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葫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預案

電動葫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預案

  為加強對電動葫蘆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公司電動葫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電動葫蘆安裝現場或維修保養的'電動葫蘆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一)由於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其它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電動葫蘆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二)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安裝、維修班組人員兼職組成。。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3)搶救現場傷員。

  (4)搶救現場物資。

  (5)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安裝、維修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解救

  (2)更換和割短鋼絲繩

  (3)施工用電常識

  (4)墜落保護

  (5)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

  (6)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7)事故報警。

  (8)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9)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人員有效的培訓,公司工程技術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接到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六、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七、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八、其它事項

  (一)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電動葫蘆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檔案,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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