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洩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氨洩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1 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性安全事故能力,及時、有序、科學、有效地組織應急求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 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單位範圍區域突發氨洩漏安全事故的處理。
3 基本情況
3.1企業情況
名稱:武漢梁子湖水產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武漢市江夏區大橋新區國家農業工業園
公司創於2009年6月,2011年11月投入使用,公司佔地面積151畝,一期建成庫房面積2萬餘平方米,裝置用房1000平方米。現有員工180人。公司現有製冷裝置8臺套,製冷範圍為速凍:-40℃,冷卻物儲藏間:-23℃,製冰產量:60T/D。本公司製冷使用介質為氨(R717)。
3.2 危險區域
3.2.1 製冷機房 裝置、管道存在爆炸、液氨洩漏事故
3.2.2 冷藏庫區 裝置、管道存在爆炸、液氨洩漏事故
3.2.3 製冰間 裝置、管道存在爆炸、液氨洩漏事故
3.2.4 魚糜及製品分廠 裝置、管道存在爆炸、液氨洩漏事故
4 組織機構
4.1組成人員
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確定(詳見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名單)。為適應應急處理需要,將現場人員分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值班負責人、當班負責人、當班員工。
4.2 主要職責
4.2.1企業主要負責人(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事故現場若設現場總指揮,總指揮應由企業安全負責人擔任)
4.2.1.1 指揮事故應急處理,確定在場員工每人職責,擔負營救、搶修、維持秩序、後勤服務等組織協調工作。
4.2.1.2 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撤離、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2.1.3 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範圍,防止事故危害擴大。
4.2.1.4 必要時,向110報警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應急求援,並協助有關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4.2.1.5 決定其他重大應急救援事項。
4.2.2 值班負責人
4.2.2.1 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工作。
4.2.2.2 企業主要負責人不在時,代行企業主要負責人職責。
4.2.3 當班負責人
4.2.3.1 事故發生後,查明原因、營救受害人員、控制事故等,處理可處理的事項。
4.2.3.2 迅速向值班負責人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
4.2.3.3 接受企業主要負責人指令(或現場總指揮)。
4.2.4 當班員工
4.2.4.1 事故發生後,營救受害人員、控制事故等,處理可處理的事項。
4.2.4.2 迅速向當班負責人或值班負責人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
4.2.4.3 服從分配、積極負責、不得逃避。
5 事故報警
5.1 企業內任何人一旦掌握安全事故徵兆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情況,應迅速向上一級或最高負責人報告;必要時,企業負責人向110報警,並應透過電話等形式向當地政府、安監、公安、質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
5.2 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事件的基本情況。報告內容: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聯絡人和聯絡電話;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時間(年、月、日、時、分);發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以及涉及範圍;發生事故的裝置名稱、類別、性質、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 應急處理
6.1自行處理
6.1.1 根據發生事故的具體情況,當班員工、當班負責人、值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按照制定的不同事故處理方案組織開展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消除事故,並及時報告和報警。
6.1.2 因搶救人員、控制事故、消除事故、恢復生產而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6.2 救助處置
難以控制和消除事故,由外部單位、政府部門趕到並組織開展處理時,企業負責人及員工應積極配合;報告事故發生情況、自行處置情況、目前情況等。
7 保障措施
7.1通訊保障
當班員工、當班負責人、值班負責人、企業只要負責人和單位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裝置,並確保通訊裝置完好和聯絡通暢。當聯絡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互相通報。公示報警電話和應報告部門名稱。
7.2 器材保障
配備必要人員救治、防毒、堵漏、滅火等事故用品和器材。
7.3 知識保障
7.3.1 接受和自行經常性地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7.3.2 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提高人員救治和事故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