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是為了能夠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下面請看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係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發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範於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檔案精神,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佈情況。

  本轄區內嚴格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時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檢查,詳細分佈情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的確定。

  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出現的火災隱患現象;危險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險物品的洩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後發生化學反應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情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分明,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行經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資料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四、預防突發安全消防事故工作應急指揮和保障系統

  指揮系統:總指揮:梁力平 電話: **********

  副指揮:金 陽 電話: **********

  尹寶法 電話: **********

  成 員:柯華星 王米華 王秀華 徐昌富 李建平

  李 志 王煜明 陳岳雲 王天明 徐中輝

  公司消防應急小分隊人員共20人組成(名單附後),機動客車1輛(浙J**********)。

  五、公司消防安全報警電話為**********,專職消防隊報警電話為:119。

  公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隨時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檢查。

  六、在進入消防事故險情階段時應立即啟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各人員、車輛要立即各就各位。

  在啟動應急預案時,要嚴格服從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並一邊做好現場瞭解和記錄,一邊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情況。

  七、在事故險情過後,各部門和人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對在突發應急工作中湧現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

  但對在執行應急處置預案中工作不力、翫忽職守而導致險情擴大或產生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並由台州市椒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編織目的

  積極應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2、編織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關於印發淄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管理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營救受傷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專家、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取科學的管理方法,採用先進的檢測、檢驗、監測手段、救援裝備和技術,迅速控制事態,消除危害後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具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必須作出“第一反應”,果斷、迅速地採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同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決定應急響應行動。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是透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儘可能防止事故發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透過預先採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為此,平時要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方法和技巧,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區經貿局、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應急支援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經貿局主要職責:

  (1)傳達區應急指揮部命令並監督落實;

  (2)通知並聯絡應急救援各專業組組長及有關成員,做好應急準備或立即投入救援;

  (3)選址並建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各專業組救援工作;

  (4)事故災害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檢查現場救援工作,收集險情和救援狀況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救援建議,協助市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單位:負責疏散人員,關停設施,組織技術人員研究應急措施,並配合有關部門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1、生產安全事故監控與資訊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報後,立即向公安110報警,同時報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預警行動

  各企業生產安全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後,應迅速按照應急預案,組織專家對事故發生地的危害進行辯識評估,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從而對警情做出準確及時判斷,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應急響應關閉。

  四、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企業、區經貿局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當事態超出其響應級別或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對事故做出應急響應。

  區經貿局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地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專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

  企業負責實施應急響應的工作:

  (1)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2)向周圍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事故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況。

  (6)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2、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儘可能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3、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應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五、預案完善

  1、預案修訂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後,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2、子預案的制訂

  各企業應當在本《預案》釋出實施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檢查制度和例會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處理。定期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應當根據季節和事故發生期等情況,列入安全例會內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最近訪問