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商場消防應急預案

瞭解商場消防應急預案

  作為商場的負責人,大家知道怎麼樣書寫一份商場消防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整理好的商場消防應急預案,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商場火災應急預案【1】

  一、 制定本預案的指導思想:

  在最短的時間內集中所有力量,及時趕赴火災現場,控制火情處置妥當,有條不紊協調一致地組織撲火,使經濟和其他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 報警、召集訊號與集合地點

  1、方式為“消防緊急按鈕”。

  2、訊號為消防緊急鈴聲短促不斷。

  3、地點為監控中心門前。

  三、 領導機構

  (一) 人員配製

  總指揮:孫家峰

  副總指揮: 盛紹傑

  成員:劉建民、王利民、尹彥倫,監控班

  各小組及成員

  撲火組:保安2班和3班; 組長:王利民

  機電組:維修班 組長:郭李強

  疏導組:空調班 組長: 班長

  救護組:配電班 組長:班長

  2 警戒組:保安1班 組長:班長

  機動組:保潔部 組長:袁主管

  後勤組:辦公室人員

  (二)人員職責

  滅火總指揮的主要職責

  1、向監控中心值班員、保安主管及有關人員瞭解起火的原因、方位及現場情況,會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制定救火方案。

  2、 命令監控中心值班員啟動相應的消防系統,監視報警執行訊號,開啟應急廣播,根據失火方位、火勢等情況,通知商場有關人員緊急疏散。

  3、命令各小組負責人根據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揮員缺崗,緊急任命臨時負責人代行其職。

  4、掌握消防系統執行情況,根據火場滅火需要,命令有關人員確保應急供電、供水、通訊聯絡和消防裝置的正常執行。

  副總指揮的主要職責

  1、總指揮不在場時,代行總指揮的職責。

  2、配合、協同總指揮分析火場情況,制定救火方案,根據總指揮的意見下達命令。

  3、掌握救火方案實施的具體情況,並根據變化情況向總指揮提出建議。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救火方案的實施。

  監控中心值班員的主要職責

  1、執行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下達的命令。

  2、利用消防監控中心的優勢,做好各班(組)協調工作,正確傳達指令。

  3、嚴密監控火場和公共場所的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4、做好工作記錄,保證通訊聯絡。

  指揮組的主要職責

  1、向監控中心值班人員、保安主管及有關人員瞭解起火的原因、方位及燃燒的物質種類、現場情況,會同小組成員制定救火方案。

  2、執行救火方案,正確下達有關指令。

  3、根據滅火需要,及時調配人員和物資,保證滅火工作的順利進行。

  4、妥善處理善後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響。

  5、協助公安消防隊做好火災調查和處理工作。

  機電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切斷火災現場的電源,關閉電梯和煤氣閥。

  2、負責開啟自動滅火系統,保證消防供水等。

  撲火 組的.主要職責

  根據火災的性質,採取正確的滅火方法,做好現場的火災撲救工作。

  救護組的職責

  1、根據火災情況救出火災現場被困的人員和貴重物品至安全地點。

  2、將受傷人員交後勤組或機動組人員立即送往醫院救治。

  疏導組的主要職責

  1、根據火災情況和上級的指令,將現場人員按指定路線進行疏散。

  2、維護現場的人員疏散秩序。

  警戒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維護火災現場及搶救現場的秩序,並保護好火災現場。

  2、負責穩定現場人員和受傷人員的情緒。

  後勤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火災現場所需的物資供應工作。

  2、負責穩定現場人員和受傷人員的情緒。

  機動組的主要職責

  隨時聽從指揮組的調遣,做好相關工作。

  大型商場綜合應急預案【2】

  一、 前言

  為切實加強消防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火災危害,確保港口生產、物資、設施和人身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應急預案》。

  本《消防應急預案》適合於公司火災事故的防範和應急救援。

  二、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構成

  公司的“港口設施保安應急小組”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公司董事總經理、安全及風險管理、操作部、裝置部及資訊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

  下表為“港口設施保安應急小組及聯絡方式”

