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小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園,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二、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聯絡方式:***

  四、安全工作聯絡電話(略)

  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全體師生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

  2、教學活動中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全體師生要熟悉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體師生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並組織好緊急疏散。

  5、全體師生和創安小組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6、全體師生有義務將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六、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1.生管人員要組織緊急疏散及撲救工作。

  2.生管人員要做維持秩序工作。

  3.生管人員要熟悉疏散路線。

  4.生管人員要將疏散線路告之每一位學生。

  5.生管人員要遇事鎮定,指揮有方。

  6.生管人員要帶領成員相互幫助,相互支援。

  7.生管人員要熟悉防火設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生管人員要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9.生管人員要掌握各幢樓層內人員的分佈結構。

  10.生管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11.生管人員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七、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學校保衛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副校長、校長審定再報石獅市教育局審批方可開展活動,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書面申請材料應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若是組織校外活動須由一名校級領導帶隊直協調安排。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清運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八、食堂安全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

  1.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2.將中毒者速送就近醫院,無法處理及時送往巿、省醫院。

  3.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4.保護事故現場,通知區衛生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詳細寫清事故報告,如實上報領導。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九、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一)發現火險時的措施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市教育局。

  (二)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十、應急預案。

  1、發生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一)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

  班主任、學生會、團委會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5.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師生憑校卡出入校門。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入校園滋事。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或保安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巿、省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石獅市教育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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