞,並及時疏導參加其它場所活動的人員到達指定場所活動。
5、潘偉莉、陳亮、蔡承志、李康、武侃負責D摟劇場、多功能廳的人員活動安全。王海燕、孫雁負責C摟及名人廊的安全工作。
6、散場時,各要道口安全值班人員要主動指揮參加活動的人員按規定路線離開。
7、如遇突發事件,情況彙報流程如下:治安具體工作人員→屠耀明→陳耀辰→黃宇平、馮國勤。
8、如遇突發事件,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採取果斷有效措施,運用相應的對策儘快解決,防止事態擴大。
(二)造成人員傷害時:
1、當發生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劉樂薇負責報120和引導救護車,羅毅立即組織搶救。
2、黃宇平、馮國勤、劉穎、馮景華、張健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
3、傷員送最近的醫院急救,尹月清負責通知家長。
4、黃宇平、馮國勤、劉穎、張健、馮景華、尹月清等在事發後做好善後工作。
四、報告制度:
發生事故單位領導要立即報告教育局辦公室及有關科室,不得遲報瞞報。
五、主要責任人
單位法人代表黃宇平。
靜安區青少年活動中心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切實有效地防止不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大型活動應急預案制度。
1、學生大型活動,必須有學校領導帶隊、由德育處組織、有班主任負責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做好各個環節的'安全防範工作。
2、班級安全監督員,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級大型活動安全工作。
3、對發現隱患及其它不利於安全的問題,要在舉辦活動前妥善處理,確保學生的安全。
4、舉辦大型活動前,學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
5、舉辦大型活動之前,學校與活動場所部門聯絡,檢查活動場所安全措施,發現存在不安全隱患的因素,學校將終止其活動。
6、大型活動遇突發事件時,要及時通報學校德育處和學校領導,建立安全網路,保證聯絡暢通。
7、活動期間,如出現意外情況,學生要領導在統一組織下,按事先的分工,迅速、安全地把學生撤離現場。
8、大型活動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全力組織搶救,並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
9、學生出遊的車輛,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駕駛的車輛。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和水庫游泳、洗澡、捕魚。
11、需要乘船時,要嚴密組織,嚴防因混亂或擅自跳水造成人員傷亡。
12、學生在雷雨時,不站在室外突出的高處,不在大樹、電杆和高壓線下避雨或逗留。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3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一)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二)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三)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四)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將申請報告和安全應急預案上報區教育局,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二)認真做好外出活動前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三)若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區教育局並及時報告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四)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4
校內大型活動事故是指在校內開展的運動會、文藝慶祝、集會等大型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造成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受到損失和危害等重大事件,為了確保校園內各種活動能在安全、有序、健康的環境中順利進行,保障學校的人財物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預案。
一、在學校成立各級應急救援組織,學校應急救援組組長
由校長李榮華同志擔任,組員由各職能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組成。建立健全各種事故的應急預案,並交應急辦公室備案。
二、事故處置程式:
(1)應急領導小組指揮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救助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應急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啟動學校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應急狀態期間,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活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6)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活動安全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7)活動安全事故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8)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組織人員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9)大型安全事件發生後,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中止活動、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10)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三、注意事項:
(1)事件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絡。
(2)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大型活動安全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長同意,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活動安全事件。
(4)活動安全事件發生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5
為了加強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安全管理,維護幼兒園教育教學的安全和穩定,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指的大型集體活動包括:
1、在園內舉辦的大型活動(廣播操、文藝演出等);
2、在園外舉辦的大型活動(運動會、文藝演出、看電影等);
3、幼兒園組織的參觀活動等活動。
二、大型集體活動的組織實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舉辦者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園內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必須有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活動有記錄、有總結。
2、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3、幼兒集合、解散時,不要擁擠,不催促,有序進出會場,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4、以班級為單位,按指定位置站隊或就座,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跑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園外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
1、成立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周金秀副組長:李傑
組員:牛玉欣、金英、王霞、張換利、周小榮、嶽鵬慧、耿留英、劉鳳華
2、各班教師在組織幼兒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跟孩子講好相關的注意事項,在活動中時刻關注幼兒的一舉一動,發現有危險跡象立即制止,把危險儘量消滅在萌芽之中。
