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
在預案中,應突出校(園)的基本情況,便於應急疏散小組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能順暢、迅速地疏散人群,減少人員傷亡。具體內容包括:學校詳細地理位置、建成時間、佔地面積、建築面積、建築結構,樓群(房舍)分佈、師生人數、食宿人數,距消防大隊距離,現有消防設施、裝置的數量及可使用狀況、消防設施、裝置的安置部位、學校發生火災或建築安全事故等有可能導致繼發性事故的'部位。
二、預防為主,加強火災發生時疏散自救知識的教育
1、校(園)內或外出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教育學生要留心疏散通道和兩個以上安全出口及樓梯的方位,同時要確認通道、出口和樓梯是否通暢無阻,當突發火災時,以便迅速逃離火災現場;要迅速判斷逃生路線,不能盲目的隨人相互擁擠,亂衝亂撞,防止摔倒,貽誤逃生的最佳時機。
2、教育學生在逃生時的自救方法。
3、火災發生時要努力移到牆邊,便於救援人員尋找、發現。
三、滅火疏散預案
(一)報警
1、學校任何人發現火災時,不論火勢大小,都應保持冷靜,迅速向“119”報警,同時立即通知學校值班室和學校領導。
2、學校成立火災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的應急指揮中心,下令啟動應急疏散預案,由值班人員啟動報警器,同時向“119”報警,須報明火災發生的單位、地點、具體位置、初步認定的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人員被困情況,同時講清報案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報案用的電話號碼或學校應急指揮中心的電話號碼、電話機旁要留人便於及時與消防救援部門聯絡。並安排人員到路口等候消防車輛的到達。
3、下令切斷起火大樓電源。
(二)組織指揮
應急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按預案要求各就各位,一切行動聽指揮。火災初起時,應急小組成員尚未到位,現場的最高職務者為滅火指揮員,全體成員應無條件服從)
1、滅火疏散小組分工如下:
1、1校長負責整個疏散、自救的協調指揮。
1、2副校長負責人員疏散和搶救,指揮義務消防隊員撲救火災,現場保衛工作,安排救護車輛。
1、3啟動消防泵負責人:
1、4切斷起火部位電源負責人:
1、5清查起火部位人員數量及名單負責人:
1、6臨時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
1、7火災發生後教學工作的臨時安排:
(三)疏散
各學校在制定疏散預案時,教學樓、宿舍樓、圖書館等各部位的預案,使針對性題解強,疏散工作做到最好。
1、學校安排人員負責各部位師生的疏散工作,細化到具體人員負責具體部位,某樓某層某條疏散通道由某人負責。規定各樓層、各年級、各方位人員的疏散路線,並實施演練。
2、人員疏散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2、1聽到火警後,保持鎮定,按學校應急指揮部或消防廣播指揮員的指揮,從指定路線撤離,同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遵循就近路線撤離危險區的原則,在懷疑有繼發事故發生的路線,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和應急指揮中心聯絡確定臨時疏散路線。
2、2、在引導撤離過程中,按照火場自救的方法行動,保持有序撤離,以防阻塞,造成更大傷亡。
2、3嚴格聽從消防部門指揮,確定撤離樓層時間,統計學校和外來所有人員,嚮應急指揮中心彙報傷亡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