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事件應急預案

酒店事件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檔案。下面是關於酒店事件應急預案的內容,歡迎閱讀!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酒店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酒店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定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小組的成員構成參照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現有模式。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員:總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銷售部經理、餐飲部經理、客房部經理、安保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廚房廚師長

  2、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的組織、指揮、協調;

  副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

  成員:負責所轄部門應急措施的落實、救援組織和善後處置,協助小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在處置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前期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範圍

  1、治安:搶劫、綁架、鬥毆、兇殺、自然死亡、墜樓、恐怖活動;

  2、消防:火災、技防失效;

  3、自然災害:水災、雷擊、暴風、地震;

  4、食品衛生:中毒。

  四、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一)、治安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鎮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髮型及口音等特徵。決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並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計程車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控,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逐一收拾起來用塑膠袋裝好並用記號標註位置,交給警方處理;

  (5)配合公安機關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訊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安保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置小組須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確保訊息不被外透,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安保、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並劃出警戒範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住、監控錄影、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有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安保員應在現戒備,防止事態擴大;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鬥毆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交警方處理;

  (5)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4、兇殺、自然死亡、墜樓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兇殺案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總經理、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安保部報告;

  (2)接報人員須第一時間報警並立即成立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須有效協助警方開展工作,在最短時間內清理現場;

  (3)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現場,儘快運走屍體、清理現場;

  (4)安保部配合警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恐怖活動案件的`應急措施:

  (1)恐怖活動主要有爆炸可疑物和爆炸恐嚇兩種方式;

  A 、爆炸可疑物

  ①酒店內發現爆炸可疑物時,須第一時間報告安保部;

  ②安保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勘查現場,但不得輕易碰觸可疑物,在無法確認可疑物品時,應馬上報警,並劃出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接近;

  ③安保部請總機通知突發事件處置小組成員到店協助警方開展工作;

  ④監控中心按可疑物外形透過監控錄影查詢嫌疑人,收集相關資料交警方處理;

  ⑤安保部、綜合管理部配合警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B 、爆炸恐嚇電話

  ①當酒店接到爆炸恐嚇電話時,接聽人員應儘量獲取儘可能多的來電資訊,並在接聽過程中錄音,;

  ②電話結束通話後,接聽人員須立即向部門經理、總經理和安保部彙報,不得對外散佈任何訊息;

  ③總經理視情況果斷報警;

  ④安保部可以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經警方現場培訓後協助警方對全酒店非重點範圍進行可疑物搜尋;

  ⅰ、應急處置小組或安保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尋行動;

  ii、參與搜尋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及其它無主可疑物體;

  iii、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小組或安保部經理,接報後須通知警方,並派出安保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iv、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並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⑤應急處置小組應防止肇事者在酒店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

  ⑥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人員搶救,房務部負責人員疏散、引導;

  ⑦、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裝置,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⑧安保部收集電話收音等相關資料移交警方處理,並跟蹤案件處理結果。

  (二)、消防

  1、火災

  (1)當酒店發生火警時,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後,須立即立即趕赴現場檢視,確認發生火災後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2)消防中心接到火災確認資訊後,應馬上告知總機通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到消防中心組成滅火指揮部。同時,通知當班安保領班組織安保員按火場崗位安排開展疏散、滅火、救援工作;

  (3)消防中心及時向總指揮(總經理)彙報火勢情況,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報警;

  (4)前、後門值班安保在控制閒雜人員進入的同時引領消防車進入酒店;

  (5)工程部堅守崗位,作好洩水準備,配合消防中心啟動相關消防聯運裝置;

  (6)客房部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引導相應樓層客人疏散;

  (7)前臺及時把入住樓層的客人人數通報消防控制中心和客房部,客房部按指揮部要求疏散相應樓層客人後,須在門上用粉筆作“○”標記;

  (8)餐飲部在接到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準備疏散用溼毛巾送往火場,搶救貴重物資;

  (9)財務部、銷售部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隊員組成醫療後勤組,負責傷員護理、運送;

  (10)火災撲滅後,安保部負責火災現場保護,協助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11)安保部寫出“事故報告”,分析火災成因,改善防火措施。

  (三)、自然災害應急措施

  當酒店受到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事故的侵襲時:

  1、確認受災範圍:

  (1)當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消防中心應馬上確認受災範圍,並通知大堂副理、值班經理組織各部門值班人員對部門轄區內的受災情況進行清查。

  (2)消防中心告知總機通知總經理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其他成員趕到消防中心,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各部門人員消除災害,恢復生產。

  2、應急處理,防止因自然災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

  (1)各部門應對轄區內的電、氣、油進行清查,防止出現洩漏引發火災,發現存在隱患時應通知工程部立即關閉,嚴防自然災害事故引發火災。一旦出現火警,立即按“火警緊急操作流程”處理。

  (2)因災害事故導致設施、裝置嚴重受損時,若存在安全隱患,如:幕牆或頂棚玻璃墜落、屋頂水池漏水等,應立即對可能出現安全事故的地面區域進行封鎖,工程部安排緊急搶修,排除二次災害隱患:

  ①建築外圍20m區域內嚴禁車輛、行人通行;

  ②大門車道雨棚、大堂雨棚下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③禁止非工作人員登上樓頂屋面;

  ④工程人員緊急搶修。

  (3)出現以上緊急情況,若需疏散人員,由救災指揮部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疏散。

  3、事故報告:各部門在受災清查、處理結束後,把情況彙總到救災指揮部(消防中心),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出具事故報告。

  (四)、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前廳部在大堂車道上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6、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7、安保部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8、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9、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五、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六、此預案的演練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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