3、在帶領幼兒進行大型戶外活動時一定要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如在運動會中,不要設定危險係數高的運動專案,各項運動要確保幼兒的安全。
4、如果幼兒在大型活動中受傷,輕傷立即請校醫包紮,傷勢稍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處置,不能延誤。
5、幼兒園領導要時刻關注大型活動進展情況,時刻提醒教師注意安全,以確保大型活動在無任何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有序地進行。
6、大型活動結束時一定要帶領幼兒有順序地回到班級,保證幼兒安全。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6
為有效保障大型活動中全體師生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等有關丈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幼兒園組織幼兒進行大型活動,必須事前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組織進行。
二、嚴禁允許和放任幼兒自行組織集體活動,嚴禁擅自組織幼兒參加各種慶典、迎送等禮儀活動。
三、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在幼兒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實施。不得組織幼兒參加抗洪、救火等有危險的救災活動。
四、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指定校級領導親自帶隊,配備足夠的教師,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五、集體活動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中要嚴密組織,明確要求,防止幼兒擅自活動而造成事故。
六、組織幼兒參加課外實踐活動、參觀、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校外集體活動,班主任和配班老師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針對性地安全教育。幼兒要在專人帶領下,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不得進入危險區域,不得動用危險物品。
七、幼兒園組織幼兒在室內或有圍牆的場館內舉行大型集體活動時,負責安全的領導事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徹底、細緻地安全檢查,活動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看管大門,保障出入暢通。活動場所的電器等涉及安全的設施要有專人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八、活動期間若發生安全隱患,幼兒園領導和所有參如活動的教師要在立即處理安全隱患的同時及時組織幼兒有序疏散,防止因混亂和擁擠造成幼兒傷亡。
九、組織師生外出舉行活動需要乘車者,所租用車輛必須是經交通部門巳進行嚴格檢測後認定合格的專門客運車輛;駕駛員必須是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該車輛的駕駛員。
十、租車外出前,負責活動的幼兒園領導必須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切實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執行途中車輛不得超員和超速行駛。
十一、幼兒園要定期組織幼兒學習《交通規則》,邀請交警部門講解交通規則和採取多種有效措施,教育幼兒在集體活動中遵守交通規則。
十二、幼兒園值班老師和安全小組負責人,要注意收聽收看當地氣象等部門釋出的天氣預報和其他預報,得到可能導致校外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預報,諸如颱風、暴雨、大風等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洪水、火災、地震警報,應立即報告幼兒園負責人,採取果斷防範措施。
十三、領導小組
成立安全防預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 篇7
一、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外出活動安全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師生健康安全,我園根據《輝南縣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精神,集合本園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則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幼兒園園長室報《安全預案》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活動前講清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全班教師必須全部參加,維持活動的秩序。
7、凡全園性活動,要向教育局申報的《安全預案》批准後方可開展。
三、應急處理程式
1、事故報警
及時報警並傳遞事故資訊,通報事故狀態,為果斷處置事故贏得最佳時機,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在積極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的同時,並在事故第一時間及時正確地向領導報告,該報警的要立即報警。
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及有關負責人應立即根據現場事故發生情況,設立事故現場警戒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幼兒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施救時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措施進行,實施救死扶傷,堅持“先救人後救物,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
3、事故處理
事故發生後,緊急啟動處置突發事件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須即刻深入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同時,立即逐級向上報告。
四、工作機構和職責
組長:赫榮豔(園長)電話:1384452xxxx
(0435)822xxxx
副組長:李俊峰(副園長)電話:1384457xxxx
曲悅萍(副園長)電話:13766179399
徐海豔(副園長)電話:1394452xxxx
組員:趙金龍王晶巖宋曉濤韓宏李冬梅陸成蓮
各班班長
幼兒園設立四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1、社會穩定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徐海豔
主要職責:協同縣教育局、辦事處及相關部門負責處理幼兒園的政治穩定工作。
2、校舍及教育設施安全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李俊峰
主要職責:協同建設、消防等部門與街道辦事處負責學校火災、校舍、教育設施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3、學校學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曲悅萍
主要職責:協同各級公安部門、衛生部門及疾控中心負
責學校交通事故、食堂衛生、衛生防疫、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4、學校教師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負責人:趙金龍
主要職責:協同公安等部門,負責學校涉及教師交通事故、治安等重大突發性事故處理工作。
5、資訊處理工作小組:
負責人:陸成蓮韓紅
主要職責:及時向縣教育局、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報告重大突發事件的準確資訊,同時密切關注有關的資訊動向。
五、實施要求
要認真落實中央、省、關於維護穩定,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維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要不斷完善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措施,認真落實並做好應急突發事件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瞭解情況協調處置。要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裝置和必要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