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消防應急預案

廠區消防應急預案

  為提高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善處理,有效控制事態,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一般都會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下面是關於廠區消防應急預案的內容,歡迎閱讀!

  一、適用範圍

  (一)本修理廠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本修理廠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根據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範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應急準備

  (一)定期研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於未然。

  (二)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範圍內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裝置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根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衛生、消防、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資料庫,並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五)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報告。

  (2)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迅速核實有關情況,並立即報告分管副總經理。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單位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救援程式

  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三)事故處置

  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在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四)資訊釋出

  重大安全事故的資訊和新聞釋出,由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資訊正確、及時傳遞,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佈。同時,向公眾釋出警告或者勸告,採取嚴格的防範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後,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後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採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範意識,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並透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組建應急救援隊伍,並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1、裝置搶險力量:主要由車間維修人員、裝置管理人員、裝置維護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裝置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諮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裝置管理、裝置維護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安全性鑑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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