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中學校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打造平安校園,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2)中心校校長(3)教育局
2、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3)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4)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校長。
(5)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學校領導(2)縣教體局領導(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衛生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觸。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式:
(1)學校校長。
(2)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向縣教體局和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
(2)接報後,學校管理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