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突發事件處理的應急預案
隧道突發事件處理的應急預案
為確保迅速有效的處理河北省高速公路張涿張家口管理處所轄高速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減輕危害程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高速公路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高速公路隧道內發生的、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後果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第二條 突發事件型別
突發事件分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隧道嚴重交通事故、關鍵裝置故障、長事件雙路停電及日常執行中出現的造成隧道短時間不能使用的突發事件。
一、供電部門通知停電的應急預案
(一)管理處收費科接到供電部門停電通知後,問明來電時間後通知監控室人員對可變情報板釋出資訊(隧道停電,請車輛開啟雙閃緩慢駛入;注意前方車輛,減速慢行),通知路政、養護等部門及時做好車輛疏導等工作。供電正常後監控員要及時更改可變情報板資訊提醒司機(隧道行駛正常,請注意行駛安全)。
(二)監控員做好記錄工作。
二、隧道停電應急預案
(一)單路停電
張涿高速公路張家口段所有隧道除黑山隧道、煤窯山隧道、分水嶺隧道、李家堡隧道、朱家峪二號隧道是雙路供電外,其餘全是單路供電,單路停電時,監控員通知管理處收費科同時向路政及養護中心反映情況,向涿鹿縣供電局瞭解情況詢問停電原因及何時來電。及時釋出資訊提醒司機注意。並做好整個事件記錄工作。
(二)雙路停電:
1.監控人員通知監視器發現隧道停電後:
立即通知值班人員前往隧道預警,並切換可變情報板(警示語: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養護中心、管理處值班人員、急救等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
3.及時聯絡供電部門,瞭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並做好記錄工作。
(三)監控人員接到雙路停電的.資訊後:
1.通知路政、養護、交警等部門處理情況。
2.瞭解UPS是否正常執行和隧道內UPS供電裝置是否正常;
3.並做好記錄工作。
(應供電局特別要求,因供電部門原因停電後,我處不能自行對隧道進行供電。隧道UPS供電只是用於應急燈、交通標誌、路兩側腳燈、監控攝像機的供電,需向供電局瞭解情況後處理)
(四)恢復供電後:
1.監控室通知管理處主管科室領導和路政、養護中心;
2.監控員做好記錄工作。
三、車輛翻車而未造成火災應急預案(單道可通行)
(一)潛在危險:
1.隧道內只能單車道行駛,可能引發二次交通事故;
2.人員未傷或輕傷,事故車輛無法離開隧道。
(二)應急行動步驟
1.監控發現隧道內出現翻車事故或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切換交通訊號燈,可變情報板(隧道清障,減速緩行),告知來往車輛注意,通知養護人員將事故路段照明全部開啟;
2.立即通知路政巡邏車,同時向高速交警報警,通知施救車前往事故地點;
3.監控員透過監視器發現事故處理完成後及時向路政和交警瞭解情況,確認處理完畢後更換可變情報板資訊(隧道行駛正常,請注意行駛安全);
4.監控員做好整個事件的工作記錄。
四、車輛翻車未造成火災應急預案(車道封閉)
(一)潛在危險:
1.隧道內車道均無法通行,極易引發二次事故;
2.人員未傷或輕傷,事故車輛無法離開隧道。
(二)應急行動步驟
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出現翻車事故或接到報警,立即通知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將交通訊號燈切換,可變情報板內容變更為(隧道事故,減速緩行)通知養護人員開啟現場所有照明;
2.監控員向上級相關領導彙報情況並通知高速交警、趕往事故現場;
3.監控員將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情況;
4.事故處理完畢後監控員將交通訊號燈、可變情報板切換成正常通行狀態;
5.監控室做好相關的事故處理記錄,並通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翻車造成人員傷亡(未造成火災)應急預案(車道封閉)
(一)潛在危險:
1.人員傷亡情況可能威脅生命,事故車輛無法駛離隧道。
2.車輛無法在隧道內正常通行,極易引發二次事故。
(二)應急實施預案
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出現翻車事故或接到報警求援,立即通知巡邏車趕至現場處置,同時切換交通訊號燈和可變情報板(隧道事故,減速緩行),並作為臨時封道準備,通知養護人員開啟事故隧道內全部照明,以便處置。
2.監控人員立即將情況通知交警和路政、施救車和急救中心,同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彙報情況。
3.當監控員發現情況恢復正常後,向交警瞭解情況後由交警決定開啟車道。
4.處理完畢後監控員將交通燈和可變情報板切換成正常交通模式,恢復隧道正常通行。
5.監控人員做好事故處理的記錄並寫出事故報告上報管理處。
六、隧道車輛事故火災應急預案
(一)潛在危險
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3.火災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二)應急實施步驟
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採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訊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時封道工作;
2.立即撥打119報警;
3.同時通知交通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並通知管理處相關領導;
4.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後,監控人員切換交通訊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5.監控人員做好(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並上報管理處。
第三條 處理原則和要求
隧道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尊重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排程。相關部門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置設施齊全,關鍵時刻能及時排程到位併發揮應有作用。
第四條 報告程式
發生突發事件時,隧道養護部門必須立即向管理部門報告,並在2小時內上報書面報告;管理部門接報後,迅速核實情況,並立即報告指揮領導小組(2小時內上報書面報告),重大事件由指揮領導小組上報上級部門(4小時內上報書面報告)。
第五條 處理程式
一、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領導小組接到重大、一般事件報告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釋出應急救援命令,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
二、開展搶險施救工作。根據實情,各相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施救工作。在搶險施救工作過程中要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援救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三、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綜合分析工作。各相關專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突發事件搶險施救、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工作,儘快向指揮領導小組提交搶險報告,由組長牽頭負責,開展突發事件綜合分析工作,並組織力量對損壞的隧道設施進行搶修,儘快恢復隧道交通功能。
第六條 建立突發事件處置聯動機制
一、養護、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相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緊密聯絡,協調行動。
二、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支援、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三、各相關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預防隧道突發事件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隧道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