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抽放泵突然停泵的應急預案
煤礦瓦斯抽放泵突然停泵的應急預案
隨著xxx煤礦井下生產佈局和抽放系統的變化,原《xx煤礦瓦斯抽放泵突然停泵應急預案》已不能適應當前的要求,為確保瓦斯泵突然停泵時井下人員的安全,重新編制本預案。
一、成立突然停泵指揮領導小組
1、單臺泵突然停泵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礦正值班領導
成員:礦副值班領導、機電區、通風區、防突區、瓦斯治理科值班領導及礦當班排程員
職責:
(1)負責指揮、落實突然停泵後,停泵影響區域內的停電、撤人、設崗和清點人數工作。
(2)負責指揮、落實突然停泵後的停電工作和瓦斯泵恢復運轉後的送電工作。
2、區域性突然停泵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通風副總工程師
成員:礦正、副值班領導、機電區區長、通風區區長、防突區區長、安監科科長及礦當班排程員
職責:
(1)負責指揮、落實突然停泵後,停泵影響區域內的停電、撤人、設崗和清點人數工作。
(2)負責指揮、落實突然停泵後的停電工作和瓦斯泵恢復運轉後的送電工作。
3、全礦範圍突然停泵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總工程師
職責:負責突然停泵時的全面指揮。(總工程師不在本礦區內時,由其委託人員代行其職責)
副組長:當日礦正值班、安全礦長、通風工程師、機電礦長
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指揮工作。
(2)負責指揮停泵時的撤人、設崗工作。
(3)負責指揮停泵時的停電工作和瓦斯泵恢復運轉後的送電工作。
成員:安監科科長、通風區區長、防突區區長以及停泵影響區域的單位主管
職責:
(1)負責各單位措施落實情況。
(2)負責落實突然停泵後,井下的撤人、設崗及清點人數工作。
(3)負責落實突然停泵後的停電工作和瓦斯泵恢復運轉後的送電工作。
二、瓦斯抽放泵突然停泵、停電、撤人的相關規定
1、瓦斯抽放泵突然停泵時瓦斯泵司機必須立即彙報礦排程室、機電科和通風科。
2、礦排程室接到停泵彙報後,當班排程員必須立即通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礦排程室履行職責;同時通知安全管理部和停泵影響區域的施工單位。
3、停泵影響區域的施工單位報到埿排程室通知後,立即聯絡現場施工負責人、當班電工(移變工),按本措施規定將影響範圍內的'工作人員撤到指定位置;同時,當班電工(移變工)立即將通往掘進工作面(採煤工作面)的動力電源切斷,並將開關手把打到停電位置。
4、通風工區接到瓦斯泵司機的彙報後,立即聯絡當班安檢員、瓦檢員對停泵影響範圍進行停電、撤人和設警戒崗,並落實停泵影響範圍的瓦斯濃度。
5、機電工區接到瓦斯泵司機的彙報後,立即組織人員採取措施恢復瓦支泵運轉;
6、人員撤到指定位置後,當班安檢員必須及時向礦排程室彙報停電、撤人及設崗情況。
7、單臺泵突然停泵30min後,仍未能恢復正常運轉,礦正值班領導必須立即組織指擋領導小組人員到礦排程室履行職責。
8、區域性瓦斯泵突然停泵30min後,通風副總工程師必須立即組織指揮領導小組人員到礦排程室履行職責。
9、全礦範圍瓦斯泵突然停泵15min後,總工程師必須立即組織指揮領導小組人員到礦排程室履行職責。
三、瓦斯泵突然停電、井下停電、撤人安全技術措施
一)SKW-42-1BV3型瓦斯抽放泵
1、主要抽放範圍:計劃抽2801回採工作面上隅角。
2、停泵影響範圍:2801回採工作面、2801迴風巷。
3、停電、撤人及設崗
(1)停電範圍:2801回採工作面的所有動力電源。
(2)撤人範圍及路線:SQ
撤人範圍:2801回採工作面、2801迴風巷的所有工作人員。
撤人路線:
2801回採工作面、2801迴風巷的所有工作人員沿工作面下撤至2801運輸巷進風流中。
(3)設崗位置及其職責
2801運輸巷進風流避難硐室處。
瓦檢員位置:2801運輸巷進風流避難硐室處,停電、撤人完畢後,及時彙報礦排程室。
二)2BEA-303型瓦斯抽放泵
1、抽放範圍:二採區迴風下山、二採區軌道下山、二採區運輸下山及將來掘進的回採巷道。
2、停泵影響範圍:二採區。
3、停電、撤人及設崗
(1)停電範圍:二採區所有電源。
(2)撤人範圍及路線:
撤人範圍:二採區作業所有工作人員。
撤人路線:
撤至1498運輸石門、1498軌道石門
(3)設崗位置及其職責
設在1498運輸石門、1498軌道石門聯絡巷風門以西5m位置,其職責是:阻止人員進入二採區。
當班瓦檢員位置:1498運輸石門、1498軌道石門聯絡巷處瓦檢員,一名在此電話處待命,另一名瓦檢員隨時檢查瓦斯情況,並彙報礦排程室;安檢員將停電、撤人和設崗情況彙報礦排程室。
四、瓦斯抽放泵恢復運轉後撤崗及送電安全技術措施
1、抽放泵恢復運轉後,由礦排程室通知待命地點的現場瓦檢員和安檢員進入停泵影響區域內檢查。
2、瓦檢員和安檢員接到通知後,協同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按照瓦檢員在前,安檢員和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依次隨後的順序進入各用風地點檢查。
3、採煤工作面系統沿機巷→工作面→軌巷進入檢查。只有在巷道狀況完好、進風巷道瓦斯濃度低於0.5%、迴風巷道瓦斯濃度低於1.0%的情況下,指揮領導小組方可下達送電、撤崗命令; 若瓦斯濃度超過前述規定時,檢查人員必須立即撤至原警戒位置。30min後,再次按前述規定進入檢查。檢查結果必須及時彙報礦排程室和指揮領導小組。
4、當掘進工作面的瓦斯濃度達1.0%時,瓦檢員必須彙報礦排程室和通風工區值班室,並在該掘進巷道的迴風口進風側設定禁止人員入內的警標,施工單位人員負責站好崗,等待救護隊人員排放瓦斯;若瓦斯濃度低於3.0%,則按照指揮領導小組的命令,在安檢員和電工的協助下利用變頻調速裝置控制風量排放瓦斯。
5、只有在停泵影響範圍的瓦斯濃度符合規程規定情況下,指揮領導小組方可下達撤崗、送電命令。現場安檢員逐一撤出崗哨;機電工區按照停、送電管理制度,恢復停泵影響範圍內的動力電源。
五、其它安全措施
1、停電工作由施工單當班電工(移變工)負責,當班安檢員負責監督。
2、撤人、設崗工作由安檢員負責,瓦檢員協助;站崗工作由施工單位人員擔任。
3、瓦斯泵停泵期間,壓風機必須正常運轉。
4、若主扇停風,按主扇停風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5、本措施停、送電未盡事宜按機電部門停送、電管理制度執行。
6、瓦斯泵停泵所涉及到的單位,其負責人每月必須組織學習一次本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
7、井下生產佈局或抽放系統發生變化時,及時修改、補充本措施。
六、本措施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原《瓦斯抽放泵突然停泵應急預案》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