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預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下面是關於預防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內容,歡迎閱讀!
突發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 在接到停電和停水通知的情況下,管理部和工程部應事先將停電和停水線路、區域、時間、電梯使用以及安全防範要求等情況通知每個業主,並在主要出入口釋出停電和停水通告;同時,工程人員應做好停電和停水前的應變工作。
2. 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和停水的情況下,工程人員應立即確認是內部故障停電停水還是外部停電停水。若系內部故障停電停水,應立即派人查詢原因採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停水,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來水引發事故,一方面致電電力局或供水公司查詢停電停水情況,瞭解何時恢復供電、供水,並將供電、供水情況通知各部門,已備業主隨時諮詢。
3. 巡衛人員應立即會同工程人員分頭前往各樓檢查電梯運
行情況,發現電梯關人立即按照電梯困人應急預案施救。
4. 管理部立即將停電停水情況通知業主,並在主要出入口釋出停電停水通告,必要時啟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住戶,要求住戶保持冷靜,做好防範。
5. 若突發停電時,巡衛人員應協助商場維持好秩序,指導業主啟用應急照明燈等備用照明,疏散顧客,並要注意防火,防止發生火災。
6. 安排員工到各座主要出入口、電梯廳維持秩序,巡衛人員加強保安措施,嚴防有人制造混亂,渾水摸魚,必要時關閉大門。
7. 派人值守辦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業主詢問,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防止與住戶、商戶發生衝突。
8. 詳細記錄停電停水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應對措施以及造成的損失。
9. 突發停電的預防措施:
1) 工程人員應經常檢查應急照明和緊急廣播系統,確保正常。
2) 管理運作部應提醒業主備置一些應急照明燈或蠟燭,以防停電。
3) 保安部、工程部除配置巡邏、檢修用的電筒外,還應配置手提式應急照明燈,並時時充電保養,保持完好。
10.突發停水的應急措施:
1)工程人員應經常檢查供水管道和供水閥門,發現異常要及時維護。
2)突發停水時,應做好現場的保護措施以免發生意外。
3)突發停水後,應聯絡好供水公司做好日常供水工作,如是小範圍停水,物業服務中心應及時保障業主解決正常的生活用水。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資訊。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援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資訊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資訊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老師:
黃老師: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型別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
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
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密切與社群、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路,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傳送事件的相關資訊,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訊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資訊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資訊。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援。
(三)技術保障
消防支隊、傳染病防治中心、市醫院、派出所、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汙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