  成員 姓名 職位 具體任務 聯絡方式

  組長 李博方 董事總經理 應急組織指揮

  齊媛媛 總經理助理 協助應急指揮

  副組長 李華齋 公司副總經理 協助應急指揮;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副組長 王永興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代理總監 協助應急指揮;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聞學鋒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主管 口門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

  成員 湯勇 操作部副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竇曉娟 人力資源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林德勝 財務部經理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林秀峰 集裝箱事業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徐肖雄 件雜貨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封傳江 資訊部經理 計算機系統維護;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朱兆斌 工程規劃部經理 工程及裝置管理維護;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成員 王永興 企劃部經理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在啟動本《消防應急預案》時,由公司董事總經理任總指揮、安全及風險管理部總監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2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准和修訂。

  2. 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 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4. 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釋出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 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 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 本《預案》明確聞學鋒、張利達、龔雁飛、陳剛、徐利銘為日常消防工作責任人。

  8. 本《預案》在公司發生火災危害時啟動。對於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報後,立即向119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9.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或火災現場)。

  三、 港口防火重點部位

  A. 倉庫、變電所、加油站、水廠;

  B. 木材、瀝青、化工原料、紙漿、捲筒紙等易燃易爆物品作業現場和堆存區域;

  C. 辦公及生活區域、勞務基地;

  D. 在港船舶發生火災時,公司負責配合協助當地(水上)消防部門、海事部門等開展滅火救護工作。

  四、 重大火災應急反應程式

  4.1 關於火災應急通訊的規定

  1. 固定電話報警號碼(操作部中控室): 53710073

  2. 閘口保安:53710035

  3.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53710032

  4. 高頻報警通訊頻道:

  操作部中控室、現場排程: 1頻道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 6頻道

  5. 警笛(小區內警報裝置鳴號)

  6. 火警電話:119

  4.2 消防設施及人員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準。

  3. 消防重點部位設定防火禁菸標誌。

  4. 繪製港口消防設施、器材平面佈局圖。

  5. 警報裝置、電話、對講機等聯絡裝置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 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 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倉庫、變電所、加油站、水廠由庫場隊、裝置部負責自查。

  8. 保安隊按規定對進出港口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港口嚴格盤問檢查。

  4.3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火情實際情況同時向119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必須在5分鐘內趕赴現場撲救。

  3. 相關部門兼職消防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就近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撲救,及時疏散人員和重要物資。

  4.4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1. 發生重大火災,必須按照“救人重於滅火、防範勝於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2. 公司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1) 按《預案》要求領導小組成員進入指定位置,進行現場組織指揮,領導滅火救災工作。總指揮發布滅火救災、人員物資疏散、暫時停工停產、應急終止、恢復生產等命令及對外資訊釋出;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2)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協助總指揮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及時向119報警;組織公司內部保安(消防)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撲救;負責現場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滅火行動。

  (3) 裝置部負責拉斷電源,確保水源;負責火災後港口受損設施、裝置的修復。

  (4) 操作部、庫場隊、機械隊根據火情按“火災應急領導小組”要求負責下達停產、人員和物資疏散指令;調遣必要的設施、機械和人員投入火災救援行動。

  4.5 辦公生活小區、勞務基地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 發現火情立即向保安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5分鐘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瞭解情況,採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 對範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及時向安全及風險管理部報告現場情況。

  4. 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 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 利用廣播、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現場保安將公司機關、後勤或勞務人員從小區大門(勞務基地大門)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

  7. 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8.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撲救工作。

  9. 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餘火;佈置人員值守,嚴防餘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 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五、 培訓與演練

  A. 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在港口企業的重要意義。

  B. 積極採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D. 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六、 《應急預案》的維護

  A. 本《消防應急預案》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制訂。

  B.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應加強《預案》的跟蹤管理,適時對有關措施進行檢測、修訂、調整,使其更加適應災情突發時的救援實際。

  C.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原公司《消防管理辦法》中與本《預案》有衝突時以本《預案》為準。

  D. 本《預案》最終解釋權歸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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