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火災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學校火災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學校防火工作是直接關係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管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重點部位及學生宿舍的管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裝置,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了提升學校的處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接臨時線,違章用電爐和其它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及其儲藏室過於密封、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誘發原因。

  二、預防措施。

  1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 、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 、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 、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 、打 “119” 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 、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 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舍務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溼毛巾,堵住嘴、鼻,用溼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C、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困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溼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溼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溼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 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A、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陰的物資。

  B、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檔案、檔案資歷料、高階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 、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 、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和臨近所有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 、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6 、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夫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錫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室應備好止血藥、硼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絡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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